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协议书

临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协议书

甲方:临夏县社会劳动保险局

乙方:临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为了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参保群众提供方便、安全、快捷、优质的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指定乙方为临夏县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掌子沟乡、韩集镇、新集镇、马集镇、刁祁乡、漠泥沟乡、麻尼寺沟乡、漫路乡、榆林乡、民主乡、路盘乡、黄泥湾乡、尹集镇十三个乡镇城乡居民基金服务金融机构。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辖属行社开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账号为6800301220xx005791;开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专户、账号为6800301220xx003850;开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专户、账号为6800301220xx005903。

第三条 乙方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的业务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代理收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及代理支付待遇享受人员的养老金。

第四条 乙方为城乡居民养老金享受人员免费提供专用临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存折或卡。

第五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允许零金额开户,开了

个人账户必须符合实名制管理规定。

第六条 初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不得收取工本费,但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存折挂失等业务,新增开户人员必须持乡镇出具的便函证明开户,按照信用社的规定收取相应的费用。

第七条 城乡居民个人专用账户余额可以为零,经乡(镇)农保经办机构确定停止该业务后,乙方方可办理销户。

第八条 乙方不得向城乡居民个人业务账户收取低额存款管理费。

第九条 乙方每月x日向县财政局提供上一月份城乡居民缴费对账单,如遇特殊情况,应随时提供对账单。

第十条 城乡居民个人专用账户计息标准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利率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城乡居民缴费流程:

乙方营业网点代收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并向参保人员开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用票据》,将每天收缴的养老保险金通过当地信用社营业网点缴存到财政局在联社营业部开立的养老金财政专户上,并将收费电子信息每月底提供给甲方存档。

第十二条 城乡居民待遇发放流程:

1、县财政局每月x日前将本月所需资金划入甲方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账户。

2、乡镇社保经办机构每月x日前向乙方提供发放明细表。

3、乙方每月x日前,办理结束养老金上折工作,每月x日起,保证当月养老金待遇发放。

4、养老金领取人员凭养老保险待遇证、居民身份证和养老金存折到所辖信用社领取养老金。

第十三条 乙方指定专人负责城乡居民缴费、养老金待遇发放的衔接、协调和组织工作。

第十四条 在每年x月x日至6月x日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期间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收缴人员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进行缴存,乙方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应做到缴费随到随收,不得拖延或拒收。

第十五条 乙方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工作热情,业务经办质量要高,效率要快。

第十六条 乙方要在营业场地内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养老保险费银行账户和社保经办机构设立的监督电话。

第十七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如违反合同规定,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于十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违约方应承担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其他责任。

第十八条 本协议从年月至年月止,协

议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续签。

第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财政局一份。

甲方:临夏县社保局(盖章)乙方:临夏县信用合作联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长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长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答:我县范围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怎样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答:参保人凭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居办理参保手续。

3、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年要缴多少钱?

答:我县暂时设立: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和20xx元13个档次。每年由参保人选择一个缴费档次缴费。

4、哪些人参保缴费可以得到政府照顾?

答:对所有参保人缴费,政府给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

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缴费困难群体参保缴费的,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其同时享受30元政府补贴。

对于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农村“二女户”夫妇参保缴费的,除享受所选档次缴费补贴外,县财政每年给予一定的缴费补助。对选择每年100元、2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助20元、40元,选择300元、400元、5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助90元、120元、150元;对于选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最多给予150元的补助。

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妇参保缴费的,除享受规定的政府补贴外,再增加20元/人/年的缴费补贴。

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特殊困难群体,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其同时享受30元政府补贴,并参照农村“二女户”夫妇给予同等标准的缴费补助。

5、怎样才能享受养老金?怎么办理?

答:如果20xx年x月x日你已年满60周岁,并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你就可以不用缴费直接享受60元/月的养老金;如果你20xx年x月x日未满60周岁,你要按规定足额缴纳保费,满60周后在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前提下才可以按月享受养老金。

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只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即可。

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怎么计算的?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暂定60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括你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村居补助、利息)除以139。

7、本人到20xx年满60周岁,只缴了一年的保费,问能否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元基础养老金?

答:不能。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于20xx年x月x日开始实施,你需按规定从20xx年x月始连续缴费到20xx年,然后再补缴满xx年后才能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8、本人已领取养老金,户籍现已转到外地,养老金需要办理转移吗?

答:不需要,已领取养老金待遇,户籍转移的,养老金不转移。

9、本人原先在外地打工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现在回乡了,需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吗?

答:需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同属社会保险,两者可以相互衔接。

10、本人现在还年轻,现在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

答: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不但能增加你个人账户养老金,还能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标准,这样你老年以后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会更高,基本生活将更有保障。

11、补缴费和按年连续缴费有什么不一样?

答:补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按年连续缴费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12、我今年选择了较低缴费标准,明年想提高缴费标准,如何办理?

答:只需到户籍所在村(居)办理缴费标准变更手续即可。

13、本人已领取养老金,可以再缴费,提高缴费标准吗?

答:不可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已领取养老金人员不再缴费。

14、本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存折遗失,怎么办?

答:你可持本人身份证和乡镇保障事务所证明到你当地的农村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存折挂失、补办手续。

15、20xx年我已参保缴费了,20xx年如何缴费?

答:你到所在村(居)选定当年缴费档次后,直接到当地的农村合作银行网点将要缴纳的保费存入你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存折上即可。

16、20xx年我已参保缴费了,如何知道我的缴费情况和政府补贴情况?

答:每年年末各乡镇都要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包括政府补贴)和领取情况在村(居)进行公示,你可以到现场查看或拨打农村合作银行提供的查询电话进行查询。

17、我要不要回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合作银行网点进行缴费?

答:不需要,你可携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存折,到省内任何一家农村合作银行网点缴费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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