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

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

第一条 根据评议对象的岗位职责,将德、能、勤、绩、廉、学等项评议内容适当量化,分项设定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

评议领导小组成员与被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第二条 开展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是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评议,特别是对工作成效进行评议,重点是: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指示情况。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推动本单位工作的情况。

(三)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五)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严守法律和法规,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其他相关工作情况或多数党员认为有必要评议的情况。

第三条 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主要采取以下方法和程序:

(一)征求意见。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由上一级党组织听取党员(党代表)对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建议和意见。

(二)述职测评。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党组织书记代表班子向全体党员(党代表)报告工作,班子成员对各自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之后,在全体党员(党代表)中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特别是工作成效进行民主测评。

(三)座谈评议。召开由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进行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形成评议意见。对征求意见、民主测评和座谈评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形成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意见,综合评议结果设定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报上一级党组织审定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反馈。

(五)制定整改措施。根据党员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意见,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次评议的述职内容。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布。

(六)评议结果运用。评议结果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接受党员监督。要把党员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结果作为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议结果为“差”或连续两年为“一般”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将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进行调整。

第四条 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开展,将根据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实际,开展评议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初或者年底。评议工作由本级党组织具体负责,开展评议前一周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意,上一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会议并指导工作,评议工作可结合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一并进行。

 

第二篇: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制 度

为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拓宽与党员群众沟通的渠道,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切实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和谐,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内容

开展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是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评议,特别是对工作成效进行评议,重点是: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指示情况。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推动本单位工作的情况。

(三)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五)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严守法律和法规,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其他相关工作情况或多数党员认为有必要评议的情况。

三、评议实施办法

根据评议对象的岗位职责,将德、能、勤、绩、廉、学等项评议内容适当量化,分项设定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

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主要采取以下方法和程序:

(一)征求意见。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由上一级党组织听取党员(党代表)对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建议和意见。

(二)述职测评。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党组织书记代表班子向全体党员(党代表)报告工作,班子成员对各自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之后,在全体党员(党代表)中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特别是工作成效进行民主测评。

(三)座谈评议。召开由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进行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形成评议意见。对征求意见、民主测评和座谈评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形成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意见,综合评议结果设定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报上一级党组织审定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反馈。

(五)制定整改措施。根据党员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意见,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次评议的述职内容。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布。

(六)评议结果运用。评议结果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接受党员监督。要把党员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结果作为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议结果为“差”或连续两年为“一般”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将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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