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贯活动总结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的学习

宣贯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两法的学习贯彻工作,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项目部编制了两法的学习宣贯实施方案,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带头学习讲解,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宣贯活动,使项目部员工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20xx年x月x日至目前,进行了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贯,宣贯总结如下:

1、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认识和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巩固和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方式、方法,以正面宣传为主,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和损害担责”的原则,强调底线思维和生态保护红线,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环境为基础,增强员工的环保意识。

2、时间安排

此次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学习宣贯活动从20xx年x月x日开始,到20xx年x月底,学习宣传和总结心得两个阶段。

(一)学习宣传:20xx年x月x日至11月x日,主要工作是开展新两法学习宣贯。

(二)总结心得:20xx年x月x日至12月底。主要工作是总结心得体会,开展知识竞赛,对宣贯的效果进行检验。

3、学习宣贯活动内容:

在新两法学习宣贯活动期间,月初我部下发了新《安全生产法》及《环境保护法》学习读本42册,组织全体员工自学;11月12、14日,项目部全体在岗员工参加了公司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学习、宣贯视频会议2次;逐步开展项目部安全环保合规性自检自查活动,开展“两法”修订对照表的学习2次;11月21、25日,项目部领导分别讲解新《安全生产法》及《环境保护法》,宣贯沈总在公司的讲话2次;员工学后总结心得体会8篇,开展了两法知识竞赛,下发试卷15份,考试合格15份,合格率100%,通过多种多样的学习宣贯活动,加深了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认识以与理解,为在今后工作中对新《安全生产法》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此次学习宣贯活动,我部大力宣传新两法,推进安全环保文化建设,增强全安全环保意识,全体职工对安全环保生产工作有了全面的认识与了解,安全环保意识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总监办的每一们职工都要

严格遵守新两法,为创造良好的安全环保生产环境奉献一份力量。

 

第二篇: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心得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的

学习心得

新《安全生产法》和新《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两法”)将分别于20xx年x月x日和20xx年x月x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两法的学习贯彻工作,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项目部高度重视,编制了两法的学习宣贯实施方案,本人近段时间通过参加项目部的学习宣贯活动,认真系统的学习了新两法,使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定位更加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更加完善,适应了安全生产全范围覆盖、多层次、多角度的工作要求;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增加了安全发展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的“红线意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突出。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明确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

责任制的重要位置更加突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新增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明确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突显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成为生产经营单位一项重要日常工作。

政府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加大执法力度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增大查封、扣押违法范围,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停止向违法企业供应动力等资源;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对这部“史上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法的学习,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新的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经济发展不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新的环境保护法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增加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

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制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在政府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方面,针对当前环境设施不依法正常运行、监测记录不准确等比较突出的问题,新法增加了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

新法明确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机制。明确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完善了环境监测制度。执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分解落实。

项目管理更加严格,没有进行环评的项目不得开工。新法将环境保护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上升为法律,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增加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增加环境经济激励措施,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

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按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新法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同时规定,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利益。

违法成本更高,极大加强了惩处力度。按日计罚,罚款额度不设上限,情节严重者将适用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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