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工地建设计划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确保全省交通运输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交通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陕交发〔20xx〕34号)要求,制定渭南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厅、省局和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基层、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为我市交通运输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 “零伤亡”示范性工程,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活动范围

在全局改建、大中修工程范围内,开展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由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项目办具体负责,活动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项目办、监理单位参加。

四、时间步骤

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两年,分为两个步骤五个阶段:

(一)创建示范年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x月)。学习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局《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围绕活动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各自“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工作会议,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x月)。各项目办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和技术特点,紧紧抓住重点,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实施方案,制订检查办法,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要求落实到所有施工合同段。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规、规范,重点抓好以下6方面重点工作: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项目办要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人造册登记,并对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各作业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特种人员等)、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工程部、机材部、试验室、施工班组、仓库、预制厂、分包(协作)单位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验收登记制度、隧道等危险施工场所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项目办要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工地不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针对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滑坡和高边坡处理;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项目办要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劳动用工动态管理台帐,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尤其对长期工种施工人员要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持有“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得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从事垂直运输机械、起重设备安装、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施工的人员,应当持有特种设备操作上岗证书,否则不得上岗。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向一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范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各项目办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确定详细的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及时复查。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特别是对现浇桥梁、高墩大跨桥梁等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高边坡及滑坡治理安全生产预案,储油罐安全管理、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方面,要重点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监理单位应采取旁站、巡视等多种检查形式,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理,对于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予以整改,对于问题严重者,监理单位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并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应特别注意各类高空作业,大型桥梁、跨线桥的桩基、墩柱施工作业,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以及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临时便道硬化安全设置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布置、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程,各种防坠落设施、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

6.安全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项目办应当重点检查安全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落实并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环境的改善和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

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状况,要特别对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情况、高墩桥梁支架安拆、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危险施工场所进出人员登记情况、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安全专项费用落实情况等关键工作的落实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各项目办在6月10前将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和检查办法报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深入开展、创建典型阶段(20xx年x月~12月)。要在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同时,注意建设项目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总结,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特点和好的经验做法,确定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示范工地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并且安全制度落实到位,经验方法具有推广价值,或安全管理具有创新点的施工合同段。

各项目办要对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报,确定示范工地推荐名单,在7月中旬前报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确定,局将适时组织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同时在7月底前将示范工地名单报省局。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第四阶段:形成标准、达标验收阶段(20xx年x月~10月)。在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示范经验基础上,形成平安工地的示范模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省“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局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确保全局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表彰奖励阶段(20xx年x月~12月)。活动后期,各单位应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达标工程、达标工地进行表彰,积极宣传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五、组织机构

成立渭南公路管理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日常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近些年安全生产工作虽取得成效,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项目办要以开展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完善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要认真学习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今年的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张德江副总理、吴登昌副省长对安全生产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艰巨性和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性;二是目前我省正处于交通大建设大发展时期,同时又处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矛盾凸显、隐患增多、事故易发的特殊时期,各项目办要正确分析形势,始终抓住安全生产不放松,坚持不懈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各项目办要加强宣传,强化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开展落实好各阶段工作。一是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大力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二是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领导,在总体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夯实责任;三是切实做好“三个结合”,即各有关单位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及安全生产要求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四是要调动各方面参与积极性,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三)强化考核,确保成效。各参与活动的单位不能走形式,搞过场,一定要以活动为载体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到位,见到实效。一是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对项目逐合同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直至合格;二是各单位要通过活动进一步落实施工单位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创建 “零伤亡”工程,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三是通过活动将行之有效的经验转化为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

对活动中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施工或监理单位要依法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结合信用评价可将其列入我局公路建设市场“黑名单”。

二0一0年x月x日

 

第二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创建平安工地实施方案

“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东阿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项目部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措施,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程概况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工地”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平安工地”活动为契机,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等活动,以完善施工工地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建设重点,落实各班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用工制度完善、民工权益保障、施工现场安全保卫措施、食品卫生保障等工作相结合;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融入到 “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中,切实保证公司的和谐稳定。

三、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工程质量、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措施、进一步加强文明施工、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力争到工程竣工,使工程创建率达100%,达标率达90%以上。确保项目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四、活动范围和具体要求

(一)活动范围:公司在施工以及后续动工的所有班组。

(二)具体要求

1、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对技术要求高、施工工艺复杂的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确保质量水平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夯实现场管理基础,提高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生产保证能力,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保证现场安全生产,预防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4、强化施工管理,坚持科学施工,做好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工作。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重点加强对土方项目部、摊铺项目部、生产基地的施工管理,保证工程施工不危及周边居民房屋的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做好扬尘控制措施,尽量减轻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5、做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保证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具,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文明施工,“五小”设施(办公室、食堂、厕所、浴室、宿舍)齐全,保持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状况良好。

6、规范用工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制度。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做到工资按月准时发放,不拖欠民工工资,杜绝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治安巡逻、居住和暂住证管理、宿舍管理、门卫值班

等规章制度,层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制度,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各项职责真正落到实处。

8、各班组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要关心民工的日常生活,注意洞察、掌握民工的思想动态,发现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提高处理、化解各类问题的能力,及时消除各类矛盾,防止发生因个别民工情绪激动而导致的各类群体性事件。

五、创建工作实施步骤

(一)以各项目部为单位成立,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项目部管理人员、各班组负责人为成员的 “平安工地”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安科办公室,工程质安科具体负责分项目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项目部将采取举办讲座、出宣传板报、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发动宣传工作,为“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打下扎实的基础,争取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创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项目部对所有班组针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班组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班组按照创建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六、“平安工地”标准及要求

(一)组织机构健全。项目部设有“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安全员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且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人员从事治安保卫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二)管理制度健全。项目部有健全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及其它各项管理制度,且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安全防范措施齐全。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状况、文明施工情况良好,设施齐全,施工环境和谐,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四)安全教育落实到位。建立民工管理档案,每一名新工人在进场前均经过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项目部对操作人员进行每天一次的上岗前班组集中交底。

(五)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筑工地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未雇佣童工,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六)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得到整改,整改率达100%,没有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或发生事故没有造成死亡、重伤、重大经济损失。

(七)落实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民工食堂等的卫生管理和监督工作,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民工的食品卫生和健康,坚决杜绝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七、“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项目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要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主体责任,将创建活动贯穿到工程施工整个过程当中。

(二)落实责任。制定“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提出创建要求、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措施,落实相关人员,明确创建活动责任人,并严格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要坚持不懈地按照计划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创建活动有序开展。认真落实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提高每一个管理人员和每一个职工的创建意识,切实抓好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防范措施的落实,不断推进“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强化管理。在“平安工地”创建过程中,应突出以人为本的要求,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工程的管理,建立防范机制、应急机制和长效机制,落实好工地人员管理、安全预防管理、工地值班管理、场容场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资支付管理等各方面的管理内容,确保“平安工地”创建措施实施到位。

(四)监督检查。创建活动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由项目部质安科负责,切实抓紧抓好抓实,每个班组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其进行不少于三次的监督检查,重点掌握、了解各班组“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

对在多次检查中均符合创建要求的施工班组加强服务,简化监督、减少日常检查和抽查;优先推荐参加标化工地、优质工程的评选施工班组;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五)总结评比。各班组要定期向项目部汇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开展的情况,分析、提出下一步重点需要关注或重点需要预防的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有效措施。项目部要定期向区安监站汇报情况。

八、“平安工地”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组员:

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项目部坚决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管理,抓好落实,开展各阶段工作。不断探索和完善长效机制,为实现创建“平安工地”的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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