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信息系统下的现代管理会议记录

管理研究小组第九次讨论会议记录(管理信息系统下的企业管理)20xx年04月16日 22:47:31

本期主题:“管理专题”之“管理信息系统下的现代管理”

时间:20xx年4月7日

主讲人:官远芳(商学院09级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已保研天津大学) 地点:东荣A区306

出席嘉宾:杜恩源(商学院数量经济系研究生)

(一)主讲内容:

一、管理信息系统的定义,出现的内外部原因和功能

二、现代管理当中的知识管理理论和3I理论

三、管理理论发展和管理信息系统发展之间的关系

(二)讨论内容

问题一:为什么我们说企业在上管理信息系统的时候往往是“一把手工程”?

探索答案:因为是否上管理信息系统关乎着企业的长期发展,并且管理信息系统的成功运用不仅依赖于大量的资金,还要考虑相关的管理理念是否能够被员工所接受和运用,是否存在安全问题等等方面。如果主导者不是企业的领导者的话,推进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成功是很

难的。

问题二:不同学科背景的同学的思维方式差异

(三)待探究问题:

1.3I理论;为什么“知识·信息·管理=附加价值”

2.6σ质量管理方法

 

第二篇:第三届黄大仙区议会辖下地区设施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记录

第三屆黃大仙區議會轄下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

第十二次會議記錄

日期: 二零零九年十月六日 時間: 下午二時三十分

地點: 九龍黃大仙龍翔道138號

出席者: 主席:

簡志豪先生,BBS,MH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委員:

李德康先生,MH,JP 黃金池先生,MH,JP 陳利成先生 陳安泰先生 陳偉坤先生 蔡六乘先生,MH 鄒正林先生,MH 徐百弟先生 何漢文先生 何賢輝先生 許錦成先生 郭秀英女士 黎榮浩先生 林文輝先生, JP 李達仁先生,MH 莫仲輝先生

黃大仙區議會主席 黃大仙區議會副主席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1

龍翔辦公大樓6樓625室

莫健榮先生

莫應帆先生

史立德先生,MH

蘇錫堅先生

陶君行先生

黃錦超先生

黃國桐先生

黃國恩先生

胡志偉先生,MH

袁國強先生

文耀強先生

張思晉先生

鄧銘心女士

因事缺席者:

劉志宏博士,BBS,JP

陳曼琪女士

陳炎光先生

黃逸旭先生

張偉良先生

列席者:

黃珍妮女士,JP

馬瓊芬女士

胡素蘭女士

鍾贊有先生

簡依汶女士

羅慧儀女士

邱麗絲女士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增選委員 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增選委員 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增選委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增選委員 黃大仙民政事務專員 黃大仙民政事務處黃大仙民政事務助理專員 黃大仙民政事務處高級聯絡主任2 黃大仙民政事務處高級行政主任(地區管理) 黃大仙民政事務處行政主任(地區管理)1 黃大仙民政事務處總康樂事務經理(九龍)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黃大仙區康樂事務經理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2

黃有權先生 黃大仙區副康樂事務經理(分區支援) 何永基先生 經理(九龍)市場推廣及地區活動 張荷芳女士 高級經理(九龍文化事務) 陳淑霞女士 圖書館高級館長(黃大仙區) 李美儀女士 圖書館館長(新蒲崗公共圖書館) 陳麗娟女士 建築師(工程)4 張子華先生 工程師(2)

楊小寶女士 助理社會工作主任(策劃及統籌)3 黃月卿女士 副房屋事務經理/物業管理(樂富邨) 梁仲民先生 學校發展主任(黃大仙)11

以下與會者為議程三(i)出席會議: 李淑明女士 高級行政主任(策劃事務)6 周吳婉貞女士

高級建築師

李震雄先生

建築師助理

梁炳怡先生 工料測量師 潘卓恆先生 地盤總管

以下與會者為議程三(iii)出席會議: 駱潔霞女士 總康樂事務經理(社區體育) 梁景法先生 高級康樂事務經理(社區體育活動) 葉佩君女士

二級助理康樂事務經理(社區體育活動) 1

秘書: 陳仕敏女士 行政主任(區議會)2

3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民政事務總署 民政事務總署 社會福利署 房屋署 教育局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馬梁建築師事務所(香港)有限公司

馬梁建築師事務所(香港)有限公司

杜志成父子有限公司 合成建築有限公司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黃大仙民政事務處

開會辭

主席歡迎各委員出席第三屆黃大仙區議會轄下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設管會)第十二次會議,並歡迎接替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高級行政主任(策劃事務)6何少蓮女士的李淑明女士及接替房屋署副房屋事務經理/物業管?(?富)陳偉華先生的黃月卿?士。

2. 主席告知委員,是次會議議程及議程項目討論時間的建議,已置於席上供委員參閱。委員同意席上提交的會議議程項目討論時間及次序。

一 通過黃大仙區議會轄下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二零零九年七月

二十一日第十一次會議記錄

3.

