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巩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乡镇卫生院可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全县 59.4 万农民的基本医疗与卫生保健,根据国家卫生部、财政部颁布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以及各项财经法规,特制定《石门县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 预算管理 1、卫生院年初要根据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结合以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详实编制年度收支计划,提交全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局审批。 2、 编制收支计划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 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年度收支计划,不得随意调整,如有较大调整,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局备案。 二、 收入管理 1、 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坚持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的原则。 2、 各项收入必须坚持由卫生院财务收取,必须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使用,任何个人和科室 4 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帐外帐。 3、 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纸条收费,严禁收费不开票。票据必须专人保管,要严格进行票据登记、缴销制度。各种票据不得转借,不准虚开、多开或套开金额,一经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湖南省票据管理条例》和党纪政纪及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 收费处要当日缴存各项收入,离金融机构较远的单位,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1 天,单位及个人不得坐支和挪用。 5、 健全收入管理监督机制,收费处所报的各项收入,财务部门必须与各科室进行认真核对,杜绝收入不报、瞒报或少报的现象发生。 三、 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1、 卫生院的支出及成本费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政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等财经法规、纪律以及卫生院年度收支计划。 2、 各项支出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经济业务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出示凭证单位公章、填制凭证人员姓名、经济业务的用途、经办人员签名、实物类验收人签名等必备要素,并且必须坚持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原始凭证要做到内容真实合 5 法、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3、 单笔经济业务支出在1000 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院委会集体研究,报销时必须附院委会研究意见(与会人员签名)。

4、为确保卫生院的持续经营,成本费用中要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率按月提取“一般修购基金”,做到先提后用,专款专用。房屋年折旧率 3%、专业设备年折旧率 16%、一般设备年折旧率为12%。 5、为增强卫生院发展后劲,在成本费用中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提取职工培训费,用于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卫生院整体业务服务能力。 6、为使卫生院稳健发展,在成本中按“应收医疗款”、 “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的帐面余额的3%提取“坏帐准备” 金;按业务收入的 1%按月提取“医疗风险金”,进入专用基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7、在支出核算中,要严格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确保成本核算准确,真实反映卫生院的经营成果。 8、工资分配,全院职工按政策性工资水平实行总额控制,内部按岗位、按工作量、按质量、按绩效进行分配,原则上向一线倾斜、向业务骨干倾斜,严禁赤字分配。院长工资:一半按全院前三名平均工资额50%的1.2 倍、另一半按全院职工平均工资额50%的1.2 倍计算,参照绩效工资的可就高 6 不就低;年终综合工作目标考核95 分(含95 分)以上可给院长奖励 4000 元,90 分(含90 分)以上至95 分奖励3000 元,85 分(含85 分)以上至90 分奖励 20xx 元;其他人员工资分配必须通过职代会讨

论通过。 9、对社控商品必须事先办理社控手续,对需要政府采购的商品必须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实行政府采购。具体采购项目及标准按石财通[20xx]18 号文件执行。 10、院长、公卫办副主任固定电话费每月30 元、移动话费每月200 元,实行包干使用,每月由财务造册发放,超支不补;其它管理人员话费标准由单位自定。 11、药品成本的核销,必须按本院当期的实际药品(中、西、成)进销差价率(结帐前:“药品进销差价”帐户贷方余额/“药品”帐户借方余额*100%)计算药品成本,不得按某一特定的比率或估计比率计算成本,以确保药品成本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12、各卫生院要按月足额提取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并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使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13、公务接待费按本单位近三年来接待费用平均数下浮 20%下达控制限额,列入单位年初预算;严格实行接待费用审批制度,在发生接待前,由经办人填制“审批单”,注明接待对象、人数、接待标准、陪客人员姓名,经单位分管领 7 导签字批准后,报院财务登记,再凭“审批单”安排餐宿,因故不能事先填写“审批单”的,应事先通过电话向分管领导办理申请,并在一周内补办相关手续,违者自行负责;“审批单”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审批人员必须按规定审批,从严控制陪客人数,确定专人具体承办接待任务;接待费用报销,凭原始#5@p、接待费“审批单”、开餐费清单报销,缺一不可,并严格按审批标准执行。 四、公卫办的管理 1、公卫办财务必须纳入相应卫生院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规范财务行为,其财政补助收入实行专项管理,有偿服务收入用于弥补公共卫生经费不足。 2、在院内收取的各项收入由收费处统一收取,院外收取的各项收入在返院的当日及时解存收费处,任何个人都不得挪用或截留。 3、公卫办所有支出必须凭各项经济业务所取得的原始凭证报销,不得以借作支,以领代报。 4、购进疫苗视同药品材料,实行入库管理,不得直接列支,领用时财务凭调拨单作相应支出,支付疫苗款时,原始凭证必须附疫苗购进明细清单(含卫生材料)。 五、基本建设的管理 1、基本建设项目实行财政评审中心审批制,项目在立项前必须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投资评审,从立项起就 8 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接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评价与审查。 2、项目一经确立,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建设项目,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 3、30 万元以上基本建设项目要进行公开招标、不足30 万元的进入政府采购。 4、建设项目预、决算以及调整预算,单位财务主管人员必须参与,了解整个建设投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履行单位财务监督职能。 5、基本建设支出必须凭税务建安#5@p支付资金,不能凭工程承建方的材料、物资等票据支付;预付工程款及时记帐,不得置于出纳处视为现金对待;项目资金要实行专人、专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6、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3 个月之内,必须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同时按规定做好交付使用资产的结转工作。 7、购置单价在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对其可行性、必要性、效益性进行综合评估,报县卫生局审批,批准后方可购置。

