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唐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依法开展严厉打击唐山沿海海域盗采海砂违法犯罪行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名称】唐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依法开展严厉打击唐山沿海海域盗采海砂违法犯罪行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文号】唐政办函〔20xx〕61号

【颁布时间】20xx-5-20

【正文】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开展严厉打击唐山沿海海域盗采海砂违法犯罪行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函〔20xx〕61号

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有关开发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依法严厉打击唐山沿海海域盗采海砂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0年x月x日

依法开展严厉打击唐山沿海海域盗采海砂违法犯罪行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整治唐山沿海海域(即曹妃甸、南堡、海港、丰南、滦南、乐亭、唐海、唐山湾国际旅游岛海域)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盗采海砂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保障此海域开发与建设的顺利进行,按照省、市主要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打击唐山沿海海域盗采海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宣传教育与严厉打击相结合、源头治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集中清剿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紧密结合唐山沿海海域盗采海砂违法犯罪活动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全力以赴,依法严厉打击盗采海砂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唐山沿海区域的经济建设与科学发展创造稳定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有效整治唐山沿海海域治安秩序,及时破获一批盗采海砂案件,依法打击、处理一批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整顿一批盗采海砂严重的重点海域,有效保护国有资源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打击对象:严重破坏唐山沿海海域经济建设发展的盗采海砂违法犯罪分子。

(二)整治区域:唐山沿海海域。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宣传教育、集中整治、打击处理三个阶段,重点抓好“广泛宣传、陆上摸排、海上打击、航道卡控、岸上查处”五个环节,依法严厉打击盗采海砂违法犯罪行为。

(一)宣传教育阶段(5月x日至5月x日)。重点是强化法制宣传,努力营造打击盗采海砂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一是海上宣传。要派出执勤艇采取悬挂条幅、标语、通告、高音喇叭喊话等有效方式,重点宣讲盗采海砂对于唐山沿海区域发展建设的危害性,以及实施盗采海砂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营造浓厚氛围。二是陆上宣传。要在沿海一线港口、码头、停泊点、临海乡镇渔村采取有线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办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打击盗采海砂的重要意义,扩大声势。三是媒体宣传。要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开展打击盗采海砂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选择已破获盗采海砂案件中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真正形成“广播里有声、电视里有影、报纸上有字、网上有页”的良好局面,震慑不法,教育群众。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x日至6月x日)。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灵通信息,深入摸排,牢牢把握打击盗采海砂违法犯罪活动的主动权。各参战单位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及时获取涉及盗采海砂违法犯罪活动的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情报信息,认真分析研判,准确预测趋势,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要密切关注辖区内因盗采海砂引发的不稳定苗头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新动向,全面兜清从事盗采海砂人员和船只底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后续打击处置工作奠定基础。各单位务于5月x日前将辖区内摸排出的上述人员和船只底数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强化海上打击,严密防范,坚决遏制盗采海砂犯罪行为发生。要针对海上盗采海砂活动的特点,调集公安、海警、海事局、农牧局、曹妃甸工业区安监局的船舶组成编队,采取定期、不定期巡逻的方式,进一步强化重点海域巡逻防范,强力挤压盗采海砂违法犯罪活动空间。三是设卡盘查,死看死守,坚决切断盗采海砂的外运通道。要在去往外省市的必经航道上,设置固定卡点,抽调边防警力,协同海警、国土、海事等部门力量,24小时值守,严密盘查过往的可疑船只,及时发现查获盗采海砂船只。四是开展“三次集中行动”。根据掌握的情报信息和天气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净海围剿1号、2号、3号”集中统一行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挥,制定总体行动方案。

(三)打击处理阶段(6月x日至6月x日)。重点坚持惩教并重,依法对盗采海砂、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处理。

各参战单位对发现的盗采海砂活动,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出具评估鉴定;对属于刑事案件的,组织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办,检法部门依法快诉快审快判,严厉打击;对于非法盗采海砂行为不构成犯罪又没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组织国土资源部门或海洋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违反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的各类海上作业船舶,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公安机关对船舶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做出行政处罚,属于“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擅自出海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的,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没收船舶,并对船主处船价2倍以下罚款。

五、工作分工

政法委重点负责及时协调公、检、法机关,做好重大疑难案件的侦办、起诉和审判等工作。

检察院、法院重点负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重大疑难案件的侦办,必要时派员提前介入,指导开展取证、侦办工作;对受理的盗采海砂案件,依法加快办案进度,做到快诉、快判。

