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 2013 - 2014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学校: 西安邮电大学 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填表说明:1.本表除三级审批意见和申请人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需打印。

2.本表“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排名情况”栏由学生填写,由各院(系)认真核查。 3.“推荐意见”栏由负责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老师填写并签名;

“院系意见”栏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 4.本表格式不得更改。

 

第二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

( 20## — 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重庆理工大学   院系:电子信息与自动化    学号:

制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年版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1-20##学年”,以此类推。

3. 表格中“本人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4.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5.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状况、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6.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7.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8. 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9.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校审查,不需随表报送。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