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河南树人学校董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晴隆县河南树人学校董事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以创立晴隆县河南树人学校(以下简称本校)及其发展
而设。
第三条 本会会址设于晴隆县河南树人学校校内。
第二章 组 织
第四条 本会董事成员,定为董事3人(最少3人,最多9人,须为
单数)。
第五条 董事由举办者遴选适格人员并报行政机关主管教育部门审
核、备案后聘任,本会应另行加推适当人员若干为候选人。
第六条 本会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连选连任;创办人为当然董事,
当然董事因辞职、死亡或因故解聘时,其所遗董事名额,由董事会补选;本会依法补选董事,其任期以补足原任者之任期为止。
第七条 本会置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依法推选并报行政机关教育主
管部门备案后进行履职。
第八条 本会董事长指派董事均为无给职,但得酌支交通费。
第九条 本会设秘书一人,办事员一人,其承办日常事务及会议记录。
第十条 本会所设职位及职权如下:
一、 董事、董事长之遴选及解聘。
二、 校长的遴选及解聘。
三、 校务报告、校务计划书及重要规章之审核。
四、 经费筹划。
五、 预算、决算的审核。
六、 学校管理章程。
七、 财务监督。
八、 本会依职权所通过的各项重要决策,应报请主管部门核备。
九、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章 会 议
第十二条 本会会议分常务会及临时会议两种,常务会每学期举行两
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认为必要时或现任董事三分之一以上以书面请求时,可召集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本会会议须有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出席方得开会,其决议
以出席董事过半数同意有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本会开会时,各董事应亲自出席,不得委派代表参会。 第十五条 本会会议所讨论事项,如涉及董事长及董事本身利害关系
时,该董事长或董事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该会讨论事项的
表决。
第十六条 本校停办或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归属,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规定事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第十七条
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本章程报请行政机关教育主管部门核备后施行。 晴隆县河南树人学校 二0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不设董事会)
昆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修订稿)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昆明××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昆明市××路××号××室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术语由股东规定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公司股东名录
第五条 公司股东名录: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 持股比例 实缴出资 出资 出资
或姓名 额(万元) 方式 (%) 额(万元) 时间 方式 货币或非货币
货币或非货币
货币或非货币
第六条 公司认缴出资余额部份交付时间由全体股东约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公司注册资本已由全体股东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全部足额缴纳。
注:注册资本认缴的选择本条第一款;实缴的选择本条第二款。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
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全体股东约定的其他职权:
(12)
(13)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八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比例、实缴出资比例或股东人数)行使表决权。(括号内由股东任选一项,为审查重点)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 (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全体股东约定)。定期会议应于每年 月按时召开(全体股东约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全体股东约定)。但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 年(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全体股东约定的其他职权:
(11)
(12)
第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
的负责管理人员;
全体股东约定的其他职权:
(8)
(9)
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1-2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全体股东约定的其他职权:
(7)
(8)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七条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六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______(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全体股东约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为 。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10)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二十一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未就出资转让召开股东会的,股东应就其出资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该购买该转让的出资;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全体股东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 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修订,自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 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昆明××有限(责任)公
司
年 月 日
注:本章程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订稿参考文本。适用以下情形:
1、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外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二零零七年月日在召开了有限公司二零零七年第一次监事会议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本公司已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到全体监事…
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用后请交回登记机关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章程参考示范本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此范例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起草章程时请根据公司自身情况作相应修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记录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召开时间201年月日上午900会议地点出席会议董事缺席会议董事列席人员主持人记录…
北京水煮三国餐饮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记录时间20xx年11月5日上午900地点北京水煮三国餐饮有限公司聚义堂议题1讨论任…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时间年月日地点公司会议室参加人员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主持记录一宣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开始并介绍参加…
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时间年月日时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董事出席情况出席董事其中董事委托代为出席缺席董事列席人员名单注明在本公司职务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