家长评议教师工作的评价制度

家长评议教师工作的评价制度

为了,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和谐地发展,学校每学期将开展一次学生、家长评议教师活动。

(一)指导思想

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教学是教师与学生的双边活动,活动应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教师承担着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职责。通过学生评议教师活动,有利于及时发现典型、表彰先进,有利于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质量意识,有利于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调动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有利于融洽师生关系,从而提高教师对学生关心的程度、指导的水平和服务的质量,提高学生、家长对教师和学校工作的满意程度。

(二)评议方法

1、组织领导。学校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评议工作领导组,校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学校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学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代表、学生和家长代表为成员。评议教师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评议教师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增强教师参与意识。

2、坚持标准。在测评中要严格程序,精心组织,过细工作,测评内容公开,测评形式公开,测评时间公开,测评过程公开,处理结果公开,确保测评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达到评议教师的预期效果。对测评中发现的师德问题,学校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对有师德问题的教师,学校要通过谈心谈话,要求其制定整改计划等方式,限时改正改进,并视其师德表现情节轻重,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测评形式。每学期期末进行评议,学校将《教师教育教学情况调查表》分发到每一个学生,并通过学校广播系统,集中宣讲测评的要求和方法。特别强调《调查表》不需要署名,也不与任课教师见面,让学生放学回家后和家长一起,根据任课教师的情况实事求是填写,共同完成调查表,然后投入学校信箱。学校设举报电话7211059,凡有教师在测评中有舞弊行为的,均可以向校长室进行举报。

评议工作将公平、公正进行,分年级集中完成,实施当事人回避制度,被评议教师不得接触本人测评表。

4、评议内容。包括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方法、业务能力、工作态度、教学效果等方面。

5、公布结果。学期结束时,在全体教师大会上通报全校测评结果,校长进行分析,并对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会议结束后,校长室给每位教师发一封信,向每位教师反馈测评结果。同时,学校将本单位测评评议情况、测评样表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6、结果使用。任教班级学生及其家长的测评结果作为学校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评价及教师培养、使用、考核、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学校将学生及家长测评教师的情况计入教职工年度考核量化表,作为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测评不合格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评审,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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