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梅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汇报

洪梅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信息平台

建设工作汇报

随着海西经济建设的不断提速,对于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工作,已摆上了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xx]285号),我镇着力创新机制,把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作为推进全镇土地流转一项重要工作措施来抓,农村土地流转出现快速增长的好势头。现将我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试点先行,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20xx年,根据省、市农办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立了《关于洪梅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洪政?20xx?74号)文件,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财政所、三家联合转发了《通知》(南洪政[20xx]75号)。在请示了分管领导之后,决定先对我镇三梅村、梅溪村、洪梅村、梅新社区等四个村进行建设、随后经研究,决定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镇农业站、土管所、林业站、经管站、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中心设一名土地流转信息员。

(二)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工作流程。镇成立

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正常办公,添置有必要的硬件设备;并制定有“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图”等规章制度,并将其在办公场所上墙公示。村级土地流转信息员主要职责包括:采集、整理本村各类土地流转信息;定期向镇土地流转中心报送土地流转报表;协助签定土地流转合同等。

(三)建立镇土地流转信息档案。要求对4个农村土地流转信息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农户土地流转愿意、流转土地位置、面积、价格、流转方式、期限和联系人等信息资料,全部输入电脑,镇公布兰发布,为土地流转双方牵线搭桥。

(四)根据市里统一要求制定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规范土地流转。一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格式,统一印制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分发到各村,确保各村统一使用;二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和流转管理。

(五)选择典型村开展现场会,发布土地流转信息。今年,镇土地流转中心将闲置用地进行连片开发,仅今年通过中心就开发503亩基地涉及的村包括三梅村、梅溪村、洪梅村、梅新社区等。

(六)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加强对规模经营大户和从业农民的培训,在示范区内,分别举办了反季节蔬菜、苗圃、蘑菇、西瓜等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包菜栽培技术等为内容的技术培训共6期,参加人数800多人,提高了农民的科学种田水平;

其次,提供信息服务,利用网络、广播、信息服务热线等载体,发布农村政策和农产品供求等信息,让规模经营大户随时掌握市场变化。据统计,今年以来为十多户种植大户提供土地流转信息和法规咨询。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我镇土地流转中心普遍缺乏工作经费,有的没有按要求在醒目地方设置土地流转信息专栏和定期发布信息;有的土地流转工作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土地流转仅限于农户间自发流转的,以口头约定为主;有的没有按照制度的规定和规定的工作流程开展咨询和跟踪服务等。二是村级信息员普遍是兼职的,没有固定报酬,工作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其职能发挥。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完善平台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省农办、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农办[20xx]53号),要求我镇把组建服务平台当作促进土地流转一项有效措施来抓,落实专人,对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省里制订的“六个有” 建设标准,逐条对照,补缺补漏、逐项完善,力争全部达标。

(二)确实开展服务。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要落实专职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工作流程开展土地服务工作,及时收集农农民土地流转信息,建立土地流转信息专栏,定期在土地流转信息

专栏上向社会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加强对土地流转双方的联系和指导,实行跟踪服务,为土地流转双方解决实际问题。

(三)规范建设业务。我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规定和基建程序要求。平台建设实行报账制,完工后将正式#5@p装订成册,归档管理。平台建设投资由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核认定。

 

第二篇:洪梅镇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设

洪梅镇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随着海西经济建设的不断提速,对于加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工作,已摆上了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根据《关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若干意见》(闽政[20xx]53号),我镇着力创新机制,把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作为推进全镇土地流转一项重要工作措施来抓,农村土地流转出现快速增长的好势头。现将我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试点先行,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20xx年,根据省、市农办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立了《关于洪梅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洪政?20xx?74号)文件,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经管站、财政所、三家联合转发了《通知》(南洪政[20xx]75号)。在请示了分管领导之后,决定先对我镇三梅村、梅溪村、洪梅村、梅新社区等四个村进行建设、随后经研究,决定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镇农业站、土管所、林业站、经管站、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中心设一名土地流转信息员。

(二)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工作流程。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正常办公,添置有必要的硬件设备;并制定有“工作职责”和“工作流

程图”等规章制度,并将其在办公场所上墙公示。村级土地流转信息员主要职责包括:采集、整理本村各类土地流转信息;定期向镇土地流转中心报送土地流转报表;协助签定土地流转合同等。

(三)建立镇土地流转信息档案。要求对4个农村土地流转信息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农户土地流转愿意、流转土地位置、面积、价格、流转方式、期限和联系人等信息资料,全部输入电脑,镇公布兰发布,为土地流转双方牵线搭桥。

(四)根据市里统一要求制定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规范土地流转。一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格式,统一印制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分发到各村,确保各村统一使用;二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和流转管理。

(五)选择典型村开展现场会,发布土地流转信息。今年,镇土地流转中心将闲置用地进行连片开发,仅今年通过中心就开发503亩基地涉及的村包括三梅村、梅溪村、洪梅村、梅新社区等。

(六)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加强对规模经营大户和从业农民的培训,在示范区内,分别举办了反季节蔬菜、苗圃、蘑菇、西瓜等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包菜栽培技术等为内容的技术培训共6期,参加人数800多人,提高了农民的科学种田水平;其次,提供信息服务,利用网络、广播、信息服务热线等载体,发布农村政策和农产品供求等信息,让规模经营大户随时掌握市

场变化。据统计,今年以来为十多户种植大户提供土地流转信息和法规咨询。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我镇土地流转中心普遍缺乏工作经费,有的没有按要求在醒目地方设置土地流转信息专栏和定期发布信息;有的土地流转工作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土地流转仅限于农户间自发流转的,以口头约定为主;有的没有按照制度的规定和规定的工作流程开展咨询和跟踪服务等。二是村级信息员普遍是兼职的,没有固定报酬,工作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其职能发挥。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完善平台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省农办、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农办[20xx]53号),要求我镇把组建服务平台当作促进土地流转一项有效措施来抓,落实专人,对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省里制订的“六个有” 建设标准,逐条对照,补缺补漏、逐项完善,力争全部达标。

(二)确实开展服务。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要落实专职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工作流程开展土地服务工作,及时收集农农民土地流转信息,建立土地流转信息专栏,定期在土地流转信息专栏上向社会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加强对土地流转双方的联系和指导,实行跟踪服务,为土地流转双方解决实际问题。

(三)规范建设业务。我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规定和基建程序要求。平台建设实行报账制,完工后将正式#5@p装订成册,归档管理。平台建设投资由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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