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培养工程中期考核导师评议意见3

中期考核导师组评议鉴定表

 

第二篇:关于征求《泉州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泉州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泉政文?2009?17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的部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泉州市教育局研究起草了《泉州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各校要认真组织有关教师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11月23日前将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县教育局(电子邮箱:CYLhua520@163.com)。

安 溪 县 教 育 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1

泉州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泉政文?2009?171号)精神,为组织实施“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坚持“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思想,重点培养一批师德高尚、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市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教师,通过培训、培养,使他们在教育理论、学科专业和文化修养方面打下更深厚的功底,在教育思想、教学体系、教学方法、教学风格、教学效果等方面形成自己的探索成果,具备主持和指导教育科研的能力,成为优秀专家型、研究型教师,并以此带动全市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我市教育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十二五”期间,在我市选拔培养市级以上中小学名师300名(其中送省培训20人)、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500名(其中送省培训150人)、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1200名(其中送省培训200人)。

二、培养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重点选拔培养 2

德才兼备、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具有发展潜能和培养前景的优秀教师作为培训培养对象。

2、坚持实效性原则,遵循教师专业发展和名师成长的规律,立足培养对象的个体特征,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制订并实施个体专业发展计划,培养具有鲜明个性特点的专家型名师。

3、坚持灵活多样培训原则,实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分层培养模式,运用省、市、县(区、市)多级培养机制,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为培养对象创设良好成长环境。

4、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原则,发挥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幅射作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5、坚持高标准、动态管理原则,细化培训培养目标要求、明确培训培养单位职责,实行淘汰、动态管理机制,高标准完成培训培养任务。

三、选拔对象、条件和程序

中小学名师工程选拔对象为中小学(含幼儿园、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敬重和信赖。

2、小学、幼儿园教师达到大专学历,中学、中职学校教师达到本科学历,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聘任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3、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有一次以上评为优秀。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培养青年教师和学生 3

方面成绩突出,近五年来,指导3名以上教师和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奖。

5、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教育科研能力,在推进教学改革、教育信息化,指导教育研究,培养教坛新秀,发表学术论文、论著等方面有较好的成绩、良好的影响和带头作用,近五年来,撰写(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2篇以上(其中应有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在CN刊物发表;主持或参加过2个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取得阶段以上成果。

6、对所任教学科具有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技能、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实际教学能力,能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在所教学科教学领域里处于领先的地位,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申报对象中参加过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培训以及国家和省级级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优先选拔。

中小学名师培训培养对象的遴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选拔程序为个人申请、学校申报、县(区、市)教育局初审、现场编写教案和上课、市级专家评审、市教育局审核公布。

四、培养方式

(一)名师培养方式

在全市遴选300名省、市中小学名师培养人选(其中送省培训20人),名师培养人选培养周期为3年,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专家指导引领。聘请知名教育专家、中小学名师(含特级教师),为每个培养人选配备双导师,对培养人选进行专业 4

发展诊断,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指导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撰写学术论文和著作等。

(2)理论深造、考察学习。根据不同学科,组织名师培养人选到知名高校学习进修深造,赴省内外考察学习交流,提升理论素养,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此外,每个名师培养人选在培养周期内每年要阅读一本20万字左右的教育理论书籍,并有2万字以上有一定质量的读书笔记或读书随笔,努力提高自身的教育理论水平。

(3)课题研究。围绕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组织名师培养人选开展深入的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科研和创新能力。每个名师培养人选都要主持或参加1个以上市级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积极进行教育研究和教改探索,并取得成效、成果。

(4)跟岗研修。根据培养要求,联系安排名师培养人选到省内外优质学校和知名教育专家身边跟岗学习研修,学习名师的先进教育理念、教育教学经验和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实践提高。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创新教育教学方法,采取多种方式发挥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每个名师培养人选要在培养周期内指导和培养3名以上新教师或青年教师并取得成效,在传、帮、带实践中,逐步树立起名师形象,提高自身的能力。在培养周期内参加1次以上市级以上专题研讨和送教下乡下校活动,开设3次以上县级以上专题讲座、 5

教学示范课或观摩课,切实掌握阐述教育教学见解和指导教研、教学的能力,发挥学科引领示范作用。

(6)学术研讨交流。组织参加省内外高层次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了解学科教学发展前沿动态;支持和鼓励名师培养人选系统、深入地挖掘提炼具有自身特色的先进教育教学思想,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著书立说,产生一批高水平、有特色、有独到见解的教育教学论文或专著等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不定期举办学科教育教学有关专题研讨活动,宣传、推介和展示培养人选的先进教育教学经验、理念和研究成果。

(7)设立名师工作室。汇聚一批名师人选和学科教学带头人,形成教育教学研究团队,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究、交流和传帮带活动,为培养人选和对象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搭建平台。名师工作室的具体工作由市教科所牵头组织实施。

