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行政审批报道3.18

优化审批形式 服务项目建设

今年实施的30个重点建设项目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国家战略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对提升东营的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改善生态环境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全市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重点项目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作为前期建设手续审批服务部门,更是责无旁贷,全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创新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地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高效服务,把服务好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全市经济增长的具体举措。2月x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了《关于加快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推进措施,全力服务于重点项目建设。致力于实现审批环节更少、流程更短、效率更高,促进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

一、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健全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

(一)建立了重点项目委领导分管推进建设手续办理制度。针对在市住建委办理建设手续的22个重点建设项目, 2月x日印发了《关于是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手续办理责任分工

的通知》,专门成立了服务领导小组,委领导各领硬任务,每人领办多个重点项目,负责协调推进项目的建设手续办理工作。

(二)建立了重点项目直通车服务窗口制度。市住建委在行政审批中心专门设立市重点项目直通车服务窗口,负责市重点项目建设手续的受理、咨询、代办、预约等服务工作,协调委行政审批中心其它窗口及相关科室(单位)人员做好代办、预约等服务工作。

(三)建立了重点项目建设手续办理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对市重点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及时予以整理、汇总和分析,每周五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单位,为市级领导更全面地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手续办理中的问题,加快项目推进速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精简资料,压缩时限,全面开启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

对重点建设项目审批的事项坚持“优先办理、特事特办、主动服务”的原则,开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一是实行预受理制度。对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之间的全部13项建设手续进行了认真梳理,对审批时限有特殊要求而资料又不齐全的重点项目,在要件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受理,在对现有资料审查的同时,帮助、指导项目责任单位补齐资料;二是压缩办理时限。将原来须

委行政审批联审会议审批事项由“一周一批”改为“随到随批”。委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及相关科室(单位)受理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办理,对符合条件的向有关委领导汇报,经批示同意后立即制发有关证件,变联审会议审批为联审会议通报办理情况,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督,最大限度地为重点项目建设节约了时间。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之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之前的9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行并联审批。其中,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签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缴3项与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备案(或招标人自行招标资格备案)实行并联审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备案、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预缴5项实行并联审批。

三、多措并举,创新方式,全方位服务重点项目手续办理工作

“服务速度就是发展速度,服务意识就是开放意识,服务水平就是工作水平”等一系列关于服务的思想和理念,在市住建委各级领导和职能科室中不仅深入人心,而且已成为全委身体力行的自觉行动。为了加大服务力度,市住建委主动转变服务方式,创新工作方法,一是建立节假日审批预约服务制度。在节假日、休息日等非工作日或工作日非工作时间,为市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全面的预约服务,变被动服务、限时

服务为主动服务、随时服务,及时解决重点项目手续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关口前移,开展主动上门咨询服务。主动到项目现场与项目责任单位对接,提供《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手续办理直通车服务指南》,并就手续办理工作进行交底,为项目单位提供咨询、指导、受理、审查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有关建设手续,了解和掌握责任单位的需求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所遇到的问题;三是按照“自愿委托、无偿代理、限时办结、全程监督”的原则,针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建设手续全程或环节代办服务。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基本申报资料后,代理各项目责任单位做好相关事项申报工作,加快各审批环节运转,及时将建设手续办理完毕并将相应证件交付服务对象。3月x日上午,市住建委行政审批中心与相关科室单位一行五人,对市龙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广南水库改造提升龙岛工程进行了上门服务,当场办理了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签订、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缓缴协议签订2项手续,并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完善了代办服务手续,同时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备案、质量监督备案、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及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资料准备进行了指导,为项目手续办理节约了时间,确保该项目按期开工。

据了解,重点建设项目确定以来,市住建委已受理了15大项、38小项工程的142项建设手续并全部办结。

市住建委副书记阎继方告诉记者,搞好重点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是市委、市政府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市住建委上下要坚定不移地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效能,靠前服务,责任到人,帮助项目责任单位、施工、监理企业用足用好政策,遇到问题,主动想办法,出实招,加大服务重点建设项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二篇:抚州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

抚州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

按照《抚州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要求,在市局党委领导下,治安支队、出入境管理处、交警支队、网监支队、户政处、禁毒支队、水上分局、消防支队、法制处等业务部门严格对照《工作方案》开展了自查清理。现将我局清理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承接接省厅投资项目审批事项3项: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建筑工程竣工消防安全验收;下放核发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到消防大队;取消水上加油设施的设置审核同意。 我局原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6项,经省公安厅批准,出入境管理处所有13项行政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改为行政管理;另取消行政审批8项,其中消防2项,治安3项,户政2项,交警1项;下放全部审批权限及部分审批权限到县级公安机关8项;同时还在原承诺办理时限基础上缩减审批时间30%,对原承诺审批时间为一天的改为随到随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事项

1取消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省厅决定)

2、取消水上加油设施的设置审核同意。(消防,省厅决定)

3、取消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交警)

4、暂不实行城市养犬审批。(治安)

5、取消烟花爆竹储存许可。(治安)

6、印章刊刻许可改为备案。(治安)

7、取消集体户口登记。(户政)

8、门楼牌编制钉挂。(户政)

二、下放事项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建筑工程竣工消防安全验收,保留一类高层审核权限在支队,其余下放到县级消防机关。(消防)

2、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下放到大队。(消防)

3、C类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省厅决定)

4、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

5、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省厅决定)

6、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规模在1000-5000人的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省厅决定)

7、机动车驾驶证审验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交警)

8、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交警)

三、保留事项及缩减审批时间情况

1、一类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建筑工程竣工消防安全验收,现有承诺的时限:10天,缩减后办理时限:5天。(消防)

2、机动车登记(含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现有承诺的时限:5天,缩减后办理时限:1天。(交警)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现有承诺的时限:5天,缩减后办理时限:2天。(交警)

4、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手续俱全,现有承诺的时限:无违法记录、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期限1个工作日;缩减后办理时限:手续俱全,无违法记录、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随到随办。(交警)

5、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路线审批,现有承诺的时限:手续俱全,2天缩减后;办理时限:手续俱全,1天。(交警)

6、枪支弹药运输许可,法定期限30天,现有承诺的时限:30天,缩减后办理时限:23天。(治安)

7、集会游行示威许可,法定期限30天,现有承诺的时限:30天,缩减后办理时限:23天。(治安)

8、5000人以上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法定期限30天,现有承诺的时限:30天,缩减后办理时限:23天。(治安)

9、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法定期限10天,现有承诺的时限:10天,缩减后办理时限:7天。(治安)

10、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法定期限10天,现有承诺的时限:10天,缩减后办理时限:7天。(治安)

1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许可,法定期限7天,现有承诺的时限:7天,缩减后办理时限:5天。(治安)

12、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核发,法定期限7天,现有承诺的时限:7天,缩减后办理时限:5天。(治安)

13、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法定期限20天,现有承诺的时限:20天,缩减后办理时限:14天。(治安)

14、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法定期限20天,现有承诺的时限:20天,缩减后办理时限:14天。(治安)

15、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法定期限40天,现有承诺的时限:40天,缩减后办理时限:28天。(治安)

16、A、B类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法定期限20天,现有承诺的时限:20天,缩减后办理时限:14天。(治安)

17、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法定期限10天,现有承诺的时限:10天,缩减后办理时限:7天。(治安)

18、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法定期限10天,现有承诺的时限:10天,缩减后办理时限:7天。(禁毒)

19、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法定期限5天,现有承诺的时限:5天,缩减后办理时限:3天。(网监)

20、举办水上重大活动的审核同意,法定期限7天,现有承诺的时限:7天,缩减后办理时限:3天。(水上)

二00九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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