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村低保问题调查

福建农村低保问题调查

20xx年,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保障制度,这是省委、省政府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的又一重大举措,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为了解农村低保进展状况,给党政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我们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工作现状”调查,从调研结果看,福建省农村低保工作起步良好,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了大多数农户的认可与欢迎,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村低保工作现状与成效

按照“低标准起步,重在制度建设,稳妥推进,从点到面逐步推广”的思想和原则,省委、省政府加大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力度,将原来支付农村贫困人口低保金以乡村两级财政为主改为省财政支付为主,规划每年省财政投入农村低保补助金2.3亿元,占所需保障资金计划的63%,其余由市、县、乡负担。并于20xx年x月x日出台《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决定从20xx年x月起,凡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由政府予以差额补助。20xx年全省共保障农村贫困人口75.6万人,约占农业人口的3.2%,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

3.5亿元,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39元,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预期目标,使数十万贫困农民有所济。

二、现行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一些制度方法尚处于探索与

完善过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操作难、资金筹措落实难等问题。

1.农户的家庭收入不易计算,甄别农村低保对象的标准缺乏可操作性。目前农村低保工作采用“年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人口为低保对象”的标准,但由于农民收入构成日趋多元化,其中农产品自给部分、务工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存在很大隐蔽性,农民的家庭收入很难准确统计。因此,各地测算申请保障农户的家庭收入时,多数凭乡村干部的印象粗略估算。由此引发的问题:一是诱发了农村低保对象识别准确度的质疑。据调查,有65%农户认为农村低保对象识别存在行政行为,工作随意性大,科学性不强等问题。98.3%未享受农村低保的低收入户认为村干部为其核定的收入偏高。二是导致攀比现象,个别地方出现干群关系、邻里关系紧张现象。三是部门干扰。个别县(市)计生部门要求将农村“二女结扎户”不论贫富均列为低保对象,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户均不能享受农村低保,违背了应保尽保原则。

2.设区市负担农村低保配套资金比例偏低。农村低保资金实行财政分级负担制,省财政承担63%,其余由市、县、乡财政分级负担,但从设区市财力看,其负担比例明显偏低,而乡镇财政负担却偏重。由于暂行管理办法没有明确要求设区市财政负担所辖县(市)的低保配套资金,各设区市财政一般只补助所辖区低保资金的40%~50%,大多不补助所辖县(市)的低保资金。据调查测算,市级财政负担的低保资金约占全市低保资金总额的5%,占市、县、乡三级配套资金总

额的10%~15%;而县级、乡级财政却分别负担低保配套资金的60%、25%。低保资金分级负担比例明显呈两头重中间轻的“杠铃”状,导致财政负担与收入比例失调。

3.部分贫困户的低保资金未能落实到位。由于乡镇财力极其有限,不少乡镇长期负债,个别乡镇连工资都无法及时兑现,乡级低保配套资金筹措艰难。据统计,20xx年全省乡级累积债务总额91 .10亿元,乡均债务832.6万元。而且贫困地区特困户较多,农村低保所需资金与乡镇财力呈反比状态,即越穷的乡镇支出的低保配套资金越多。要求乡镇提供低保配套资金,势必造成乡镇低保配套资金难到位。如漳浦县杜得镇,20xx年镇财政收入仅250万元,支出410万元,赤字达160万元,20xx年应支出的低保配套资金根本无法兑现。

4.低保工作力量不足,保障的基础工作不到位。低保属常年性的社会救助工作,按规定从受理申请到发放保障金有11道工序,工作繁杂,必须要有足够的人力保证。据调查,50%的县(市)未配备县级低保专职人员,100%的乡镇未配备低保专职人员。10个调查县(市)有低保工作人员193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仅7人。却要受理7.97万户,18.45万人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每年发放901 8.11万元低保金,平均每人发放低保金46.73万元。由于低保工作力量不足,导致宣传、公示等基础工作不到位。据调查,有73.1%的村虽然坚持每季度公布一次,但只公布低保户姓名,而没有按规定公布其收入、致贫原因、补差额等指标。

三、几点建议

1.采用参与式贫富排序方法甄别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属于动态管理范围,每年均会有所变化,为解决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收入统计难的问题,建议采用“参与式贫富排序”来确定,即依据乡村个体自己对贫困的定义和看法,将乡村中所有住户按贫富程度进行分类和排序,决定谁是乡村最贫困者,谁在乡村中相对富裕。该方法重视农村居民的参与,采用严格的多角度测量方法确保乡村成员的贫富程度的可信度和有效性,不仅操作程序简明快捷,而且其附载的乡村贫困标准,如健康不佳,教育投资不足,缺乏劳动力,欠多样性的、稳定的家庭经济来源以及缺乏社会资本等,对民政部门制定农村低保对象的综合扶持措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尽管该方法最近才出现,但应用日趋广泛,许多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和非政府组织(如MFIS)在贫困评估和发展项目(如小额贷款项目)中多采用这方法。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自身财力,参照当前农民生活水平设定贫困标准,划定低保的范围,如要对3%农村贫困户实施低保,即可根据各个乡村的贫富排序表从低往高划出3%农户进行差额救助,简单有效地推行农村低保。不仅可以避免主观甄别农村低保对象,还杜绝农村低保对象识别工作随意性大、准确度低的问题。

