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才引进办法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人才引进工作机制,优化医疗队伍结构,加强学科梯队建设,现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

1、 坚持引进人才与医院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原则,重点引进对我院专科建设能起主要作用的学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2、 坚持公开招聘、择优聘任、规范管理的原则,以积极、灵活和务实的措施来吸引各类人才为我院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二、引进范围

1、博士或硕士研究生;

2、学科带头人;

3、高级职称者;

4、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引进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强烈的事业心,敬业勤奋,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副高职称者需本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优先;

2、除博士外应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3、高级职称年龄48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具有硕士学位者;

4、应届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如有工作经历者还应符合本办法第2条款。同等条件下,7年制硕士毕业生优先录用。

5、学科带头人须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精湛的专业知识,具有组织管理经验和团结协作精神。

四、引进政策

为保证引进人员尽快在医院发挥作用,医院对引进人才实行以下政策:

1、根据专业需要,提供事业平台;

2、引进博士学历者,执行医院《关于享受博士待遇的暂行规定》;

3、引进人员原则上不安排配偶工作,如配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第二、三条例要求,可优先聘用;

4、解决或协助解决子女入托或入学;

5、享受我院在编在岗职工福利待遇。

五、引进程序

1、根据当年医院人才需求情况制订引进人才计划;

2、根据院务公开要求和相关规定,发布招聘信息;

3、经个人申请报名后,由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4、由院统一组织面试、考核;

5、确定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送审批;

6、体检。

7、办理聘用手续。

六、附则:

1、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2、凡以往与本办法内容相悖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人才引进办法

集团公司人才引进办法

为适应集团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实施人才强企和科技兴企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制定集团公司人才引进办法。

一、引进原则

1、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按需引进。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3、坚持用人企业自主选择与集团公司引导相结合。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集团公司的人才工作。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用人单位协助配合。同时,成立集团公司人才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拟引进人才的评价考察工作。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的对象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急需专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地市级以上拔尖人才或获地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的技术人才。

3、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或专项技术的高级技术人才。

4、急需的战略智囊型、高精尖型等高层次人才。

四、引进程序

1、由用人单位上报各类人才需求岗位情况,申明使用意向和要求。

2、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对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进行初审,报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引进计划,再分类公布需求信息。

3、由集团公司人才评价工作委员会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考察,并做出评价意见。

4、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将拟引进的各类人才相关材料分类上报,经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引进方式

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党群工作部和用人单位通过电视、报纸、公司网站、公告等形式发布招聘信息,采取考试或考察的方式进行引进。

六、相关待遇

在招聘公告中,明确招聘各类人才的薪酬待遇。遇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可与聘用人员协商确定薪酬待遇,报集团公司同意后执行。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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