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税所积极贯彻落实全县财政系统工作会议精神

乡镇财税所积极贯彻落实全县财政系统工作会议精神

全县财政工作会议如开后,镇财税所专题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了全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汇报分析了20xx年全镇财政收入情况。我镇专门召开了党镇班子会,传达了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了全镇20xx年的财政工作,要求财税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根据县财政系统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确定了20xx年财政所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是:

一是大力培植新财源,壮大财政实力,狠抓财政收入任务。20xx年将继续把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当做重中之重的工作,提高认识,摆正位置,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管理与服务,协同国、地、财部门,摸排税源,清理漏征漏管,管住管好税源,做到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二是调整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招待费、会议费等各类费用。积极支持现代农业和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三是做好涉农服务工作,着力保障民生工程的实施。20xx年,按照省市民生工程要求,农村一事一议、粮食直补、新农合收缴等工作直接由镇财政负责,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组织、宣传、实施方面的力度,协调全镇涉及民生工程部门配合,引导全镇各级和社会团体的广泛参与,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制度,及时有效解决实施工作中的

问题,让民生工程的实施在全镇家喻户晓,群众更多地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是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财经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对财政资金及专项资金的使用、调度和监管。对安排补助专项资金的项目,严格预算约束,加强项目监管,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五、是加强财政所能力、作风建设。结合“树正气、树形象、促发展”活动的深入开展,镇财政所将深入贯彻活动,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全体所员的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

 

第二篇:财政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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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单位到中心办理会计业务,在业务合法、程序合观,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要根据服务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相关事务。

二、承诺期限

1、现金、转帐支付业务应予接单时尽快完成;

2、电汇等其他支付业务上午接单者当天完成,下午接单者次日上午完成;

3、账务处理应于支付手续处理后即时完成;

4、银行、单位对账每月一次,应于月终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5、会计月报正常情况下应于月后3个月工作日完成,年报按要求时限完成;

6、查询会计信息业务应于查询即时完成。

三、其它限时规定

1、每日工作结束后关闭计算机系统并切断电源;

2、数据备份于每日对外营业终了后进行一次;每周五下午集中备份一次;

3、计算机网络及终端查毒,每周进行一次,查毒软件升级每周一次;

4、各个乡镇中心提出计算机系统维修需求,应于当日内提出维修意见,最近2日内修复;

5、水、电、暖、火警,消防系统每月未一周内固定检查一次,遇有故障即时处理;

6、各个乡镇中心办公用品的供应,应及时提出配备,以免影响工作的进行;

7、中心负责人接局通知,交办的特殊事项即交即办;

8、会计档案于次3月份内交存档案室。

四、违诺处理

因工作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办理上述业务超过服务承诺期限,责令限期办理并向单位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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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文明服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政队伍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农村财务中心良好的外部形象和工作作风,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逐步建立起一套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促进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优质文明服务工作的目标是创一流水平,树良好形象,促业务发展,内容包括先进的服务意识,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服务仪表,服务质量,服务纪律以及相应的服务环境,服务手段,服务机制等。

第三条 优质文明服务的总体要求是忠于职守,受岗敬业,执行制度,坚持原则,文明办事,廉洁高效,竭诚服务,礼貌待人,精通业务,团结协作,不循私情,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欢迎批评,接受监督。

第四条 优质文明服务坚持严格、规范、创新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科学规范,人人参与,严格考核,奖罚分明”的工作制进行管理,具体由财政局、中心负责人组成督查领导小组,中心领导抓好日常工作。

第二章 基本服务规范

第五条 接待办事人员的一般程序

(1)笑迎示意(2)受理业务(3)询问解答(4)热情送走

第六条 服务道德规范

尊重来客,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文明热情,谦虚礼让。

第七条 服务语言规范

用语规范,以诚待人,语气谦和,语言亲切,提倡讲普通话,迎接办事人员时说“您好”或“欢迎光临”,办理业务与人对话时“请您”或“对不起”送别人办事人员时说“请您慢走”或“欢迎下次光临”。