蔡六乘先生就第13頁41段提出以下修改建議﹕ 第41段原為﹕

……「在諮詢委員會會議上,立法會議員及康文署代表均認為園內的建築及設施需要特別保養,不應以一般公園的守則管理,建議園池改以露天博物館形式運作。」

現改為﹕

……「在諮詢委員會會議上,本人認為園內的建築及設施需要特別保養,不應以一般公園的守則管理,建議園池改以露天博物館形式運作。」

4. 設管會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第十一次會議記錄經上述修改後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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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黃大仙區議會轄下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二零零九年七月二

十一日第十一次會議進展報告

(黃大仙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文件第53/2009號)

(i) 黃大仙區自修室服務

5. 主席表示教育局代表於上次會議介紹黃大仙區的自修室服務,會上委員希望得到更多黃大仙區自修室的具體資料以作參考。教育局其後提交的資料已載列於文件附件中,但教育局代表因事未能出席是次會議向委員解釋上述資料。

(ii) 南蓮園池停車場使用問題

6. 康文署羅慧儀女士報告有關南蓮園池停車場的跟進情況。南蓮園池已於本年九月完成在停車場入口處安裝泊車標誌牌及使用條款的工程,標誌牌下方更設有射燈,方便駕駛者於晚上使用停車場;此外停車場閘口處亦已實施人車打卡措施,車輛可享十五分鐘免費停車服務。至於索閱南蓮園池管理合約方面,康文署曾諮詢律政司意見,由於康文署與志蓮淨苑於二零零六年所簽訂的協議書並沒有賦予康文署在協議書五年生效期內終止或收回南蓮園池停車場管理權的權力,按照合約精神,康文署並不適宜向志蓮淨苑收回南蓮園池停車場的管理權;且協議書屬機密文件,康文署不能向委員發放有關資料。

(陳安泰先生、林文輝先生、李德康先生、史立德先生及黃國桐先生於二時五十分到席。)

7. 蘇錫堅先生認為園方已稍為改善園池停車場的使用方法。他同意履行合約精神,不向康文署索閱管理合約,但建議對南蓮園池進行監察,若園方在合約期滿前仍未明顯改善管理模式,則應考慮是否與志蓮淨苑續約,抑或將園池和停車場分作兩份管理合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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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胡志偉先生同意園方在停車場管理方面有所進步,但強調該路段的行車速度快,駕駛者不易察覺上述的泊車標誌牌,且一般私人停車場不設免費上落安排,擔心市民不了解該項服務,建議園方為市民提供清晰指引。

9.

停泊。

(黎榮浩先生於三時正到席。)

10. 回應,志蓮淨苑已督促園池停車場管理員加緊留主席詢問是否仍需要旅遊車司機自行召喚停車場管理員安排意停車場入口的行車情況,儘快開啟停車場閘門並向旅遊車司機分發暫時停泊車輛所需的泊車卡。

11. 黃金池先生表示志蓮淨苑的公關人員曾與他聯絡,希望邀請設管會委員參觀南蓮園池及聽取委員意見。

(秘書處會後註﹕由於志蓮淨苑負責人釋惟徹法師因事離港,須待十一月尾法師回港後方可落實安排設管會委員視察。)

12. 主席認為區議會過去一年已向志蓮淨苑清楚表達議員的意見。他同意應遵守合約精神,不向康文署索閱南蓮園池管理合約,但園方必須在管理上作出顯著改善,以便公眾使用園池停車場。

13. 李達仁先生同意安排視察。他預計隨着天氣轉涼,南蓮園池的遊園人數將會增加,認為現時是解決停車場使用問題的最好時機。

14.

15. 蔡六乘先生認為除了停車場使用問題外,園池管理模式及保黃金池先生表示稍後將通知各位委員有關視察活動的安排。 養也十分重要。他表示志蓮淨苑釋惟徹法師希望收集委員的意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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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日後改善管理模式的參考,但法師因有公務在身,預計本月底才可回港與各位委員見面。

16. 何賢輝先生認為志蓮淨苑安排視察活動是善意的回應,但擔心是次視察只是重覆以往的討論;此外,園池停車場新增設的泊車標誌牌面積太小,效用成疑,應要求園方作出改善後方繼續進一步討論。

17. 陳安泰先生建議就南蓮園池停車場使用問題徵詢運輸署的專業意見,以配合該區的交通需要。

18. 強調目前的討論重點並非收回園池停車場的管理權,建議原則上同意安排視察活動,向園方提供意見,但同時要求園池就改善停車場安排作出積極回應,以利公眾。

19. 陳利成先生查詢會否於設管會會議上報告視察情況,讓未能出席視察活動的委員了解園池的改善情況。

20. 黃金池先生表示由於現時為期五年的管理合約仍未完結,故此向其他政府部門徵詢意見的作用不大,有關建議可留待合約期滿時提出,強調目前首要解決的是園池停車場長期空置的問題。

21. 建議邀請專業人士就改善停車場使用方法提供意見。此外,他擔心假若將來更換管理機構,園內植物得不到適當保養,建議康文署着手研究園內植物的保養方法。

22. 蔡六乘先生表示園池停車場距離商場較遠,沿路亦沒有避雨簷篷,而停泊車輛於鳳德道的駕駛者大多為求上落方便,估計除了大型車輛外,一般駕駛者未必會選擇使用南蓮園池停車場。

23. 郭秀英女士認為既然志蓮淨苑邀請委員討論園池停車場的使用問題,應該把握機會一併討論其他事項,例如園池人流稀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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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主席表示討論事項需視乎時間安排,並總結委員意見,委員一致認為園方已稍為改善園池停車場的使用方法,但仍不足以解決停車場長期空置的問題,故同意接受邀請進行視察,向園方表達意見,並於下次會議報告有關情況。

(iii) 建議搬遷慈雲山公共圖書館

25. 主席表示於設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就搬遷慈雲山公共圖書館的建議委託劉志宏博士進行可行性研究,並請康文署報告跟進情況。

26. 報告有關建議搬遷慈雲山公共圖書館的跟進情況。康文署已於本年八月底向劉博士提供慈樂邨服務設施大樓各層的樓面圖則及康文署一般圖書館的設計及配置要求,以供參考。康文署將繼續與劉博士保持聯繫,待有進展時再向設管會匯報。

27.

