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分包施工合同

消防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由杭州市上城区复兴地区开发总指挥部开发的复兴17号社会停车场工程由甲方中标总包施工,本工程分项消防工程由乙方分包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分包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 分包工程内容:

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2、 乙方承包范围

(1)投标范围:

1) 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工程量算至建筑物外墙1.5M。

2) 室内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预埋、安装、调试,联动。

3) 防排烟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

二、 分包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 分包工程造价:暂按投标工程造价为万元(以审定总结算为准)。

人民币大写:

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项目结算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追加合同造价。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三、 工期及质量要求

1、 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

竣工日期:20xx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70天。

2、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四、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安排交叉进度计划,协调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 在现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堆放和临时设施场地。

3. 凡土建图纸已明确的预留洞,由甲方负责预留,如有遗漏,则由甲方负责处理。

4. 为乙方提供生产及生活用水、用电和水、电的接驳点。

5. 负责该工程建筑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维护、管理及公共部份施工照明的敷设。

6. 因甲方原因造成对乙方的安全伤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安排,及时配合甲方的施工进

度,确保工程按时竣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影响了施工进度,造成甲方停工、窝工和工期损失,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奖罚条款(包括补充说明)执行,由乙方负责,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后支付给甲方。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国家有关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由监理公司组织会议决定如何对乙方进行处罚。

4. 乙方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工程竣工资料,接受甲方工程资料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并装订成册,以备交工和检查。

5. 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乙方需使用甲方的现场材料时,必须征得现场负责人的同意,办理有关合理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6.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不得违章作业,接受甲方安全人员的安全检查,甲方安全检查工作人员有权对违规人员按管理规定处罚。

7. 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如因工作需要必须拆除,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拆除,并悬挂警示牌,使用完后及时恢复。因乙方原因

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8. 双方均应教育职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确因施工原因损坏了对方的成品,应按价赔偿。

五、 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甲方按建设单位结算价下浮 22%与乙方结算(不包含设备费),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后支付给甲方。

2、 工程款支付方式:由甲方扣除管理费用后直接付给乙方。

3、 工程款支付办法:

1) 工程无预付款,乙方每月x日前申报工程进度表,甲方7天内直接拨付当月的工程款给乙方。

2)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提供相关资料后一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完成工程结算国家审核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方,余款5%为质量保修款,保修期满后第14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金付给乙方。

3) 因建设单位需要设计变更和增加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程项目造价,由甲方报建设单位审定造价,并追加合同价款。调整后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六、 工程结算:

1、本工程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采有可定价合同(详见建设单位招标文件及甲方投标预算书)。以下情况发生,按本条款第2、3项的约定结算:

1) 投标预算书的工程量与施工实际工程量有差异的;

2) 建设单位需要设计变更的工程项目;

3) 本合同第一款工程承包范围外未包含的,而甲方再行委托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4) 施工期间,建筑材料涨价时不作调整结算。

2、 工程结算原则:

1) 工程决算由甲方直接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结算总造价。

2) 乙方按甲方与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结算总造价结算。

3、 乙方根据本工程的招标文件规定及遵守甲方与建设方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编制工程结算。

七、 保修:

1、 保修内容: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全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2、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为 贰年。

3、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通知乙方二天内未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 其它条款:

1、 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合同的条款,任保一方不得违约,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贰年保修期满后,

自行失效。

4、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效力。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第二篇: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工程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消防工程施工事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本工程为西峰区帝景苑商住小区1#、2#高层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地下层,地上十八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为27235.84平方米,凡帝景园商住小区1#、2#高层住宅楼及地下车库消防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项目均在承包范围之内,包括:

1、主体预埋工程。

2、设备安装工程

3、喷淋系统

4、报警系统

二、承包方式

由乙方承包:预埋、安装劳务费,包括(预埋、每平方米4元;安装按现场实际工程量结算;电系统按点位,每点位计价80元。水系统按计件结算)。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2、竣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消防工程必须按土建工程进度穿插进行。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资料符合归档要求,并经有关消防部门一次验收合格。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

五、工程质量保修

1、保修期限双方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约定为二年。

2、保修款为工程结算造价5%,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提取预留,保修款在保修期满复查无质量问题,一月内付清,保修款不计利息。

3、在保修期限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在要求时发限内必须赶现场处理,否则,甲方将自行处理(紧急抢修甲

方先予处理),发生维修费用和经济损失从乙方工程保修款中扣除。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承包范围内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害的,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安全责任

乙方施工期间,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随时接受行业和甲方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

七、付款方式

1、约定的付款方式:在主体预埋期间甲方应按预埋进度付人工费80%,待预埋完工后甲方给乙方支付90%,穿线完成后预埋款付清。在安装期间按安装进度给乙方支付工程款80%。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付至乙方总工程劳务费的95%,剩余5%的保修款,自竣工之日起一年付清,保修款不计利息,待保修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八、其它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立补充条款。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