当办事人员在窗口前徘徊犹豫时,要主动询问“您好,请问您需要提供什么帮助”,当业务繁忙时应对办事人员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办事人员多时应说“对不起,请您稍等”,接听电话时应说“您好,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请讲”,结束电话应说“再见”。

第八条 服务态度规范

服务态度应以文明礼貌,符合礼节为标准。接待办事人员要面带微笑,精神专注。

办事人员办理业务时,凡属自己所管范围内的业务应迅速办理,对不属于自己的业务应说明情况,引导办事人员到对应的业务人员处理。办事人员咨询疑难问题或出现差错时,要耐心热情的解释帮助。

授受批评和听取意见时,要谦虚冷静,态度诚恳,积极改进,受到误解和委屈时,应顾全大局,谦和礼证,求得理解,绝不正面冲突。

第九条 服务仪表规范

上班时,服务仪表规范的要求是:着装要整洁,得体,朴实,举止要端庄、大方、文明,坐立端正,精神饱满,思想集中。

第十条 服务质量规范

服务质量规范的要求是:准确快捷,优质,高效。

受理业务要遵守“先外后内,先急后缓”的原则,注意、倾听办事人员提出的要求和问题,了解办事人员所办业务的需求,审核所办业务是否相符,要毒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办理等候时间较长的业务,应告诉办事人员大约需要等候的时间。

处理业务要按照流程和操作规定办理,做到准确,快捷、高效,办理各单位业务时,应最大限度的为提供方便,加强联系和沟通,要讲明道理,耐心解释,发生争执时要冷静处理,不与办事人员争吵,即使自己有理,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也不要得理不饶人,应保持冷静平和,一时不能化解的,应及时请示中心领导处理。

第十一条 服务纪律规范

不准违反国家的政策,法纪和财政法规,不准违反服务规范和单位的制度、规定。

不准泄露国家秘密和报账单位秘密

严格遵守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

不准以任何方式和借口怠慢,顶撞,习难办事人员或使用服务禁语,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办事人员争吵。

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为个人搞交易,谋私利,接收酬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严禁酗酒闹事,做出有损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形象的事。

不准在上班时间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 服务监督

第十二条 公布投诉监督电话,投诉监督电话要认真做好记录与解答,授受所有单位和个人对中心的监督。

第十三条 设立意见箱,意见箱悬挂在大厅指定的位置上,意见箱要定期开启。

第十四条 对各单位办事人员的意见和投诉要认真受理,对口头或通过电话提出意见,投诉的,要虚心听取,表示谢意记录留存,对书面意见要认真阅读并登记留存,有文字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 对于提出的正确意见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积极向领导反映并努力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属办事人员误解的要及时与其沟通、并耐心解释以消除误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范适用于农地服务中心中心全体职工。

第十七条 本规范自20xx年元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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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联络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负责办理日常会计业务,按时进行报账不得积压,严禁坐支现金。

二、负责保管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核定的备用金定额,自觉接受各级部门的管理和检查。

三、对于大额的支出,要及时同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联系,进行《报账申请单》的填制及审批工作。

四、严格按照审核程序的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初审,在合理、合法、审批手续完备后,予以支付款项。

五、负责将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编制的会计报表或其它事项送达所统管单位或村经济组织。

六、负责与村民理财小组人员完成定期的账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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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村组的一切支付款项及报销凭证,须经经办人签字,财会联络员对凭证有效性审查,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由村主任审查批准方可 报账,真正做到印章齐全。

二、收入凭证统一使用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印发的专用收据,由财会联络员填写。支出单据必须达到“五有”,即有抬头、有日期、有事由、有大小写、有经手人。

三、严禁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区乡干部下乡一律吃派饭,彻底取消村级招待费。

四、村干部尽量实行兼职,减少任职人数。干部工作补贴标准,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因公外出的食宿,交通费用,应坚持节约的原则,按照区上制定的具体标准办理,凡超标准支出的一律不予报销。

六、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包干使用,严禁超标报销,严禁村级支出车辆的维修费,村干部交通费实行定额补贴或包干,具体标准由各乡镇制定。

七、各项支出票必须及时清理,不得跨月跨季,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八、鼓励和提倡为村上引资,引资的开支须经民主理财小组,经村委会研究和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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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根据统管单位的具体情况核拨定额备用金,以现金支付业务费用。