三(i) 2009-10年度地區小型工程進展報告

(黃大仙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文件第54/2009號)

28. 主席歡迎為此議程出席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高級行政主任委員備悉文件。 (策劃事務)6、行政主任(策劃事務)6;民政事務總署建築師(工程)4陳麗娟女士、工程師(2)張子華先生;馬梁建築師事務所(香港)有限公司高級建築師周吳婉貞女士、建築師助理李震雄先生;杜志成父子有限公司工料測量師梁炳怡先生。

29. 鍾贊有先生介紹文件,重點如下:

(i) 黃大仙區議會在2009-10年度獲得17,083,000元撥款,

用以支付所有仍未結帳的工程開支,及推展新的地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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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工程建議。由於區議會可超額承擔整體撥款的兩倍,

即撥款連同超額承擔可達51,249,000元,2009-10年度

仍可額外承擔的工程撥款為19,437,135元;

(ii) 雖然預計本年度地區小型工程總現金流量略多於撥款

金額,但由於尚有超過一千萬元的工程於後半年度結

帳,實際支出可能與預期有所差別,黃大仙民政事務

處、康文署及其他有關政府部門將密切留意現金流量及

有關開支,避免出現超支或未能盡用撥款的情況;

(iii) 黃大仙民政事務處在2009-10年度獲1,594,150元撥款

以支付地區設施的維修保養及管理開支,目前總預算支

出約為469,000元;

(iv) 截至現時為止,設管會在本年度已完成13項地區小型

工程,另有19項工程在籌劃或施工中,該32項工程的

進展情況詳見附件;及

(v) 黃大仙廣場已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開放予市民使

用,但黃金池先生得悉領匯管理公司(領匯)計劃把黃大

仙中心易名為黃大仙廣場,擔心引起混淆。康文署已就

事件與領匯及律政司溝通,並請有關代表向委員報告最

新進展。

30. 邱麗絲女士報告,康文署得知事件後已即時去信領匯,告知黃大仙廣場的命名已進入刊憲程序。署方就此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查詢,得知領匯亦已着手籌備黃大仙中心的易名工作。署方其後諮詢律政司,希望援引法例規限領匯的計劃,但律政司表示現時未有相關法例阻止私人及商用物業以政府產業命名。署方聽取律政司的意見,另行向知識產權署諮詢,但初步理解知識產權條例並未保障街道及樓宇的名稱。康文署雖然希望維持黃大仙廣場名稱的獨特性,但在法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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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方法解決上述問題。

31. 黃金池先生報告,在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收到領匯寄送黃大仙中心各商戶的信函,指黃大仙中心將沿用舊名,並把原來的一樓、二樓、三樓及四樓分別改為地下、一樓、二樓及三樓。因此,名字重複的問題已經解決。

32. 陳偉坤先生指出,早前領匯把樂富中心改名樂富廣場,同時把英文譯名「Lok Fu Centre」改為「Lok Fu Plaza」,提醒有關部門留意,避免黃大仙廣場的英文譯名出現同名情況。

33. 李德康先生藉此機會感謝黃大仙民政事務處、康文署、民政事務總署及顧問公司衷誠合作,及黃金池先生的鼎力協助,令黃大仙廣場得以在短時間內完工並開放予市民使用。

34. 鍾贊有先生繼續介紹文件。附件第8頁第6項「發展空置用地(於怡發花園側)為休憩處」工程因東分區委員會反對設置寵物閣,顧問公司與建議人及康文署商議後決定取消有關設計,並提供兩個新設計方案供委員考慮:方案一將維持1,850,000元的工程費用,而方案二因額外增添一組健體設施而需增加撥款170,000元至2,020,000元,煩請顧問公司代表介紹修訂設計。

以投影片輔助介紹「發展空置用地(於怡發花園側)為休憩處」工程的兩個修訂設計:

(i) 空置用地的面積約308平方米,原定設計已於二零零九

年五月十九日獲設管會通過。東分區委員會於二零零九

年六月八日會議中同意把該地發展成休憩處,但不贊成

在園內設置寵物閣,顧問公司因此提供兩個新方案供委

員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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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方案一:把寵物閣的位置改建為太極健身場地,供市民

使用,園內將維持一組健體設施、卵石小徑、環保木凳

等;

(iii) 方案二:在園內加設一組長者健體設施至總共兩組,新

增的健體設施配備三項不同的健身運動,包括踏級練

習、上身熱身運動及半前蹲的平衡鍛鍊,並會增建兩條

花崗岩小徑;及

(iv) 方案一的工程費用將維持1,850,000元,而方案二因增

添一組長者健體設施而需要增加撥款至2,020,000元。

(徐百弟先生於三時二十分到席。)

36. 何賢輝先生歡迎顧問公司提供的兩個新方案,並支持方案二的設計。方案一的太極健身場地面積有限,未能令長者充分舒展,相反方案二除了增添多一組長者健體設施,更改善休憩處的整體空間,因此值得額外撥款170,000元為市民提供更理想的休憩環境。

37. 莫健榮先生欣見有關政府部門聽取東分區委員會的意見,修訂寵物閣的設計,並認為方案二的設施較為實際。由於上述空置用地面積較小,即使設置太極健身場地,可以容納的市民有限,附近亦有斧山道運動場供長者使用。反觀牛池灣一帶缺乏長者康體設施,方案二共兩組的長者健體設施正好滿足該區需求。