公安局是此次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必须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重点负责协助市政府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谋划、部署协调;组织开展去往外省市必经航道的卡点设置、可疑船只盘查及重点海域巡逻防范,抓获现行盗采海砂违法犯罪嫌疑人;对押解回岸的盗采海砂违法犯罪嫌疑人接收审查及案件侦办、查处;做好涉案船只看护;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置;加强互联网巡查处置,严防发生恶意炒作。

省边防总队海警支队重点负责海上设卡、巡逻方案制定、抽调船艇参加海上设卡、巡逻;海上执法船艇引领指挥,盗采海砂船只追缉、堵截,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取证及前期处置工作;查扣的盗采海砂船只、违法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岸等工作。

国土资源(海洋)部门重点负责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各单位发现移交的盗采海砂行为,组织力量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盗采造成资源破坏数量的核实和价值评估,出具鉴定报告,并送省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出具鉴定结论,经评估不足5万元的,依法从严进行行政处罚,5万元以上的,按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海事部门重点负责抽调船艇参加海上设卡、巡逻;查验盗采海砂船舶的适航及船员适任情况,对存在违章违法行为的船舶和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派出专门搜救船只,携带相关专业设备,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协同做好活动期间海上安全事件的预防、处置和人员搜救等工作。

农牧部门重点负责抽调船艇参加海上设卡、巡逻。

卫生部门重点负责抽调医务人员随警作战,做好医疗救护准备。

财政部门重点负责专项行动装备购置和有关经费保障工作。

宣传部门重点负责协调各大主流宣传媒体,大力度加强打击整治盗采海砂违法犯罪行为的宣传发动;组织有关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采访报道;做好媒体应对工作,及时播发领导小组统一发布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引导舆论;与公安机关配合做好互联网有害敏感信息的巡查处置工作。

法制部门重点负责审核法制宣传提纲、公告,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区)管委会重点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切实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严厉打击唐山沿海海域盗采海砂违法犯罪活动,是保护海洋生态平衡,服务加快推进唐山湾“四点一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单位要切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疲劳厌战情绪,坚决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打击唐山沿海海域盗采海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王久宗任组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志鹏、市政府副秘书长刘镇东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区管委会)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地点设在曹妃甸工业区),办公室从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海事局、农牧局、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谋划部署、指挥协调、信息反馈、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坚决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班子成员要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狠抓落实。活动中,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坐镇指挥、督导协调,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市政府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及责任人责任。

(三)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配合,加大案件侦查、逃犯缉捕、整治工作的力度,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公安、国土资源、海事、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探索建立唐山沿海区域打防控协作常态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案件线索,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研究制定区域性打防举措,最大限度地发挥打击盗采海砂违法犯罪活动的整体合力。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信息汇总反馈工作,并务于每周一上午10时前将上一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工作中,遇有重要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发生。

(五)长效管理,巩固成果。专项行动结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结合各地实际,建立依法严厉打击唐山沿海海域盗采海砂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各项整治工作要形成常态,切实巩固好专项行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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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印发《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X发?20xx?54号

中共XXX乡委员会

XXX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机关各单位:

现将《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XXX乡委员会

X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XXX乡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20xx年是《中华人民保守国家秘密法》颁布21周年,也是“五五”保密普法的第五年。根据县保密的统一安排部署,确定5月为保密宣传月,现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通过在全乡开展多种多样的生动直观的保密宣传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干群认识到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增强全体干部的保密意识。

二、活动内容与形式

1、对全乡办公用的计算机和移动储存介质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时发现漏洞,杜绝泄密隐患。

2、组织一次考试。以日常应知应会的保密知识为主要内容,组织班子成员、站所长参加。

3、集中开展一次学习和讨论。重点学习《公务员保密必读》等文件,以及上级及我乡制定的保密制度,联系实际讨论乡机关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保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乡机关的工作与保密法的贯彻执行密切相关,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切实抓好该项工作,严格执行保密法的规定,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注重实效。既要抓整体,又要突出抓重点,特别是要对党政办、司法所、综治办、财政所、计生办等保密要害部门作为教育宣传的重点,确保我乡保密要害部门的保密工作不出差错。

3、强化督查。在开展保密宣传活动中,各部门要强化保密安全意识,办公室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全乡各类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进一步提高我乡保密工作水平。

XXX乡党政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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