二、备用金由财会联络员受着保管,财会联络员对备用金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三、对采用金实行严格管理,不得白条抵库、不准坐支、援用现金,采取有效措施防盗,防遗失。

四、各单位主动配合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人员对备用金的实际结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接受具监督。

五、按照备用金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将备用金转存,不得私借备用金。

六、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短库自赔,库溢归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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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工作制度

一、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核算内容和对应关系进行核算,不得随意改变。

二、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和规定的票据,不得使用不规范票据报账做账。

三、会计人员对每笔经济业务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认真审核,坚决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四、认真、准确地编制出记账凭证,做到内容清晰、数字准确。

五、登记账簿必须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干净整洁、登记及时。

六、填制会计报表必须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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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流程图

第一步:项目建设申请

村民委员会

由拟开展筹资筹劳的地民委员会提出建设申请,填报延安市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筹资筹劳方案和预算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

3、村民或村民代表表决的签字记录

提交乡镇政府审核没有通过审核,返回申报主体乡镇政府 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项目建设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1、拟建项目的可行性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是否真实

3、村民或村民代表表决的签字记录

区级农民负担监管和财政部门

1、议事程序,原则,筹资筹劳标准是否符合《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

2、是否有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3、村民筹资凭证

4、村民筹资交存乡镇专户的凭证或证明

提交乡镇政府审核没有通过审核,返回申报主体乡镇政府

对村委员会上报的财政将补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1、项目建设方案或预算表是否真实

2、村民筹资凭据是否完善真实

3、村民筹资是否全额交存乡镇专户

4、乡、镇财政部门出据筹资资金到账证明

审核通过的提交申请没有通过审核,返回申报主体

区农民负担监管和财政部门

按职责分工对乡镇政府审核后报送的奖补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复审

1、项目建设方案或预算表

2、村民筹资交存乡镇专户凭证

3、是否接批复的建设申请筹资筹劳

审核通过的提交申请

市级财政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

第三步 奖补资金拨付

市级财政部门

延安市财政局按省级审定的项目,根据规定的奖补标准和程序,将中、省、市级奖补资金拨付到区财政一事一议专户

逐级拨付

区财政部门

区财政部门根据(延安市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审核以下相关材料后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1、项目验收报告(分期报账者最后一次提供)

2、建造合同和项目决算,按照不同的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金额大小,分

别实行区级报账和乡镇报账制

拨付实施“一事一议”的村民委员会所在乡镇财政所,实行报账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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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一折通”发放管理流程图

区级业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业务科室,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分解下达计划指标.

乡镇审核公示无导议后清册签字盖章附电子教据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文件拨付资金到“区级涉农专户”,报送清册及电子表给农财局通知监管发放 乡镇政府农村财务管理局根据业务主管部门政策文件下达村组村组评议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清册签字盖章报乡镇政府.

附送清册到乡镇财政所,督促财政所公示和数据录入,检查发放情况 村组汇总

监督落实区乡村三级发放公示.

乡镇财政所.

财政局国库科.

农户填写相关申请表附丰关资料及证明.

办理“一折通”的挂失,更改,分户等事项.

集中代支付统一发放打入农户“一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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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征管岗位职责

1、负责两税政策、条例的宣传、咨询工作。

2、负责本乡镇耕地占用税、契税的税源普查、建档、征收、上解和管理工作。

3、负责本乡镇临时占地、租用土地、征用土地以及非法乱占、乱建土地的动态信息管理。

4、严格财经纪律,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征税、文明执法。

5、加强与乡镇土地部门的沟通协作,努力做到应征尽征。

6、积极参加财政局、政府组织的各项学习和集体活动。

7、完成区财政局和乡镇党委、政府及所长交办的基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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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

为加强乡镇农村财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中心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并将出勤情况与年终考核评比挂钩。

1、按时上下班,按时签到制度。

2、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日蚋,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撤离工作岗位的,扣发其当日所有津贴,由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负责人登记考勤记录。1个月内旷工累计一天,扣发其当月津贴的三分之一,超过3天内,扣发当日所有津贴。