38. 胡志偉先生指出,根據資料圖片,空置用地種滿樹木,但設計圖的觀感則相對空曠,詢問是項工程是否需要砍伐樹木。李震雄先生回應,顧問公司經實地視察及測量後,因應樹木的位置設計方案,因此是項工程無需砍伐空置用地內任何一棵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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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陳安泰先生提醒顧問公司留意休憩處的疏水系統,避免因落葉或雜物堵塞渠口而造成水浸。

40. 會議通過方案二的設計,並同意額外批核170,000元至工程總費用2,020,000元,以在休憩處內增建多一組長者健體設施。

41. 主席表示,東亞運動會將於十二月中旬結束,詢問康文署代表附件第10頁第8項「黃大仙區響應香港2009東亞運動會城市景觀佈置(第二期)」工程完工日期為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原因。邱麗絲女士回覆,康文署會由九月開始增添時花以響應東亞運動會,時花將更換兩次,十一月會進行第二期種植。由於時花種植後會維持一至兩個月才凋謝,康文署不會在東亞運動會完結後立即移除已種植的時花,故預計完工日期為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2. 黃珍妮專員報告,民政事務總署現正為2010-20xx年的地區小型工程招聘定期合約顧問。自20xx年,根據區議會職能檢討的建議,民政事務總署於灣仔、黃大仙、屯門和西貢四個地區推行區議會參與管理部份地區設施的先導計劃,當時每個先導區均在社區活動及地區小型工程獲增加撥款。自2008-20xx年度起,區議會職能檢討的建議推展至全港十八區,每區區議會均獲大幅增加撥款。各民政處的市區小型工程以往由民政事務總署的工程組負責,由於特區政府要維持「小政府」的政策,對公務員編制有嚴格的控制,在工程撥款大增後,總署工程組能獲批准增加的人手仍有限,未能相應應付龐大工程數目所帶來的工作。因此,民政事務總署委託定期合約顧問,利用較靈活的人手安排協助推行地區小型工程。負責本區小型工程的「馬梁建築事務所(香港)有限公司」,就是九龍區小型工程的定期合約顧問,年來與黃大仙區議會和黃大仙民政事務處合作愉快,但20xx年委託的各定期合約顧問,合約將於20xx年期滿。民政事務總署正沿用定期合約顧問的模式,再招聘4間顧問公司協助區議會於2010至20xx年籌劃、設計及進行地區小型工程。為了更平均分配4間顧問公司的工程數量,離島區的工程將自20xx年起交由負責港島區的定期合約顧問負責。總

12

署已從「建築及有關顧問遴選委員會」(AACSB)認可的顧問公司名單上作邀請投標。這些顧問公司大多較具規模,服務表現較佳,並具有執行政府工程合約的經驗,其實力及質素均有一定保證。請各位委員備悉上述資料。

43. 黃金池先生表示,當初黃大仙區議會與馬梁建築師事務所多番磨合始能建立默契,但由於合約將在明年完結,擔心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因顧問公司更替而延誤工程開展。陳麗娟女士回應,馬梁建築師事務所的合約將在明年四月底完結,而新合約亦會緊接在五月開始。馬梁建築師事務所會完成合約期內所有負責的工程項目。

44. 張思晉先生查詢,剛才邱麗絲女士提及康文署會在十二月東亞運動會完結後,把「黃大仙區響應香港2009東亞運動會城市景觀佈置(第二期)」工程所種植的時花移除,言則「移除」所指的方法及善後工作為何。邱麗絲女士回覆,康文署為響應東亞運動會,向設管會申請撥款為主要交通幹道或交匯處的園圃添置時花,以配合園圃內已種的其他樹木及灌木。時花的開花期視乎天氣情況,一般約為一至兩個月,故此康文署預計工程最遲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完結。由於涉及的場地頗多,康文署將按次整理各個園圃的植物,並會清除已凋謝的時花,以美化園圃的景觀。

45.

三(ii) 2009-10年度地區小型工程撥款申請建議

(黃大仙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文件第55/2009號)

46. 鍾贊有先生介紹文件。黃大仙區議會在2009-10年度仍可額外 委員備悉文件。 承擔19,437,135元的工程款額,文件建議的七項地區小型工程預計款額為3,155,000元,當中包括:

13

(i) 由陳安泰先生建議的「竹園道近金竹里72/73號小巴站

加設避雨亭」工程(WTS-DMW056)及「竹園道近富美街72/73號小巴站加設避雨亭」工程(WTS-DMW057);

(ii) 由陳利成先生建議的「彩雲(二)邨近明麗樓興建避雨

亭」工程(WTS-DMW051b);

(iii) 由黃大仙民政事務處建議的「翻新黃大仙區議會現有設

施」工程(WTS-DMW058),主要更換區內街道圖及告示板等設施;及

(iv) 由康文署建議的三項改善美化工程,康文署代表會介紹

計劃詳情。

47.

