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打击流通环节食品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工作汇报

市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

劣食品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省局食品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工商标字[20xx]211号)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于自20xx年x月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打击了流通环节食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现将有关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市局党组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研究,成立了市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确定了组织领导、办事机构,对责任进行了分解,为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狠抓落实,初见成效

这次专项行动突出以下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区域。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的整治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防止侵权食品进入流通领域,一经发现及时收缴和查处。二是突出重点领域。以保护商标权、专利权等为重点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我局在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

人员25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639户次,截止目前,查扣涉嫌侵犯他人商标注册专用权“五粮液”牌酒28瓶,“贵州茅台”酒10瓶,“国窖1573”6瓶,劣质辣椒粉76公斤。立案2件,罚没款13000元。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中,我局主要采取与厂家打假人员联合检查,提高识假成功率,并在检查中向打假人员学习如何识别假冒食品知识,提高打假监管能力。

市工商局食品科

二〇20xx年x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清丰县工商局

按照《清丰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清丰县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为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清丰县工商局结合今年开展的市场监管利剑行动及中原红盾整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行动,制定了《清丰县工商局“利剑”行动打击商标侵权工作实施方案》及《清丰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二、明确重点,深入推进。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内容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重点整治地区为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

重点整治领域为商标印制业、高新技术产业、各类专卖店、农业;重点查处产品为名牌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服装、家用电器等。

三、明确任务,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清丰县工商局成立了专门的案件查办指导组,明确以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要求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坚决打好这场硬仗。 清丰县工商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周密部署、广泛宣传、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今年1至9月份,工商局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1件,罚没款金额4.2万元。其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32件,罚没款21.6万元。不断加大对侵权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形成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由此,打击了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的行为,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四、加大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今年“3.15”期间,清丰县工商局积极主动采取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讲解真假酒识别知识等多种形式,广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增强群众的识假辩假能力,使人民群众了解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树立我县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增强外来投资者对我县市场的投资信心。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打击假冒、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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