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20xx年度谷城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第二篇: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范

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工作规范

近几年来,县直机关党组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中国共 产 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重点,大力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工作规范。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机关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党章》、《中国共 产 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县直机关的实际,就下一步机关党的建设的要求,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 组织建设

(一)组织设臵

1.机关党总支的设臵。机关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2.机关党支部的设臵。机关正式党员超过3人不足50 1

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都应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二)任期时限

机关党总支每届任期3年;机关党的支部及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成员职数设臵的基本原则

1.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委员,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2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人,其中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3.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

(四)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机关党总支、支部任期届满之后,要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事宜。对召开会议的时间、议程、委员职数、书记副书记的设臵,同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关于召开中国共 产 党XXX党员大会的请示》,报上级党 2

组织审批。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总支、支部书记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书记由分管党务的负责人兼任,可吸收政工科(股)长任组织委员。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员的百分之二十。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时,被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才能当选。得票不到半数或得票刚为一半,都不能当选。

党员大会结束后,要将会议议程、时间、内容、候选人得票情况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之内

《中国共 产 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利,使党内选举能够充分体现多数选举人的意志。从实际情况来看,有的党员由于种种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到 3

会参加选举。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 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

2. 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 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刑拘或服刑的;

4. 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 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照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总支、支部委员会因工作调出或其他原因缺额,影响支部工作正常进行时,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一般说,增补委员须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二、 制度建设

为了使党的活动能经常开展,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总支、支部要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这是基 4

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各地的经验,基层党组织一般要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1. 会议制度;

2. “三会一课”制度;

3.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4. 民主生活会制度;

5. 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树优制度;

6.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7.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8. 党内监督制度;

9. 发展党员计划、公示制度;

10.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1. 请示报告制度;

12. 党员教育培训(学习活动日)制度;

13. 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总支、支部应建立哪些制度,要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进行补充或修订,使之不断充实和完善。制度建立以后,必须认真坚持,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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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时的工作需要,重点同大家一起探讨以下几个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的基本制度之一。“三会”指的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和党小组会。“一课”指的是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认真坚持这一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凝聚力,具有重要作用。

1.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总支、支部委员会召集的,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最高领导机构,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会议由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的,有副书记或委员主持。会议的程序:

一是主持人要报告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缺席原因,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二是围绕会议的中心议题,按预定的议程进行。每个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展开讨论。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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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要做好会议的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党员大会做出的决议等。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第一,结合实际工作,研究、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第二,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第三,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第四,评定合格党员,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臵不合格党员。第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第六,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臵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2.总支或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到紧急情况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能到会委员不能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基本程序:一是做好会议准备。做好材料的准备;会前向委员通报情况;通知开会的时间、地点、内容。 7

二是主持人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内容。

三是集体讨论。

四是形成决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议或决定。

五是对决定的事项作出明确分工,分头落实。

六是归档。把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及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后归档备查。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的学习;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对党员的奖惩意见;讨论提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讨论推荐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的意见。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只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了便于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开展其他活动,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而划分的。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4.党课。一般一至两个月一次。主要内容是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重大决策、重大决定和时事政治,法律、经济、形式和任务等。 8

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二)请示报告制度

机关党总支、支部每年至少两次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报告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报告也可以是专题性的,也可以使综合性的。

报告的内容一般是: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及委员候选人人选情况,选举结果,发展党员,负责人和办公机构变动,创新性工作,党员中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其他重大问题,上级党组织布臵的专项工作。

(三)党员教育培训(学习活动日)制度

根据工作实际,县直机关确定每月5日为党员集中学习日,每周要有半天的党员活动时间。对每次学习(活动)要做好记录。

(四)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 产 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党支部要教育党员每月应按时、按标准自觉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党总支、党支部应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或机关工委 9

缴纳一次党费。各支部要使用好《党费工作手册》。新接收的预备党员,自党员大会通过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2.党费应由专人管理,专立账目,定期公布。

3.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支部应及时对其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发展党员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要严格按照《中国共 产 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依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制定发展党员计划

各总支、支部年底要制定下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是指导性的。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既不应机械执行,一个不可超过;也不能不顾计划,降低质量,盲目发展。有的入党积极分子虽已列入发展计划,若尚未培养 10

成熟,也不要急于发展;入党积极分子虽没有列入发展计划,当经过教育和考察,证明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也可以发展。一般情况下,没有报发展计划的不得发展。

(三)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建立和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书面申请)的人,可被称为“申请入党人”;经过党小组(团组织)推荐,同时要经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推荐票达到半数以上的,经过7-1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将公示的有关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情况表》,签署意见后,存入被公示人的入党档案。