2.坚持多渠道筹集低保资金。根据“夯实基础,搭好框架,逐步实施”的工作思路,一方面修改完善《福建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大设区市财政低保配套资金比例,改省、市、县、乡四级负担为省、市、县三级负担,减轻乡级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基金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社会救助、捐

赠活动,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等方法措施,全方位多渠道筹集农村低保资金,确保低保金按月足额落实到户。

3.加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福建城市低保工作已经开展了六年多,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吸取城市低保工作经验,可以使农村低保工作少走弯路。如健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对目配套的实施办法或规章制度,规范低保申请、审批、发放和监督程序,对低保对象动态分类管理,实现由手工化管理向信息化管理过渡等,只要根据农村实际情况稍加修改,完全可以在农村应用。

4.加强社会保障组织机构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纷繁复杂,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没有专门的机构,高素质的人员和必要的经费难以做好。目前,福建农村低保工作人员队伍与低保工作任务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化,社会保障工作量更大,因此,必须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组织的建设力度,抓好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等工作。

5.加强扶贫工作力度,帮助低保对象解困出保。对贫困户施加保障的同时,有关部门应采取进一步提供优惠政策,激发贫困户的活力,强化脱贫技能培训等综合扶贫措施,帮助低保对象脱贫致富,逐步变纯粹的消费式投入为综合性解困手段,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工作长效机制。

 

第二篇:关于农村环保问题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环保问题的调查报告

---------------------鹿邑县穆店乡农村环保调查 前言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环境为我们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需的资源和条件。保护环境,减轻环境污染,遏制生态恶化趋势成为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我市农村的建设规模迅速扩大,人民生活也因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人均收入翻了几番,好多户农民已经过上了小康生活。但在人们感受和谐社会建设带来的喜悦的时候,农村环境问题也应运而生。由于长期受到忽视,农村环境问题越发明显,令人堪忧。有些环境问题甚至已经危及到农民的生存问题,因环境污染而引发的疾病是最严重的问题之一,这些问题种种有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的时候,千万不能忽视农村的环境问题。为了进一步宣传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政策,实践“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思想,了解农村环境现状,发现农村环境问题,更好的改善农村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此在十月份展开了以“农村环保问题”为主题,针对农村环保问题的问卷调查。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一)调查对象 20xx年x月x日、5日,深入鹿邑县穆店乡,对部分村民进行了问卷调查活动。

(二)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通过书面问卷和群众交谈的方式开展。其中,深入农户30家,随机调查60份。以较客观的方式收集到一定数量真实可靠的原始数据。

二、 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调查结果

经过2的不懈努力,此次活动终于结出了丰硕的果实。调查的结果如下: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60份,回收问卷60份;其中有效问卷60份,回收率100%,问卷容量为60。主要从一些常识和意识方面的问题进行问卷。我省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的同时,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排放量增大,种植养殖业废弃物逐年递增,化肥农药施用量居高不下,城市工业污染逐渐向农村转移等原因,导致农村地区环境状况日益恶化,环境质量明显下降,不仅影响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与身体健康,也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虽然早在20xx年,我县政府颁布了《关于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但农民们的环保意识还是比较薄弱。比如问卷中所问的是否知道长期使用农药等化学杀虫剂的后果;只有11%的农民知道并且清楚,而且还有21%对此表示无所谓的态度。可见,农民的生活水平上去了,环保意识却没有得到提高。发展固然重要,但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生活才是我们最希望的。我们决不能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应该提前把环境保护放到一

个重要的位置。这既是历史的教训,也是我们面临的必然选择,在环境危机日益深化的情况下一种被动选择!

