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

婚姻登记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思想觉悟和执法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婚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坚持以“学创”活动为动力,以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为载体,以“行风评议”活动为促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全面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目标

巩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称号,力争再创佳绩。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单位建设。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采取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相结合方式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增强维护稳定意识、公正效率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 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新《婚姻法》、学习《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正确践行科学发展观; 切实开展“四好”单位创建活动,达到具有好的思想、具有好的能力、具有好的作风、具有好的形象的“四好”标准,真正成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理论水平; 加强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引导职工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活化教育形式。一是利用重大节庆和纪念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深入开展“学创”活动,规范法律服务形式、提升法律服务形象、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等专项活动,为加强婚姻登记处建设提供精神动力,使广大职工自觉树立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清正廉洁的自律精神;要进一步加强文明婚姻登记处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登记处建设,推动全县文明单位建设活动上档次。三是开展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落实“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各项长效机制,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继续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充分发挥典型的教育。(四)发挥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好“行风评议”活动。不断提高婚姻登记处的知名度,展现婚姻登记窗口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婚姻服务环境。

四、保证措施

加强领导。继续抓好本单位文明建设活动的基础建设,制度建设、档案建设,做好本单位文明建设活动情况的搜集、整理、归纳与总结,使单位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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