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动迁房

“动迁房”骗局 买家为何中招

并积攒了一笔钱。为了能够在上海扎根,方便今后长期在沪发展,沈强辉和太太商议后决定在上海郊区买一套房。

买入房屋“子虚乌有”

由于自己的资金量十分有限,虽然沈强辉在地段和房屋面积上已经一让再让,但面对上海的高房价,经过了几个月的辛苦寻觅,沈强辉也还是没能如愿买到自己称心如意的房子。正在他愁眉不展的时候,一位之前联系过他的某房屋中介公司业务员张存发(化名)给他打来了电话,告诉他眼下正好有一个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的动迁安置房待售。

在20xx年x月,从张存发那里了解了这套房屋的大致信息后,买房心切的沈强辉怕好房子被别人抢了,便在尚未看房的情况下就立刻敲定了这套中介口中位于闵行区双柏路上的房产,并在该房屋中介公司的居间下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协议签署当天,沈强辉按约向中介公司支付了购房意向金1万元,之后几天,又陆续支付了房款12万元。同年x月x日,沈强辉终于如愿签署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首页加盖了中介公司的公章。到了同年x月x日,沈强辉又向中介公司业务员张存发(化名)支付了居间服务费6600元,同时张存发也将对应的房屋产权证交给了沈强辉。拿到产权证后,沈强辉轻松地叹了一口气,“房子的事情总算搞定了,如今总算是在上海安家落户了”。

一般来说,手续做到这个份上,房屋交易的手续已经完成了,沈强辉可以获得梦寐以求的房产了。然而令沈强辉做梦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几次催促中介带他看房未果的时候,20xx年x月x日,沈强辉就突然接到闵行区公安机关的告知,称其买进的房产根本不存在,房屋产权证也是伪造的,所谓的房产出售人周子滨更是子无虚有。

这一说法让已经花了十多万元的沈强辉顿感晴空霹雳。按照公安机关的说法,这宗房屋买卖根本就是一场骗局。沈强辉付了钱,却未能得到房产,怒气冲冲的他将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房款13万元,居间服务费6600元和相应的利息损失。

律师见证成诈骗帮凶

许多人可能会好奇:连房子都没见过,沈强辉又为何会轻易陷入这场中介精心编织的骗局的呢?难道在面对房屋买卖这么重大的购买决定时,沈强辉一点警惕心都没有吗?

事实并非如此。原来,这套所谓的房产一开始就被中介业务员张存发称作“动迁房”。张存发告诉沈强辉,按照有关规定,动迁安置房5年内不得转让。但由于他们中介的老板与这个动迁房项目的开发商关系“很铁”,可直接由开发商将产权人变更登记为沈强辉,而沈强辉需要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要比市场上的商品房便宜很多,同时张存发还告诉沈强辉,“要买就要趁早,晚了就被别人抢走了”。 正是由于相信所谓的“有内部关系”,“有便宜货可以捡”,在利益的驱使下,虽然尚存疑虑,沈强辉却还是动心了。

沈强辉在法庭上陈述,为了消除他的疑虑,当时中介公司明确表示,只要与出售方周子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需要等待5年,一定能够直接办理产权证。中介的口头保证还是让沈强辉难以完全相信,为了从根本上让沈强辉打消疑虑,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中介公司竟然派来了两位律师。在沈强辉看来,律师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对房产买卖这类事情上肯定是驾轻就熟,更不可能知法犯法。在这样的情况下,沈强辉终于放下了所有的顾忌,在两位律师见证下,爽快地与周子滨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中介失职退款13万元

法庭上,中介公司承认张存发是公司的业务主任,但辩称是张存发个人杜撰了周子滨这一人物,以合同形式向沈强辉实施诈骗,与中介公司无关。沈强辉既没有实地查看房屋,也没有查看房屋的产权登记信息,也存在重大过失。中介公司从未承诺为沈强辉办理产权,也没有收到房款13万元。另外,在当时的一个时段内,沈强辉与张存发在一起,应当能察觉到张存发的犯罪行为。故不同意诉讼请求,请求法院按“先刑后民”的方式处理本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沈强辉与中介公司存在居间合同关系。虽然中介公司表示其未收到任何定金、房款或意向金,但张存发乃是中介公司的业务主任,也是沈强辉求购涉案房屋的居间合同经办人,便将13万元的意向金、房款、定金交给了张存发,沈强辉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张存发是在履行职务,张存发的收款行为应视为中介公司的收款行为,更何况中介公司向沈强辉提供了收款收据。

因此法院认定,在沈强辉最终未能取得涉案房屋产权的情况下,沈强辉要求退还13万元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由于沈强辉确认已收到张存发支付的720

0元,故应从13万元钱款中扣除。中介公司对于收取沈强辉6600元的佣金的事实予以了确认,故此款也应当退还。至于张存发的诈骗嫌疑造成中介公司的损失,中介公司可向其追偿。

综上所述,由于中介公司管理上的过失和不当,确实损害了沈强辉的利益,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闵行区法院最终作出了中介公司返还沈强辉购房款、定金、意向金12.28万元和居间服务费6600元并利息的一审判决。

法官点评:中介专业造假应警惕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 杨克元

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市场因缺乏完善的行业自律和监管规制,致使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多发,类型多样。除了“无证上岗,能力欠缺”,“赚取差价,背德从业”和“虚构房价,避税骗贷”等情况外,竟还出现了“专业造假,骗取房款”的严重违法行径。

本案中,房屋中介虚构房源信息,杜撰出售人身份,伪造房地产权证,甚至还聘请律师见证,从而博取委托人信任后签订合同,以专业造假手段骗取委托人购房款,从而引发相关赔偿诉讼甚至构成刑事犯罪,这不得不引起消费者的警惕和相关部门的重视。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极少数律师为了既得利益,不顾法律法规的制约,昧着良心在有关文书上签上大名,实质上已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律师更应洁身自好,加强自律。