(i) 「康文署轄下康樂體育場地的設施改善工程」

(WTS-DMW060)

(a) 改善竹園道體育館健身室的通風系統和更新已

損耗的地墊以改善健身室的活動環境,在工程

進行期間健身室需暫時封閉;

(b) 應市民要求在斧山道運動場增設儲物櫃以應需

求;及

(c)

(ii) 「黃大仙區主要幹線交匯處、道路及休憩場地美化環

境」工程(WTS-DMW061)

14 邱麗絲女士逐一簡介康文署建議的三項工程如下: 預計工程款額為550,000元。

(a) 繼響應香港2009東亞運動會城市景觀工程

後,建議繼續於20xx年春季在區內幹線交匯

處、道路和休憩場地進行美化工程,以優化黃

大仙區的景觀,增添農曆新年的氣氛;

(b) 分別在區內10個地點進行一次性或兩次性的

美化環境工程;及

(c)

(iii) 「彩虹道、龍翔道及金池徑的美化環境工程」

(WTS-DMW062)

(a) 康文署自20xx年開始受委員會委託在彩虹道

和龍翔道辦公大樓前行人路進行美化景觀工

程,並於20xx年底在牛池灣鄉金池徑進行綠化

工程,效果良好,建議延續上述工程至2011

年12月,以便署方有效策劃和跟進種植和植物

保養;

(b) 工程主要更新和保養彩虹道懸掛式花盆、龍翔

道辦公大樓前行人路玻璃纖維花盆及金池徑兩

旁石屎花盆的植物;及

(c) 工程將橫跨兩個財政年度,預計工程款額為

580,000元。

48.

(i) 「翻新黃大仙區議會現有設施」工程:建議以三維地圖

作區議會街道圖,不但美觀清晰,更方便市民確認位置陳安泰先生對下列兩項工程提出建議: 預計工程款額為950,000元。

15

及得知樓宇高度;及

(ii) 「黃大仙區主要幹線交匯處、道路及休憩場地美化環

境」工程:天馬苑至龍翔中心一段主要幹道現時未有任

何樹木,建議藉是項工程為上述道路加種植物,美化環

境。

49. 主席補充,「翻新黃大仙區議會現有設施」工程將以翻新及維修各項設施為主,而非重新設計街道圖。

50. 反對「黃大仙區主要幹線交匯處、道路及休憩場地美化環境」工程中,康文署以時花為區內主要幹線増添色彩的概念。康文署以時花裝飾社區由主要幹線開始,發展至鳳舞街交匯處、斧山道迴旋處等小園地,做法令人費解。斧山道迴旋處早年的花圃非常優美,但質素隨康文署的修改每況愈下,質疑康文署未有好好利用園圃種植長久性的顯花植物。日本櫻花醉人,也非四季皆見,因此美化社區應重質而非重量,否則貪多必失。他要求康文署認真研究優化環境的整體方向,例如在斧山道迴旋處種植春季綻放橙色花朵的植物,待夏、秋、冬季植物回復一片綠色時,再於蒲崗村道種植其他顏色的植物,足以令社區充滿色彩。如陳安泰先生所言,區內有部分地點不但沒有時花點綴,甚至欠缺植物樹木,希望康文署妥善運用所獲資源,避免區內各地點優化環境的工程失衡。

51. 陳利成先生表示,區內部分街道圖的資料錯漏,以彩雲邨繡文樓對出街道圖為例,就欠缺邨內一、兩幢樓宇的名稱。他提醒負責職員翻新區內街道圖時,必須確保所載資料正確齊全。另外,由於彩雲邨居民經常到坪石遊樂場休憩,但遊樂場近新清水灣道的正門位置不便,又要上落樓梯,居民一般以小路往來遊樂場。他知道坪石邨遊樂場不屬黃大仙區管轄範圍,但仍希望康文署黃大仙區辦事處與該區職員研究加設指示牌,方便市民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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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黎榮浩先生支持陳安泰先生建議加強天馬苑至龍翔中心一段幹道的綠化工程,詢問康文署在種植樹木後會否負責保養。他特別提醒康文署在交通交匯處及車速限制較寬的幹道進行優化工程時,應先徵詢運輸署的意見。

53.

(i) 本港的樹木種植及護理工作由不同政府部門分擔,康文

署主要負責區內街道旁邊樹木的保養。故此,為天馬苑

至龍翔中心一段幹道加種樹木,並非康文署的職能和權

力範圍內可推展的工程;及

(ii) 康文署對於是否以時花點綴社區持開放態度,但時花不

論在季節性及顯花顏色上均較易掌控園景美化的效

果,比樹木及灌木更能營造節日氣氛和特設性主題。此

外,如果要以樹木及灌木作為優化社區的方針,必先由

城市規劃做起,才能產生整體性觀感。

54. 鍾贊有先生對陳利成先生的意見作出回應。他認同區內部分邱麗絲女士回應各委員的提問及建議如下: 街道圖殘破,而且資料未更新,希望藉着是次改善工程,完善街道圖的硬件及軟件配套,及與工程組研究陳安泰先生建議以三維地圖作街道圖的可行性。

(黃國桐先生於三時五十分離席。)

55.