3、工作人员请事假,时间在1个工作日之内的,其岗位津贴扣发,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实际事假天数(不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扣发相应的津贴,1个月内事假天数累计达5天以上的,当月津贴全部扣发。

4、工作人员请病假,1个月内病假天数(不含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下同)累计在10天(含)以内的,其当月津贴不扣发,超过10天的,按其当月超过的天数扣发相应的津贴,20天及以上的,当月津贴全部扣发。因公受伤人员在治疗期间不扣发津贴。以上旷工、事假、病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工作人员日津贴,按每月实际工作天数21.5天计算。

5、对串岗、撤离工作岗位、私自外出等实行不定时检查制度,检查查实即相应扣发其当日津贴。

6、实行出满勤奖励制度。

各个乡镇中心考勤情况进行汇总,每月对考勤表进行汇总统计并予以公布,并将有关情况报区农村财务管理局,作为个人出勤情况奖惩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实行远离工作岗位告知制度

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需经中心主任批准并进行登记后方可外出。

三、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1、每个同志不论什么事请假(急病例外)都应填字请假单、报中心主任审批,并登记备案。

2、各工作人员请假,一天内由主任审批。一天以上由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局长审批,3天以上交局长审批。

请病假超过3天的,要凭医生证明审批。凡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病假累计超过30天的,当年不再享受公休假待遇,请事假超过30天的不予参加当年人事组织部门的年度考评。

京兆财政所

安全保卫制度

一、中心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中心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二、加强中心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保卫意识,提高警惕,自觉做好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中心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日常安全措施。下班前,收拾整理好各种会计资料及其他物品,并妥善保管,同时关好门窗。

四、安排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大厅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上下班作息时间准时开启和锁好工作大厅门,值班钥匙不能随意给他人,同时下班前要负责空调,灯具等有关电源的关闭工作。

五、中心要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对可疑人员出入办公区应及时向安全值班人员、中心负责人报告。

六、认真落实防盗管理措施。防止和打击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敢于同不法分子作斗争,保卫单位财产的安全完整。

七、认真落实消防管理措施,备好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时时刻刻注意防火,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发生。

八、法定节假日各乡财服务中心要加强值班力量,由中心统一安排轮流值班。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手续。值班中遇到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并及时报告。

九、值班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京兆财政所

综合管理工作岗位职责

1、负责财政所及“中心”的文秘,学习,会务,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率。

3、负责各类票据的保管,领用,核销和登记工作。

4、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普查、建档、征收、上解和管理工作。

5、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各项政策,做好一事一议,乡村债务,资产资源管理等工作。

6、负责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办理政府采购业务事项。

7、负责本辖区财务人员培训工作和财政所各项文明创建工作。

8、检查督促各岗位职责和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9、做好各项工作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0、完成区财政局、乡镇政府和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京兆财政所

财政所长职责

1、负责财政所的全面工作,对财政所的内部实施领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2、认真组织全所同志进行财经法规和政治、业务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方针和财经法规,积极参与财政改革和参与镇政府的发展规划。

3、组织制定财政所的年度计划,对财政所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的工作及时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并定期检查工作地落实情况,定期召开所务会和民主生活会。

4、负责组织财政收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审核、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加强对资产管理的监督。

5、加强所内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提高工作积极性,协调好与相关单位之间的联系。

6、负责实施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工作,落实好农村公共财政的各项政策,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7、负责落实乡财乡用县监管,村财村用乡代管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上级部门的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8、负责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

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监督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严格按程序实施。

10、承办区财政局及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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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政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

1、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工作人员第一个遇到前来咨询、查询、办理事务、联系工作、反映问题的人或第一个接到电话,无论与本职工作是否相关,都要负责接待、联系或答复的制度。

2、首问负责制坚持“文明用语,热情接待,事实求是,遵守规定,及时办理”的原则。

3、接待来访,凡属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必须按照办事规程和限时办结的规定,并一次性告知相关的办理程序和要求,予以快速办理和答复;对于不符合财务职务规定、票据不规范、手续不全等事项,应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不属本职范围内的,应当负责与有关人员或与相关工作部门联系,如联系不上要告知来访者联络方式。