党支部一般应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列出具体的培养教育计划,培养按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列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党的后备力量,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党支部要通过加强自身 11

建设,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增强吸引力,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被列入当年发展对象的同志要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发展对象”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了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是在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有明确要求的系统培训。集中培训一般由基层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培训时间5-7天(或不少于40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共 产 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怎样做一名共 产 党员的教育等。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集中培训结束时,要求培训对象联系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并组织进行综合考试。要把学习成绩培训后的发展变化情况作为考察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严格履行的手续。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发展对象的情况。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12

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与本人关系比较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材料,政审材料应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出具,上级党委加盖公章。发展对象在接受党组织的审查中,一定要忠诚老实,不回避、隐瞒问题,详细提供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的情况,向组织交真心、说真话。凡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材料不齐全的,不能发展入党。

4.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进行公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由党支部对拟接收的预备党员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的主要内容:拟接收的预备党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现任职务、职称、申请入党时间、监督电话、受理部门和接待时间等。公示时间一般为7-1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人均可对公示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访、电话、信函等形式并署名向受理部门或上级党委反映。公示结束后,基层单位或由其责成党支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群众无不良反应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党员发展的,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办理有关手续。对群众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 13

有实据的,绝不能发展。党支部要将公示的有关情况,填入《发展党员公示表》,签署意见后,存入被公示人的入党档案。

5.确定入党介绍人。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也要经本人同意,不能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培养联系人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受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如果由于培养人工作变动等原因,党组织可以指定其他党员担任。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首先要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以及被介绍人的政治历史、家庭成员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并如实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汇报。其次,要经常找被介绍人谈话,对其进行党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再次,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进行培养教 14

育和考察的情况。第四,指导被介绍人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最后,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仍要对其进行教育,争取使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6.填写《入党志愿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入党志愿”栏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

“本人经历(包括学历)”栏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衔接。

“入党介绍人意见”填写介绍人了解和掌握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对是否同意其入党表明意见。

“支部大会通过接受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填写会议的时间,参加大会的党员数。如应到党员XX人(其中预备党员XX人)实到党员XX人(其中预备党员XX人),讨论的情况,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现在要求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大会结束后要做好汇总,汇总票要存入本人档案,表决票由党支部留存归档。

拟发展的同志填写入党志愿书前,支部要就入党志愿书 15

的填写方法要求进行指导。防止出现偏差,填写错误。

支部大会接受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

一是确定开会时间。入党申请人、介绍人都不能缺席。 二是大会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清点人数(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开会),宣布应到会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宣布大会开始。

三是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四是介绍人发表意见。介绍申请入党人的详细情况、主要优缺点及培养考察结果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五是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宣布支委会审核确定发展对象的情况、培养考察情况、政治审查情况等,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提出意见,并提交大会讨论。

六是全体党员讨论。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做出评价,提出意见和希望。申请人发表自己对大家提出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态度和决心。

七是大会进行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16

表决时,申请人不必退席。如果讨论两个以上的入党问题,则应一个一个地讨论,讨论一个表决一个。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八是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在党员大会通过后,支部书记应归纳会议讨论及通过的意见,草拟大会决议并当场宣读;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决议栏)。

决议的内容: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及今后的希望要求;什么时间召开的会议;应到会的党员数,实到会的党员数(并注明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大会采取的表决形式;表决时同意和不同意的票数;会议情况(是否通过接受其为预备党员),支部盖章,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会后党支部要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其他材料一并报上级党组织。

上级党委审批后,应及时组织他们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7.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必须过入党时间),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进行公示; 17

支委会审查;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同接受预备党员时的程序基本一样。

(四)党员教育和管理

1.党员教育工作的目标,就是要使全体党员能够达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定地站在改革和建设的前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带领群众为完成党的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是具有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能够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

三是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本领。尊重科学、勤奋学习,熟练掌握本职工作领域的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成为生产和工作中的骨干。

四是具有扎实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关心群众疾苦,积极维护群众利益。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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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具有党的组织观念和法制观念。能够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准则,模范的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乐于接受各方面的监察,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2.党员管理工作。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每个党员要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超过3个月,应建立临时党小组,按时过组织生活;临时外出半年以上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调动工作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

四、其他日常性工作

一是各总支、支部要在年初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专题会议记录每年要不少于两次。

二是每月5日、每周末集中学习记录要及时、详细、完整、不能空缺,要经常检查每个党员的学习笔记。

三是年度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书,内容要充实,符合本单位、个人的工作实际,要有奖惩考核办法。

四是党组织活动记录,文字、图片资料要保存完整。 19

五是党员个人党费收据,要按照新标准至少每季度收缴一次,党总支、支部每季度要向上级党组织交纳党费。

六是党组织建设活动经费要详细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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