(i) 天馬苑街道圖的資料亦有錯誤,希望有關部門決心改

革,效法外國以三維地圖代替,不但製作價錢相宜,保

養費用較少,而且較舊式街道圖耐用;

陳安泰先生補充下列意見:

17

(ii) 雖然康文署解釋因權責問題未能為天馬苑至龍翔中心

一段幹道種樹,但其撥款申請不時包括為上述路段添置

植物,故此康文署應在權力範圍下盡力美化該區,建議

在上述路段的園圃種樹、在沿途鐵欄懸掛盆花等,為計

劃制定具體時間表,並把職權以外的建議向負責部門反

映;及

(iii) 經常更換時花有浪費資源之嫌,如果要以花朵點綴,可

參考巴黎以假花裝飾街道的做法。加拿大的楓葉只見於

秋冬,但平時一片綠色也非常怡人,故此贊成胡志偉先

生的意見,認為優化社區應以綠色植物為主。綠色社區

對改善空氣及市民健康均有正面價值,期望康文署認真

研究上述建議。

56. 主席補充,「翻新黃大仙區議會現有設施」工程(WTS-DMW058)包括維修及更換區內多項設施,街道圖只屬計劃其中一項設施。

57. 陳利成先生贊同胡志偉先生的意見。黃大仙區可以種植綠色植物的地方頗多,例如彩雲邨新清水灣道就缺乏樹木及灌木,但康文署鮮有顧及被忽略的地點,景觀佈置的比重漸見失衡,促請康文署盡快審視整個黃大仙區的綠化方針及欠缺植物的地點,着手研究長遠的綠化方案。

58. 李德康先生提醒委員,土木工程拓展署將於今年十二月開始黃大仙綠化總綱圖的相關工程,分別在鑽石山、竹園、彩雲、彩虹及新蒲崗栽種不同的樹木及花草。在工程開始前,多位委員親自巡區向有關部門建議種植地點。他建議委員在工程完結後審視區內的綠化情況,針對綠化總綱圖未能涵蓋的地方提出具體工程建議。

59. 胡志偉先生表示,他曾多次表達以時花優化社區的問題,感謝康文署對區內綠化方式持開放態度。他明白部分道路如彩虹道只可

18

放置時花,但斧山道迴旋處過去種植樹木,優美怡人,添置時花只是近年趨勢。如果區內地點適合種植長久性的植物,康文署理應以此為栽種主軸,以長久性植物配合少量時花點綴,避免市民誤解政府浪費資源。他提出動議,要求康文署在合適場地以長久性植物為設計主軸,作為優化社區的準則。

60. 邱麗絲女士回應,土木工程拓展署將於年底開展分區綠化總綱圖,跟進計劃在區內首三年的綠化工作。根據土木工程拓展署分區綠化總綱圖資料,土木工程拓展署在落實黃大仙區綠化大綱計劃前,亦已廣泛諮詢區議會及地區人士的意見,故相信黃大仙區綠化總綱圖應能夠滿足大部分委員的意願,特別是對道路旁、政府用地等種植花木的關注。她感謝胡志偉先生的意見,事實上署方與委員的目標一致,旨在善用公帑以平衡美化城市景觀的目標和花木保養的開支。她指出,斧山道迴旋處除以時花裝飾,亦種有灌木及顯花舖地植物,但署方樂意聽取地區人士的意見,日後若有資源優化交通迴旋處和園圃,將盡量配合委員建議的綠化方針。

61. 主席表示,區議會議員並非植物專家,但同意胡志偉先生所指時花造成浪費的說法。剛才多位委員就區內綠化提出不同建議,康文署已承諾往後推行同類工程時,會參考委員的意見及方針,因此暫未需要就上述議題提出動議。

62. 胡志偉先生希望釐清,康文署建議的「黃大仙區主要幹線交匯處、道路及休憩場地美化環境」工程會否參考委員於是次會議提出的意見和方向。主席回應,根據剛才康文署代表的答覆,日後推行相關工程時,將以委員的意見為參考原則。

(李達仁先生於四時正離席。)

63. 黃金池先生指出,由於「黃大仙區主要幹線交匯處、道路及休憩場地美化環境」工程關係到配合東亞運動會的景觀佈置,加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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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緊迫,相信委員均同意通過撥款。但他詢問康文署代表,是次聽取委員意見後,將來是否不再提交同類的撥款申請。

64. 主席表示,康文署在聽取委員提出關於添置時花的意見後,未來推行同類工程時將以此為參考原則。李德康先生補充,委員主要關注經常更換時花所造成的資源浪費,希望康文署日後以綠色顯花植物為優化主軸,在適當的時節及地點加添時花以配合整體城市景觀。但樹木及灌木均需保養,凋謝後也要更換,相信康文署往後仍會提交相關的撥款申請,以便跟進區內植物的生長情況。

65. 陳安泰先生提議康文署以竹樹代替時花以達致長青的效果。史立德先生贊成康文署在特別節慶以時花點綴社區,增添氣氛。

66. 主席表示,區議員的職責是確保公帑恰當運用、監察政府部門的運作,及代表市民向政府部門反映意見,而非教導康文署正確的種植方法。李德康先生已為是項議題作出清晰的補充,重申設管會原則上同意委員提出的綠化方針,但必須尊重康文署在管理及保養植物上的專業知識和經驗。

67. 委員再無其他意見,會議通過文件建議的七項地區小型工程,共批款3,155,000元。

(陳利成先生於四時零五分離席。)

三(iii) 「普及體育研究–香港市民參與體能活動模式」跟進工作計劃

諮詢文件

(黃大仙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文件第56/2009號)

68.