接到电话咨询的业务范围,能够答复的,当即答复,不能当即答复的,要做好电话记录,留下对方电话号码,待研究后再给予明确答复:不属于本职范围的,要将相关的联系人和电话号码告知来电者。

4、报账单位因特殊情况、突发事件需在节假日办理业务的,接到单位请求的中心工作人员应负责向中心主任报告,联系相关人员,办理有关业务;因客观条件不能办理的,负责向单位说明原因。

5、首问负责人回避、推诿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请中国给于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等。

京兆财政所

工作纪律十不准

一、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公务活动中的宴请和礼品、礼金。

二、注重服务质量,文明办公,提高效率。热情耐心接待办理业务人员,不准刁难,怠慢和无故拖延。

三、注重自身修养,团结协作,保守机密。不准搬弄是非,影响团结,不准泄露中心及单位的财务机密。

四、遵守作息时间,坚持请、销假制度。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保持优雅环境,安静清洁,工作有序。不准大声喧哗,随意串岗,工作时间不得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树立中心形象,仪表端正,服装整洁统一。不准在工作场所穿背心、拖鞋、短裤,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

七、爱护办公设施,专人专机,专人维护。不准在计算机上玩游戏聊天,不准使用外来光盘、软盘,不准私拆机器。

八、加强安全意识,人走断电,关好门窗。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中心,不准带小孩进入大厅。

九、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与,不得缺席。遵守会议,学习制度,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不准迟到、早退、开“小会”、无故请假。

十、注意勤俭节约,严禁浪费,公为私用。节约用水、用电、不使用办公电话私人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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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树立良好的财政形象,我所公开承诺:

1、受理信访事项,现场能够解答的现场给于明确答复,现场不能解答的,经请示上级后,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给于答复。

2、受理咨询财政政策事项,给于现场完整解答,现场不能解答的,经请示上级后,通过电话方式的3日内给予答复。

3、各项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在基本信息审核无误、相关手续完备、资金下拨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打入群众“一卡通”个人账户。

4、本级预算单位及村级经济组织的资金支付,按预算进度拨付;各类支出票据办理,在审批手续完备、内容审核无误后,及时办结。

5、办理领导和上级机关批办、交办的事项,如期完成;需要延期的,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6、审领各种票据,凡符合申领规定的,现场给予办理。

7、办理每一项业务,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周到、耐心解答,接受群众监督。

服务监督电话:0919-266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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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乡财乡用区监管”单位报账

业务流程图

单位负责人 审核签字 审核原始凭证合法性,真实性并按制度审签。 财会联络员 单据整理 审核整理原始单据并填制报账单。 记 账 会计 单据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合法性、金额正确性、内容完整性,对经济合法性提出意见书。

中心 主 任 单据复审 审核原始凭证合法性。 记 账 会计 填写(支付通知单) 审核原始凭证合法性。 资 金 会计 填开支票 根据《支付通知单》分别填开现金和转账支票。 财会联络员 加盖印章 审核支票加盖预留银行单位负责人印鉴。 记 账 会计 支票用印 对支票审核无误后加盖预留银行的财务印鉴,交资金会计并由资金会计通知银行支付。

开户银行 银行付款 根据审核无误的结算凭证办理现金支付或者转账业务。

京兆财政所

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要及时建档、归档、设立档案登记簿,达到装订整齐、规范、登记齐全,按类别分柜,妥善保管。

二、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纪律,任何人不得将资料,账表带出,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三、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勾划、撤换、不得泄露内容。未经批准,不的擅自抄录或复制。

四、归档的文件、资料要齐全、完整,按规定整理立卷,严禁丢弃、霉变,确保档案安全。

五、管理人员要及时对会计资料、账簿、凭证等进行清点、核对。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的,要依法追究保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会计档案由“中心”指定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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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制度

一、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习对象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的知识、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及上级有关文件等。

三、学习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将学习情况进行记录,便于年终考核。

四、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即每周一下午半天为学习日,遇特殊情况顺延。

五、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的学习活动另外规定。

六、为确保学习效果,任何人均不得无故请假,确因工作紧急需请假的,事先须征得负责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