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2

在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2015-01-20

同志们:

20xx年春节就要到了,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旺季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产品质量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为全省“两会”和全国“两会”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安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岁末年初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4?112号)和《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按照交口县烟花爆竹联现就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切实增强安全监管意识 春节将至,迎来了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旺季,这也是烟花爆竹事故的多发期。每年这个时期都有因非法经营、非法运输、违规燃放而引发的事故,伤亡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因此,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强化公共安全体系,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周密部署,明确责任,严格履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产品质量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促进烟花爆竹临时销售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形成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大联合监督检查力度 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市场供大于求矛盾突出,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屡禁不止,安全攻坚和防暴反恐任务艰巨。各部门必须认清烟花爆竹行业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及时科学的进行研判应对,高度重视并持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明确安监、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部门职责,注重统筹协作,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

(一)安全监管部门:

1、检查督促批发企业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一是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和含氧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A级产品及礼花弹);二是严禁超量存储、超员作业、超许可证范围经营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行为;三是严禁

无书面合同买卖行为,批发企业购买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给零售经营者这两个环节都要依法签订《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

2、检查督促零售经营者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一是严格审批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按总量控制的原则,季节性摊点审批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去年水平;二是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应标明零售场所存放级别、类别和数量,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三是严禁固定经营户进行二级批发;四是监督零售经营者在合法、正规、信誉度高的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五是监督批发、零售企业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

(二)公安部门:

1、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审批和管理。严格审查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燃放规模及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落实燃放主办单位和作业单位安全责任,按照技术规程和燃放作业方案进行作业,严禁为追求效果擅自提高燃放规格或增加燃放数量。

2、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措施。在集中燃放时段,加大对人员密集区域、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其周边的动态巡逻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禁放种类特别是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3、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活动。普及烟花爆竹等级、规格、燃放方式等安全常识和燃放时间、地点规定,引导群众自觉到合法零售点购买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以安全方式燃放。

4、监督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申请和使用情况。

5、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6、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7、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检查,严禁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加大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或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运输车辆超速行驶、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特别是厢式货车夹带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游街串巷、流动销售、无照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2、监督检查销售市场烟花爆竹质量,重点整治产品种类、规格、药量、包装、标识、含氯酸钾等不符合国家有关

标准规定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四)质监部门:

1、质监部门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销售市场产品质量进行抽查,依法从严查处烟花爆竹产品规格、药量、包装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药量、等级、生产日期、燃放说明等标识不完整、不清晰等非法违法行为。

2、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产品的收缴、处置工作,严防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产品在市场销售和进入燃放环节。

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监管、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 切实做好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设置,并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安全监管,严禁在大市场内摆摊设床销售,确保安全。

三、加强宣传,强化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安全文化,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燃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特别是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燃放不当引发人身伤亡事故。同时,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检举不法行为。

四、完善机制,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健全完善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机制。安监、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将常态检查、专项检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不法商贩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形成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牵头,组织开展“打非”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不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加大对各类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对组织从事非法违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出的非法经营窝点,要依法予以取缔,并追根溯源,查清斩断非法经营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特别是对水头镇、双池镇、康城镇以各种名义非法储存、经营销售的团伙,县城、双池、康城的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区内各婚庆公司要重点打击,形成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打击的高压态势。对因“打非”工作职责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引发事故的,要根据各单位的职责,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狠抓落实,加强值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针对烟花爆竹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演练,确保万无一失。

批发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各有关部门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抢险,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同志们,烟花爆竹即将进入销售旺季,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春节马上就到了,借此机会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顺达!

谢谢!

2015.1.20

 

第二篇:在烟花爆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烟花爆竹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大家好!

大家都知道,年关将至,作为我们常规的各项工作都已结束,但是目前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是我们管区和各村的重点,我想大家也经常看电视,近期有数不胜数的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大家必须要把握大局,事情的发展都是从微小发展起来的,我们各级必须把各项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把建设我们整个街道的和谐安宁作为重中之重,尤其是年关将至,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家家户户都可能要燃放烟花爆竹,这也可能造成非法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点的抬头,作为我们的干部,要做好打压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工作。当前的非法生产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历史上存在非法生产的重点村非法生产现象屡禁不止;二是非法生产方式,由原来单一的纯手工制作发展成现在利用半成品直接加工的方式;三是非法生产分子流窜作案,增加了打非监管难度。按照县里的要求,结合目前的工作实际,我讲下面几点,请认真做好各自的工作。

一是各管区要严格做好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县里的要求,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要严格按我们的 “打非”责任要求。各

管区要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确定排查重点,督促曾经有过非法生产行为的农户与政府签订不再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承诺书。目前我们常年烟花爆竹许可21家,临时经营许可19家,我们各管区要在配合好安监站做好监管这些经营点的同时,还必须要做好非法网店的监管和汇报工作,对于非法网点要及时上报、及时查处,要把这个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二是各村各居委工作在工作的第一线,这项工作是我们党工委的重点,更是你们监管的重点。我们村干部生活在农村一线,最起码要知道哪家是我们合法的销售网店,对于非法的销售点,我们必须第一时间做好工作,你们说不清楚,那肯定牵强,不要等到县里的执法人员来查处时再解释,这不仅仅是解释的问题,这是漠视,是对人民生命及财产的不负责任,这说明我们的村干部意识肯定是不到位的,安全是什么?关键的时候是生命,我们要对村民负起责任。村一级干部要深入的到各村各户,做好排查登记工作,要切实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房,发现疑点不放过,问题解决不了不放过。各村要实行周零报告制度,入户排查要建立好台账。我们的安监站按照县安监局的要求对销售网点也做了布局,各网点的许可证也发到位,这也给我们各村的监管指明了方向,属于非法的,我们必须打击,不要留有后患。

省、市、县最近多次发文要求各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我们也必须按照要求落实,今天我们要和各管区、各村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书,责任书签好后我们各级必须做好落实。是谁的责任我们绝不姑息迁就。我简单就讲这些。

希望大家把工作做好,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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