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上册品德与社会评价方案

五年级上册品德与社会评价方案

一、评价目的

《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通过对品德与社会的评价,可以对学生的学习进度、学习水平、行为转变的情况做出确认,以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行为的形成。

二、评价原则

1、评价方法的多样化

品德与社会不能只凭借书面测试评价学生,必须运用多种方法对不同目标、不同内容进行评价。凡是有利于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评价方法都应得到肯定和赞赏。

2、评价时机的全程化

品德与社会的教学评价主要是为了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的形成和发展,因此,评价不能仅在学习过程结束后进行,而必须伴随于教学全过程,既要有终结性评价,更要注重过程性评价。教师应随时关注学生在课堂内外的表现与反应,及时给予必要的、适当的鼓励性、指导性的评价。

3、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学生应参与教学评价,反思自己的道德行为,并对教师的教学状况提出自己的看法,家长、社会及有关人士共同参与评价,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

三、评价内容

小学品德与社会课重点考核学生的道德认识、判断能力和道德实践能力。学习评价分为认知能力评价和行为能力评价。

认知能力评价。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生活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对有关道德和生活内容的认识和初步理解能力。各年级的考察范围,应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适当考察过去学过的内容。

行为能力的评价。是评价学生在小学品德与社会课教学内容要求的范围内,在认知基础上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行为能力的考察是检查学生是否能应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行为习惯。行为能力的考察是检查学生是否能应用所获得的道德认识和社会认识去指导自己的行为,评价别人的行为,通常与考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综合起来进行。

四、评价的具体内容:

1、知识与技能。使学生掌握品德与生活的基本理念,简单的说就是“爱”,有了爱才会快乐

的成长。让学生热心参与、细心探究、用心体验,真心去爱。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去寻找答案。

2、道德品质。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尊纪守法、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诚实可信、维护公德;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能对个人的行为负责,表现出所应有的社会责任感等。

3、交流与合作。热心参与交流合作,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等。

4、学习能力。对有关课本内容有一定的认识和初步理解能力,运用学过的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具有初步探究和创新精神。

5、个性与态度。在认知基础上的行为表现和行为习惯,对生活和学习有着积极的态度,爱家人、爱同学、爱老师、爱大自然。

四、评价方法

学生学习评价一般通过课堂观察评价和阶段性评价两种途径进行。评价方法和手段,应坚持倡导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鼓励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活动。通过评价,努力创设有利于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学习的氛围,可以采用教师观察、与学生谈话、平日表现记录、、及时评语、评议等方法。评价形式采用书面检测与日常生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反应小学生道德与认识的行为表现,应与履行小学行为规范的情况相结合。

五、评价结果的呈现形式

在呈现评价结果时,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量评价可以采用等级制的方式,定性评价可以采用评语描述的形式,评语可以补充等级的不足,对学生的评价会更全面。

 

第二篇:品德与社会评价方案

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儿童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

本课程根据小学中高年级学生社会生活范围不断扩大的实际、认识了解社会和品德形成的需要,以儿童的社会生活为主线,将品德、行为规范和法制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国情、历史和文化教育,地理和环境教育等有机融合,引导学生通过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环境、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交互作用,不断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经验、情感、能力、知识,加深对自我、对他人、对社会的认识和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基本的道德观、价值观和初步的道德判断能力,为他们成长为具备参与现代社会生活能力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基础。

根据本课程的特点,改变过去教师评学生,一个人说了算的评价模式,制定一个多主体、开放性的评价方案。

一、 评价的目的与功能

1、目的

本课程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获得反馈信息,以帮助教师改进教学,促进儿童发展,保证课程目标的实现,而不在于对学生品德与社会性发展水平做出终结性的评定,更不是利用评价结果对儿童进行比较与分等。因此,要从每个学生的原有基础出发,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强调以鼓励为主的发展性评价。

2. 功能

诊断与调节功能:通过评价了解课程实施的情况,判断学生学习的质量与水平,了解学习的成就、问题与需要,并对课程下一步的实施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 强化与教育功能:评价本身具有教育性,是人与人互动和交流的过程。利用评价对学生的学习成就进行鼓励,对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保证课程目标的实现。

二、评价内容

本课程主要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价,其具体内容如下:

1.学习态度。包括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主动参与和完成学习任务的态度。

2.学习能力和方法。包括学习中观察、探究、思考、表达的能力,搜集、整理、分析资料的能力,与人合作完成学习任务的能力等。

3. 学习结果。完成学习任务的质量和进步程度。

三、 评价的方式和方法

1. 评价方式

采用多主体、开放性的评价,强调在评价过程中的参与与互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评价的主体,不仅有教师、同学和自己,还可以有家长和社会力量的参与。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才能对学生作出较全面的、准确的评价。 2. 评价方法

本课程倡导的评价方法有:

教师观察记录。教师对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情感、态度、能力、行为进行观察,并做记录。

描述性评语。在与学生进行充分交流的基础上,教师对学生在一段时间内学习本课程的学习态度、表现等以描述性的语言写成评语,鼓励学生巩固进步,修正不足,继续努力。

学生自评。教师引导和帮助学生对自己在学习中的表现与成果进行自我评价,以提高自我认识、自我调控的能力。

学生互评。学生依据一定的标准互相评价,这种评价可以帮助学生逐步养成尊重、理解、欣赏他人的态度,相互促进。

作品评价。将学生调查、访问、收集资料等作品进行展示和交流,师生共同进行评析。 附:

蓉园小学品德与社会课程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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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与社会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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