(二)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方式

在十五以来“百千万”园丁工程选拔培训千名学科带头人、万名骨干教师的基础上,继续在全市评选500名省、市级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其中送省培训150人),培养周期为2年,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集中学习、名校考察。依托国家级、省级等培训基地,充分利用优质的师资资源,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借鉴丰富的教学经验,进行集中理论学习和名校考察。聘请知名教育专家和中小学名师对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进行集中系统培训,更新、 6

充实和拓展学科知识,了解教育教学发展前沿动态,提升教育教学技能和实施新课程的能力,提高教育理论素养。每个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在培养周期内每年要阅读一本10万字以上的教育理论书籍,并有1万字以上有一定质量的读书笔记或读书随笔,努力提高自身的教育理论水平。

(2)课题研究。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有关问题,组织培养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科研和创新能力。每个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都要主持或参加1个以上县级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积极进行教育研究和教改探索,并取得成效、成果。

(3)交流研讨。依托网络平台由导师对学员实施远程指导和相互交流;学员可利用网站发表自己的观点,与其他学员进行网上交流研讨,或向导师进行在线咨询请教。由培训基地组建专家组主持交流研讨工作。支持和鼓励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积累、总结、完善自己的教育教学经验,并及时予以提炼升华,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写出具有特色和独到见解的教育教学文章或专著。

(4)跟踪指导。这是培养对象实现理论与实践整合的有效措施,也是培养对象自主研究、创造性学习的重要途径。集中培训时间以外,培养对象平时以分散的方式在岗位上边学习、边实践、边研究。培训基地要对培养对象两年周期内的所学、所思、所研和成长过程进行全面的跟踪指导和考察,由各学科专家组具 7

体负责。导师通过互联网、电话、信函等多种形式与培养对象保持经常性的交流与联系。

(5)集中总结,实践提高。参与名师工作室活动和所在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承担本地本校青年教师培训研修和指导等任务,通过实践进行反思、总结和提高,发挥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同时着手理论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工作。每个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要在培养周期内指导和培养2名以上新教师或青年教师并取得成效;在培养周期内参加2次以上县级以上专题研讨和送教下乡下校活动,开设2次以上县级以上专题讲座、教学示范课或观摩课。

(三)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方式

在十五以来“百千万”园丁工程选拔培训千名学科带头人、万名骨干教师的基础上,在全市评选1200名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其中送省培训200名、市级培训1000名),培养周期为2年,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集中学习、名校考察。依托国家级、省级等培训基地,充分利用优质的师资资源,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借鉴丰富的教学经验,进行集中理论学习和名校考察。聘请知名教育专家和中小学名师对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进行集中系统培训,更新、充实和拓展学科知识,了解教育教学发展前沿动态,提升教育教学技能和实施新课程的能力,提高教育理论素养。每个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在培养周期内每年要阅读一本教育理论书籍,并有 8

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读书笔记或读书随笔,努力提高自身的教育理论水平。

(2)课题研究。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有关问题,组织培养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科研和创新能力。每个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都要主持或参加1个以上校级(中学、中心小学)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积极进行教育研究和教改探索,并取得成效、成果。

(3)交流研讨。依托网络平台由导师对学员实施远程指导和相互交流;学员可利用网站发表自己的观点,与其他学员进行网上交流研讨,或向导师进行在线咨询请教。由培训基地组建专家组主持交流研讨工作。支持和鼓励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积累、总结、完善自己的教育教学经验,并及时予以提炼升华,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写出具有特色的、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

(4)集中总结,实践提高。参与名师工作室活动和所在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承担本地本校青年教师培训研修和指导等任务,通过实践进行反思、总结和提高,发挥骨干示范辐射作用。每个骨干教师培训对象要在培养周期内指导和培养1名以上新教师或青年教师并取得成效;在培养周期内参加1次以上县级专题研讨和送教下乡下校活动,开设1次以上县级专题讲座、教学示范课或观摩课。

五、组织管理

1、泉州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具体 9

工作由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

2、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培训部、永春师范学校作为泉州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市级培训基地,承担泉州市中小学名师工程的培训工作。培训基地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学科专家指导组,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质量监督,培训的管理以及推荐、指派和确认导师;要围绕名师工程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完整、具体的培训计划和课程方案,主干课程要有相应的教材和讲义;要制定任课教师、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和评价办法;要制定分散跟踪指导的具体办法;要做好后勤保障,提供良好的食宿条件。

3、市教育局和各县(区、市)教育局负责选拔、管理和使用市直学校和本县(区、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有关人选和对象,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支持培养人选参加各种学习研修活动,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培养人选的引领示范、骨干带头和辐射作用,参与培养过程评价的指导和督促。

4、中小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和农村骨干教师完成培训且考核合格者,由市教育局颁发相应的证书。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六、培训经费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泉政文?2009?171号)文件精神,市财政每年根据市教育局的培训计划,从教育部门专项经费中安排 10

一定的经费,用于支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初步计划按名师10000元/人、学科教学带头人5000元/人、农村骨干教师3000元/人的标准设立泉州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培养人选和对象的培训研修、教材资料、课题研究、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名师工作室建设等。

培训培养经费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为主,采取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分担的办法,多渠道筹措培训培养经费,保证培训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泉州市教育局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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