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宝同志申报个人三等功事迹材料(改)

誓作红门一蛟龙

李光宝同志事迹材料

李光宝,男,汉族,19xx年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三级警督警衔,19xx年参加消防工作,曾先后3次被原二汽公安消防处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2次被评为优秀共 产 党员,2次受到嘉奖;20xx年、20xx年连续两年被十堰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公务员。现为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消防大队警务战训科科长。

7月29日6时许,位于张湾区汉江路的双星轮胎公司原料仓库发生火灾。刚刚起床的李光宝闻讯后立即驾车赶到现场,主动请战参加灭火抢险工作。在火灾扑救过程中,李光宝始终与战友战斗在起火原料仓库的南面,凭借自己多年的火场处置经验,指挥大队人员配合现役消防队协同灭火,并身先士卒,深入火场内部侦察、灭火。为防止发生爆燃,李光宝命令主攻消防车后撤50米,采用消防移动炮灭火,并增设两支水枪,有效地控制了火势的蔓延,为整个灭火成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火灾当天的气温高达39℃,由于胃部才做完手术不久,加上出警当天连早饭都来不及吃,李光宝几次险些晕倒在火灾扑救现场,领导和战友劝他回去休息,但他却仍然坚守灭火战斗一线,直至当天深夜23时大火被全部扑灭,才拖着

疲惫身子和战友们一起归队。

有一种情怀叫忠诚,有一种精神叫无畏。在李光宝二十余年的消防生涯里,无数次的灭火救援,无数回与生死擦肩而过,他从不畏惧,因为他的心里永远装着一颗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心。

 

第二篇:个人三等功事迹材料

个人三等功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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