理财金手指:买卖动迁房要格外谨慎

根据有关规定,上海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的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如在取得房产证后5年内确需转让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向市房地资源局或区县房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房地资源局或区县房地管理部门按照规定价格回购。即使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转让的,也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宅与该动迁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收益。可见买卖动迁安置房存在诸多不同于普通商品房的法律规定,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产前一定要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切勿贪小失大。

 

第二篇:诈骗

近期,电信诈骗又开始进入活跃期,根据市公安局发布的数据,从5月x日至23日,全市每天电信诈骗发案数十起,其中网络购物类占38%,冒充熟人类占26%,冒充公检法机关类占22%,涉案总金额达到4200多万元。

与以往稍有不同的是,最近受害事主中,20岁至49岁的事主占了73%。今年x月中旬,一名市民接到所谓“社保局工作人员”电话,声称他的社保卡涉及多家医院骗保,事主立即慌乱起来,由此陷入了连环套,最终被骗600多万元。他在报警时说,他接第一个电话时,也是将信将疑,可后来连续接到“公安局的”,“法院的”电话,就像着了魔一样,完全听从了骗子的指挥,浑然不觉。

同时,一种冒充恶势力敲诈的电信诈骗也开始冒头。24日,市民霍先生接到一个东北口音的陌生电话:“你是不是得罪人了?人家让我们教训教训你。但我们调查了一下,听说你人还不错,给你个机会,赔我们一点钱就行了。”心中没鬼的霍先生当场拒绝,挂断电话。几分钟后换个电话拨回去,发现对方已经停机。“难道这是一种新的诈骗?”霍先生心里起疑。记者上午从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这种冒充恶势力,威胁“教训教训你”的,确实是一种近期刚出现的新型电信诈骗形式,但目前还处于萌芽状态。根据警方的统计,月发案量只有三五起,受害人被骗金额从五千到两万不等。

据北京警方刑侦总队专门负责反电信诈骗的民警介绍,诈骗成功的这几起案子中,往往都是事主恰好在与他人发生严重矛盾,或已经闹上法庭,或正在欠债不还,机缘巧合下上了当,等明白过来后报了警。尽管警方掌握的发案数量不多,但也不能排除有些人上当后,至今仍然没有发现被骗或发现后羞于报警的情况。

在大多数电信诈骗中,电话里的人无论冒充什么身份,都是一嘴南方口音,而这种冒充恶势力的诈骗中,多为东北口音。最具欺骗性的是,他们往往第一句话就直呼事主的名字,让事主误以为对方真的直冲自己而来。

“现在违法犯罪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买到其他公民的个人资料。北京警方已经破获了多起这样的案子。所以千万不要觉得对方知道了你的真实姓名,就一定已经对你的情况了如指掌。”办案民警说。

此外,近期冒充恶势力绑架亲人的案子也时有发生。上当的事主多是在听到电话中慌乱、含混、撕心裂肺的两声“爸!爸!”就开始紧张,当听到对方说“我绑架了你的孩子”,立即慌乱起来。如此时恰恰无法与孩子取得联系,上当的可能性就会骤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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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骗子是怎么行骗的

北京警方透露,在破获电信诈骗案时,警方从骗子手上起获了一套“诈骗话术”,总结出了冒充公检法机关类犯罪中嫌疑人的通常用语,希望广大群众在接到陌生人来电时,如果听到此类用语,请直接挂机后报警,坚决不给嫌疑人可乘之机。

诈骗话术:

第一步:首先是个语音电话,按照语音提示转至人工服务。他们会说:“这里是邮政局,您好!服务员工号××××,很高兴为您服务,您是说您有接到本局的语音邮件通知是吗? 那您有收到邮件领取单吗?”得到否定回答后,接线人员会说由于邮件无人签收领取,已寄回公安局,让事主与公安局联系,并提供转接服务。

第二步:所谓的公安局接线员会以事主涉嫌恶意透支某银行钱款为名,要求事主到案接受调查。他们会说:“我们警方不排除你的个人身份材料已经被冒用,导致被冒名申请某银行的透支卡在使用”,“如果你的证件还有遭歹徒盗用在外从事一些不法的行为,那我们警方这边可以帮你证明,你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歹徒盗用的。”

第三步:要求事主到公安机关报案,由于是外地公安,接线人员会要求事主做电话报案,并要求事主关闭手机。他们会说:“为避免有录到其他人的声音而影响到录音的真实性,你要把手机先关机,等录音结束之后,再开机! ”

第四步:对方会以调查事主是否还存在“恶意透支行为”为由,告诉事主如果不把存款打到指定账户,将会被冻结。他们会说:“警方需要查询,歹徒除了利用你的伪造证件去申办银行的透支卡,还有没有做其他的不法用途,你要把存款打到指定账户,以免被冻结。”

第五步:诱导事主提出存款,到达指定银行,将钱款打入“国家安全信托监管账户”。他们会说:“警官会把电话录音转到你手机上,你接通之后不要挂断电话,接通后手机放在口袋或包里不要关机,我们要做全程的环境录音搜证”,“当你在银行提领转存的过程中,注意有没有不法的银行职员,做出异常的行为,或故意刁难你,如果有不要着急,别让银行职员发现,你正在跟警方配合办案,并悄悄记下他的工号,然后走出银行,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把电话拿起来,告诉我们警方,我们会对这家银行进行彻查。”说这番话的意图,就是不让你给家里人打电话或报警,再有就是怕银行工作人员拦截事主汇款。

第六步:嫌疑人将事主钱款迅速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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