康文署駱潔霞女士介紹文件。

20

(陶君行先生、黎榮浩先生、莫應帆先生及史立德先生於四時三十分離席。)

69. 主席表示區議會去年決定以武術為本區特色體育活動,詢問康文署近年推廣武術的工作為何

70. 邱麗絲女士回應,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三日的設管會會議上透過區議會揀選了武術為黃大仙特色體育活動,至今已踏入第三年。在過去兩年,康文署透過開辦武術訓練班、與黃大仙區康樂體育會及區內學校合作推廣武術;二零零八年與黃大仙區議會合辦黃大仙武術節;本年康文署除了與黃大仙區康樂體育會合辦嘉年華會外,更獲得林文輝先生及其他兩個團體支持舉辦多項活動。黃大仙區康樂事務辦事處編印了一份宣傳單張向市民簡介康文署過往推廣武術的活動,並藉此鼓勵區內持份者,共同推動武術。康文署來年計劃與黃大仙區議會及黃大仙民政事務處探討在區內長遠推廣武術的策略的宣傳傳計劃,以期更有效地在地區上推動武術成為黃大仙區的特色體育活動。

71. 黃錦超先生表示學生普遍希望參加政府舉辦的康樂活動,例如健身及瑜伽等,但由於此類課程受市民歡迎,名額往往不足讓所有有興趣人士參加,他建議康文署開設更多同類課程,讓年青人有機會參與有益身心的活動。他認為香港不缺乏體育場地,唯地區資源分配方面有待改善,建議康文署考慮將使用率長期偏低的體育場地改作其他用途。此外,有見渣打馬拉松及公益金百萬行等活動廣受市民歡迎,建議政府多下功夫鼓勵工商界及公營機構推廣運動。

72. 徐百弟先生讚賞是次調查十分全面,認為時下年青人多沉迷電腦,影響心智發展,故急需提倡普及體育。他建議為體育事業創造價值,以吸引更多人向這方面發展。此外,不能單靠政府發展體育,應增加商界的參與,促成商業與體育運動的結合。

21

(黃錦超先生及鄧銘心女士於下午四時四十分離席。)

73. 胡志偉先生認為文件欠缺針對性,希望康文署整理有關黃大仙區的調查結果,以便作出針對地區需要的安排。此外,康文署太着重規範化的場地管理模式,扼殺市民自由使用運動場地的權利。普及體育的概念應是讓群眾獲得參與體育運動的機會,他以俗稱「街場」的免費球場廣受市民歡迎為例,認為康文署應打破舊有觀念,改善「過度管理」的問題,開放轄下體育場地予市民自由使用。

74. 表示調查報告指最受市民歡迎的運動項目分別是緩步跑、游泳及羽毛球,但除緩步跑外,其餘兩項運動均需到政府收費場地方可進行,建議政府認真研究免費開放場地的可行性。

75. 陳安泰先生表示從調查中可見愈年長的市民對體育場地的需求愈大,加上香港人口日漸老化,希望康文署能提供足夠體育場地及改善場地管理模式。此外,他建議政府推廣運動治療,增設適合長者使用的靜態體育場地。

(莫仲輝先生於四時五十分離席。)

76. 袁國強先生認為現時康文署轄下體育場地大多需要收費,對長者及弱勢社群而言無疑是一種負擔,建議政府仿效其他先進國家的做法,向長者提供特別優惠,鼓勵長者多做運動,以推廣普及體育。

77. 林文輝先生關注長者的運動情況,建議康文署與學校合作,邀請民間團體利用校舍開設課程,讓長者可以低廉學費學習體育。此外,調查指出太極雖最少人參與,但卻是最多人想學習的運動,認為是由於場地及資源不足所致。

22

78.

許錦成先生提出以下查詢及建議﹕

(i) 查詢調查中提及的「體育活動參與指標」是否全球

性的指標,若然,香港的情況與其他國家比較為何,

康文署有何方案具體落實指標;

(ii) 文件中提及跟進計劃分為兩個階段,共需五年時

間,查詢該兩個階段的年期分別為何及會否於兩個

階段之間檢討成效;

(iii) 建議由決策局帶領跟進計劃,以加強政府部門之間

的協調;及

(iv) 建議參考「商界展關懷」的做法,鼓勵僱員參與體

育活動。

79. 莫健榮先生認為除了設施管理及投放資源外,亦應培養市民的體育意識。現時社會流行瘦身及纖體,建議康文署考慮以此為宣傳重點;此外,建議參考渣打馬拉松的做法,舉辦更多全港性大型體育活動。

80. 希望政府提供更多游泳、太極及跑步設施,但在興建單車徑方面則需顧及安全,以免發生意外。此外,現時大部分滾軸溜冰場使用率長期偏低,建議康文署將有關設施改建成太極健身場地。

81. 郭秀英女士認為相比長者而言,中年人士較少主動參與運動,建議康文署定期提供免費體育場地供市民使用,及加強宣傳運動的重要性。

23

82. 胡志偉先生建議進一步推廣康文署的「康樂免費場地使用計劃」至室內運動場,或參考博物館每星期免費開放一天的做法,讓市民輪流使用場地,以提高場地使用率。

83. 主席補充,現時康文署已在黃大仙睦鄰街籃球場推行試驗計劃,建議康文署考慮重新檢討計劃成效。

84. 駱潔霞女士感謝委員支持跟進工作計劃,並就委員的意見及查詢綜合回應如下﹕

(i) 康文署在研究初期曾考慮是次調查可否包括分區

資料,但由於所需樣本人數和開支龐大及所需時間

較長,故決定先進行全港性調查。若在資源及時間

許可下,署方會研究進行分區調查;

(ii) 在眾多的研究地區中以英國、台灣及中國所採用的

體能活動指標較接近基礎指標;

(iii) 在研究調查工作進行期間,有專責小組及工作小組

監察工作進行及研究工作提供意見。有關專責小組

及工作小組的成員均來自不同政府部門、學術界及

體育界;康文署稍後將聯同教育局向全港中小學校

介紹調查報告;