(二)调查问题分析

1、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薄弱。从调查问卷中可以发现,对环境保护知识的了解程度:有14%的人非常了解,有32%的人表示了解一些环境保护知识,54%的人表示不太了解。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在看报纸和杂志时,如果遇到有关环保方面的报到,有14%的人会很认真的看、听;有65%的人只看标题和结果;还有17%的人选择跳过去,甚至有3%的人没有看过和听过。对保护环境的认识程度:23%的人认为是每一个人的事,自己也有一份责任;48%的人表示是政府的事;19%认为是环保人员的责任;还有10%不知道。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非常薄弱,但也是可以理解的。一方面,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温饱即足;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打算。另一方面,农民的文化水平低,农民的环境意识和维权意识普遍不高,对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即使认识到环境的危害性,也不知自己拥有何种权利、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环保机构不健全,管理力量薄弱。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建设意义重大,尤其是在履行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和执法、专攻整治、环境投诉调处、环境宣传等工作中,乡镇环保机构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设立乡镇环保机构是健全环保监管组织体系,环境保护工作重心下移、向农村延伸的有效途径。二、设立乡镇环保机构将强化乡镇环境保护监控和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施了面对面监管,增加了监管频次,弥补了监管空白,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三、设立乡镇环保机构能有效地提升对基层环境事故和环保纠纷的调处能力。一些因环境问题引起的社会矛盾在基层得到了及时调解,群众环境信访处理满意率增高;同时避免由于情况不明,与群众沟通不及时而激化矛盾,引起群体性事件。四、设立乡镇环保机构会大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环保部门为民服务的形象。很多基础性工作由乡镇环保机构完成,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了工作方便,提高了环保部门的服务和公众形象。

五、设立乡镇环保机构在扩大环保宣传面,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有积极作用。

3、农村污染防治资金匮乏、设施不到位。近年来,在很多小县镇已经再也找不到几条清澈的河流了。溪流江河成为消纳生活垃圾的场所之一;农村散养畜禽、生活垃圾和人类粪便污染等,面广量大,治理困难,县乡财力无法承担垃圾处理的费用。据调查,建设一座无害化垃圾填埋场投资在数千万元以上,建设一个污水处理厂的费用更高。一般乡镇,甚至县级都难以承担巨额建设资金。例如因为地理因素,建立污水处理厂耗资巨大。县里不敢要省里拨给的建厂经费,因为县财政无力配套经费。不少县乡财力有限,即使建了污水处理厂由于运行成本过高,也难以正常运转。大部分乡镇和村垃圾均为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一些乡镇环卫基础设施相当薄弱,没有专用的环卫车辆,缺少垃圾中转站和固定的环卫人员队伍。

三、解决对策

(一)加强宣传环保教育力度,提高群众思想认识。从调查结果我们可知,万丈高楼平地起;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是当前我市、我县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环境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环境保护工作起着先导作用。群众环境意识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与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是环保工作的推进剂;革命时期需要走群众路线,今天的环保工作同样需要走群众路线。只有群众先了解、认识环保才能积极地投身于环抱;只有得到人民的支持,依靠人民的力量、社会的力量才能做好这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而群众从无意识到有意识地保护环境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也是一个环境宣传教育的过程??首先、加强对农村干部群众和学生的环保意识教

育,开展农民环境保护技能培训活动,积极引导全民自觉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其次、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和科普宣传以及农村环保知识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再次、推行农村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发布农村环境质量,引导全社会监督、推动农村环保工作,最终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设立环保机构,加强农村环境法制建设,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的管理。设立环保机构和专门的固体废弃物中转站和人员、车辆等基础条件,对人畜粪便经无害化处理后才能农用。规模化养殖场推行粪便干、湿分离,干粪回收生产有机肥,废水进入沼气池产生沼气进行无害化处置,最终使畜禽粪便和污水变废为宝,实现零排放。同时结合文明村建设,协同各级各职能部门,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扶持。一方面、按照20xx年县政府颁布的《关于农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管理监督;继续推进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查处高污染行业违法排污行为。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地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议在县城所在乡镇和一些经济基础较好、地理位置适当的中心镇集中建设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可选择部分经济基础较好、村民环保意识强的地方实施“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垃圾收运体系,选择10至20个农民居住点开展污水处理试点,逐步实现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

(三)把村级环境整治纳入乡镇政绩考核范围。集中资金搞好重点污染治理,积极推行生态村镇建设。乡镇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将环境改善纳入年度和任期考核评比,奖优罚劣。定期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提高农村的居住环境质量和生活水平。将分散到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治理资金集中使用。在村镇集中区、企业发达地区建立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增加农村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投入,提高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突出抓好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抓好生态建设项目,加强对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和科学施肥的技术指导;帮助农民科学利用再生能源,解决农民做饭的能源问题;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方面提供政策、资金和技术等扶持,积极鼓励优秀企业、个体经营的开展,努力为农民筹集资金建设基础等设施。

附注:十一放假回到老家——鹿邑县穆店乡大张庄,看到家乡近几年发展之快,感到高兴的同时也发现了可耕地急剧减少,环境污染越发严重的问题。遂在同学及朋友的帮助下对周边几个村庄进行了走访调查,并查看了近几年我县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有关环境整治所做的工作!事后,收集了一些人们关于农村环境整治办法所提出的建议完成了本次实践。(仅代表个人观点即兴趣,数据不精确之处有待有志于此者做更为广泛的调查统计。) 参考了《鹿邑县政府关于我县城乡规划及环境整治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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