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农电工行为“十项不准”的通知

关于下发农电工行为“十项不准”的通知

兖州、高新客户服务室、各县(市、区)供电公司:

自农电体制改革以来,农电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广大农电工经过电力企业的长期培训和工作历练,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但由于个别农电工行为不规范,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从事本职业务以外的工作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供电企业正常工作秩序,在社会上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规范农电工工作行为,严肃农电工劳动纪律,特制定《农电工行为“十项不准”》。现予以下发,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

附件1:农电工行为规范管理工作要求

附件2:农电工行为“十项不准”

二〇20xx年X月X日

附件1:

农电工行为管理工作要求

自农电体制改革以来,农电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广大农电工经过电力企业长期的培训和工作历练,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但由于个别农电工行为不规范,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从事本职业务以外的工作,即“干私活”现象作为一种客观存在长期困扰各基层供电企业。农电工干私活具体表现为在村两委和厂矿企业兼职、派工单范围外的微型有偿服务、承包性质的小型服务、兼职性质的中型服务、中介性质的大型服务等,严重影响了供电企业正常工作秩序,在社会上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由此引发的客户投诉、媒体曝光事件时有发生。

一、农电工干私活产生的危害

(一)影响了供电企业形象。农电工的日常行为通常都代表了供电企业,是一种职务行为。个别农电工长期干私活现象实质上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尤其是在干私活过程中的一些吃拿卡要、漫天要价等个人不良行为,严重影响了供电公司的企业形象。

(二)搅乱了业扩报装市场。农电工干私活实际上就是利用职务之便规避公司正规工作流程,以低廉的价格和公司开展不正当竞争,极大地干扰了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搅乱了电力报装市场。

(三)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农电工干私活通常是在公司和供电所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缺乏施工计划、施工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完全是冒险作业,安全风险极大,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则对供电企业产生很大影响。如果出现社会人员伤亡,则家属可能以电力职工组织的施工为由找供电企业索赔;如果出现农电工伤亡则可能影响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同时人员伤亡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四)影响了本职工作开展。由于农电工干私活都是悄悄进行,以往都是独自干私活,有的地方又出现了若干农电工组织在一起集体干私活的现象。少数农电工为了专心干私活,专门聘请了社会人员(俗称二电工)代为抄表、收费、维护,这种请人抄表现象难以保证抄表质量,容易引起客户与供电企业纠纷,给用电企业造成经营损失。

二、县公司农电工管理工作要求

(一)不断提高农电工待遇。当前县公司除了严格农网维护费管理、足额拨付农电工工资外,还应该利用农电经济实体的业务资质多途径创收,切实提高农电工待遇。通过走农电业务委托发展之路,让农电经济实体能实现自我生存和发展,实现供电企业和农电经济实体共生共赢。

(二)切实加强农电工集中管理。加强农电工劳动纪律考勤、考核和绩效管理,坚持派工单制度,确保农电工管理可控、能控、在控。

(三)大力开展禁止干私活宣传。让广大用户尤其是新

落户企业和大用户明白电力报装的流程和费用收取情况,从源头上挤压干私活的空间。实现客户和供电企业之间有效信息沟通,让客户用电需求走正常的业扩报装流程。

(四)杜绝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严禁以职务之便指明、确定、认定、限定或授意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维护电力投资者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

(五)切实加强物资、工器具管理。要切实加强各所的备用物资及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器具的进出库管理,农电工领用物资和工器具必须凭派工单上的数额领取,从制度和流程设计上堵塞一切漏洞,不给干私活以可乘之机。

(六)加强农电工行为自律教育。加强廉洁高效供电所建设,加大国网品牌维护责任感的提升。供电所应和农电工签订农电工行为规范承诺书,同时加大对农电工干私活处罚制度的宣传和执行,提高农电工的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

(七)进一步完善工作监管制度。通过激励机制调动广大用户开展社会监督,鼓励和重奖广大用户积极举报干私活行为。同时要加大对干私活农电工的处罚力度,一经核实,应予以重处,情节严重或造成投诉、媒体曝光的必须与农电工解除劳动合同,并联责处罚供电所及县公司相关责任人。

附件2:

农电工行为“十项不准”

(一)不准在村两委组织担任职务,不准在厂矿企业做兼职工作;

(二)不准在无派工单的情况下从事电器维修等有偿服务,私自无票据收取现金,中饱私囊;

(三)不准参与农村排灌、浇地等涉农收费,不准协助村委进行电费搭车收费;

(四)不准承包公变,不准向客户超政策电价收取电费;

(五)不准对客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不准参与非职责的工程设计、电气安装、电器经销等经营业务。

(六)不准私自参与农网改造施工,不准私自或协助村委收取农网改造费用;

(七)不准游说辖区内已经或即将落户企业委托自己办理用电工程手续而从中谋取手续费,不准借机向落户企业推荐电力设备从中牟利;

(八)不准以公司人员身份和职务之便接受私人宴请;

(九)不准私自委托他人替代自己的工作;

(十)不准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第二篇:关于下发劳动纪律检查的通知

关于下发《20xx年春节期间劳动 纪律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规章制度的管理,全面提高职工遵章守制的自觉性,减少和杜绝各类违规事件的发生,确保春节前和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的顺稳进行,特制订北京环宇有限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劳动纪律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行政副经理

副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成员:各单位专业人员

二、检查内容

1、各级领导干部重视情况,是否按制度要求对本部门劳动纪律履行了逐级检查制,有无检查记录和领导签认。

2、是否按管理权限审批各种休息休假,有无越权审批现象。

3、当班出勤记录与实际在岗人员情况是否相符,有无离岗、串岗、睡岗和迟到早退现象。

4、有无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现象。

5、专业部室岗位人员当日考勤签到情况。

6、考勤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有无涂改、漏项和弄虚作假现象。

7、工作当中,是否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宜。

8、本单位自检情况总结。

三、检查安排

1、20xx年元月x日前,为各单位自检阶段。

2、20xx年元月x日起,为公司检查阶段。公司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地对各单位进行抽查,以确保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的一贯性。

四、几点要求

1、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开展劳动纪律检查的重要性,要与首钢总公司对劳动纪律的检查力度和考核联系起来,认真开展本单位自检,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和处理。

2、春节前和春节期间,各单位要针对职工思想浮躁的问题,认真展开职工思想教育工作,避免发生因人的问题而造成安全、设备事故。

3、各单位开展自检情况要留有自检情况总结,对职工的教育情况也要留有痕迹。

北京环宇有限公司

20xx年元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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