(iv) 跟進工作將分階段進行,康文署已於本年六月展開

第一階段的工作,包括向十八區區議會介紹調查報

告;第二階段將於來年四月展開,包括檢討現時社

區體育活動的組合及市民對體育設施的需求;

(v) 至於與商界合作方面則有待專責小組探討適切的

推廣計劃;

24

(vi) 康文署將根據調查所作的建議,檢討現時十八區活

動的數量及模式,並與有關體育總會商討更多元化

的康體活動吸引不同活躍人士參加;

(vii) 康文署將於來年推廣步行活動,包括與中國香港體

適能總會合作設計十八區健步路線;此外,署方將

舉辦多項大型活動,例如全港運動獎勵計劃,期望

喚起全港市民對運動的關注,有關詳情將於稍後向

區議會匯報;至於委員提議的體能活動,署方將備

悉建議及與各體育總會研究可行性;

(viii) 康文署將檢討康樂場地的供應、收費及預約安排;

並會檢討現正推行的「康樂免費場地使用計劃」;

(ix) 康文署會繼續研究將使用率偏低的場地改作其他

用途。

85. 黃金池先生詢問康文署是否需要區議會資助跟進計劃內所建議的活動或場地建設。

86. 回應,已就具體工作方案所建議的體能活動向局方要求提供額外資源,故無需額外向區議會尋求資助;至於地區活動方面則仍需區議會的支持。

87.

88.

委員備悉文件。 主席請康文署備悉委員意見並作出適切跟進。

25

三(iv)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就黃大仙區議會轄下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

有關「動議要求在黃大仙摩士公園游泳池興建室內暖水游泳館」的跟進情況所作的書面報告

(黃大仙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文件第57/2009號)

89.

90. 蘇錫堅先生希望康文署能以積極態度跟進是項工程,並於完康文署李淑明女士介紹文件。 成技術可行性研究後向設管會報告有關情況。

91. 歡迎康文署就工程開展研究,期望康文署制訂具體的落實方案及工程時間表。

92.

93.

94.

三(v)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在黃大仙區舉辦的康體活動及管理康樂設

施的情況報告

(黃大仙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文件第58/2009號)

95.

96. 黃有權先生以投影片輔助介紹響應2009東亞運動會綠化城市紹文件。 委員備悉文件。 主席表示游泳館開放時間安排需待工程完成後方可討論。 陳安泰先生查詢工程完成後暖水游泳館的開放時間。 景觀佈置及重點活動的工作進展。

26

97.

張思晉先生就文件內容提出以下查詢﹕

(i) 康文署會否永久取消慈雲山邨中央遊樂場內的指定

吸煙區;

(ii) 慈雲山邨中央遊樂場改善工程是否包括維修滾軸溜

冰場對出地面凹陷及涼亭滲水的問題;及

(iii) 希望康文署提供慈雲山邨中央遊樂場改善工程的流

程表。

98. 反映馬路旁懸掛的花盆過於密集,建議分散擺放;並查詢蒲崗村道休憩用地工務工程的命名事宜的進展。

99. 陳安泰先生表示獅子山郊野公園射箭場及棒球場的使用率偏低,建議檢討上述場地的使用情況;此外,建議於上述棒球場附近加建避雨簷篷。

100. 何賢輝先生查詢南蓮園池停車場入口標誌牌工程需時的原因;另建議康文署加強部分康樂場地的宣傳,如摩士公園(三號公園)草地門球場,以改善使用率偏低的情況。

101.

(i) 張思晉先生提及滾軸溜冰場對出地面凹陷及涼亭滲

水的問題已涵蓋在慈雲山邨中央遊樂場改善工程

內;康文署將於會後提供工程流程表予張先生參考;

(秘書處會後註﹕康文署已於會後向張思晉委員提供

工程資料。)

委員的意見及查詢綜合回應如下﹕

27

三(vi) (ii) 蔡六乘先生提及的蒲崗村道休憩用地工務工程計劃已於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第九次設管會會議上通過命名為「蒲崗村道公園」,有關的刊憲程序亦已完成; (iii) 獅子山郊野公園棒球場乃香港棒球總會的指定場地,而射箭場則供香港射箭總會轄下屬會使用,兩個場地的使用率均甚高;至於加建避雨簷篷方面,由於場地位於配水庫上方,加建設施有一定困難,故署方暫不考慮有關建議; (iv) 為方便駕駛者於晚間使用南蓮園池停車場,康文署與建築署合作於泊車標誌牌上加設射燈,因工程涉及兩個政府部門,所需時間相應增加。署方已應委員要求,儘快完成上述工程; (v) 露天門球場的使用率易受天氣影響,但署方仍會繼續留意場地的使用情況及作出適切跟進。 委員備悉文件。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黃大仙區公共圖書館舉辦的推廣活動暨使

用概況匯報

(黃大仙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文件第59/2009號)

委員備悉文件。

28 102. 103.

三(vii)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在黃大仙區舉辦的地區文化藝術活動及文

娛設施使用情況匯報

(黃大仙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文件第60/2009號)

104.

委員備悉文件。

三(viii) 黃大仙區議會轄下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2009/10年度社區參

與計劃撥款財務報告(截至20xx年9月18日止)

(黃大仙區議會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文件第61/2009號)

105.

四 下次會議日期

106. 黃大仙區議會轄下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下次會議定於二零零委員備悉文件。 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二)下午二時三十分舉行。

107.

黃大仙區議會秘書處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

檔案編號︰WTSDC 13-15/5/11 會議於下午六時正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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