六、 货币资金管理 1、 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要 9 设置“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2、 现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其使用范围,库存的备用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零星开支,加强防盗意识,确保现金的安全; 经常进行现金余额清查盘点,如果发现帐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相应的帐务处理;现金不得以白纸条抵库;现金帐户余额,核对无误后,会计与出纳相互签章认可。 3、 银行存款每月要与开户银行进行逐笔核对,并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妥善保存好银行存款帐户的印鉴,印鉴必须严格实行分开管理,严禁一

人统管;不得多头开设银行基本帐户,不得出借、转让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

4、 严禁单位为任何经济组织和个人提供借款担保,个人借款要及时偿还,借款超过约定时间 6 个月不还者,按挪用公款处理。 七、 药品及材料、物资管理 1、建立健全药品、材料、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实行问责制;实物负责人不得由会计、出纳及药品会计兼任。 2、药品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价格政策;为防止药品积压,要坚持“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药品采购首先由药品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申报采购计划,提交药事管理小组讨论,再报分管院长签字审批,采购部门只能凭审批的计划进行采购;药 10 品要经常进行查看清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霉乱变质以及丢失破损;药品计价一律实行零售价计价;药品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出库要办理出库手续,单位财务部门要按月、及时、正确处理药品购进帐务,做到帐务准确,反映真实;药房药品的销售收入要逐日与收费处进行核对,明晰各环节的责任;药品库存每季度必须盘点一次,升溢与亏损要及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并报院委会研究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3、加强对“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的管理。要坚持“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原则,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确定储备额,防止积压;管理部门要分类建好明细台帐及消耗帐,并明晰管理人员的责任,妥善保管好各类物资与材料,防止毁损与丢失;每季度进行盘点并及时处理帐务,确保帐帐、帐实相符。 4、毒、麻、精神及计生药品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特殊管理,落实专人专柜专锁。 八、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起点:专业设备单价 800 元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 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或单价不足以上起点,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各单位要建立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明晰管理部门 11 和使用部门的责任。财务部门在进行新购固定资产帐务处理时,必须凭原始#5@p及附件、政府采购审批单(具备政府采购标准的)及院委会研究记录方可入帐。上级单位配备的医疗设备及器械也要及时入帐。 3、固定资产要实行“三帐一卡”管理,即:总帐、一级明细分类帐,二级明细分类帐(有条件的单位),建卡(台帐)。 4、固定资产要加强日常维护,大型贵重设备(万元以上) 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5、大型固定资产(5 千元以上)转让、报废,首先要呈报主管局鉴定审批,经核批后,方可报废处理。 6、固定资产要每年进行全面清点、核实,盈亏要及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并报院委会研究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九、债权债务管理 1、卫生院应对不同性质的债权债务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所有债权债务必须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不得将同类进行合并处理。 2、对新的投资性举债,事先院委会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与分析,比较收益与成本,充分考虑卫生院的偿债能力,不能盲目举债,广泛征求全院职工意见和建议,制定方案报县卫生局审批,经批准方可施行。 12 3、对以往的亏损、债务,单位要制定详实可行的消赤减债计划,分期逐步偿还,确保落实到位。 4、各项债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必须及时进行财务核算(含工程款),不得出现帐外债务,做到债务清,家底明。 5、加强各种应收款项的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应收款项的管理制度。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管理首先是严格控制“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的产生; 再次就是对已产生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要及时催收,并经常核对余额;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 应实行担保人负责制,做到谁担保谁负责,

有效控制坏帐的产生。 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管理 1、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机构,安排合适的办公场所,添置必备的办公设备和用具,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会计主管要持证上岗,并按时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会计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等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实物保管、收费等工作;建立会计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会计、出纳、实物保管岗位要严格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实物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主管不得经管现金、 13 有价证券及实物保管。 3、卫生院的会计主管更换首先报主管局审批,会计主管调动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会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不得造假帐,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各单位必须按月核算,并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报送会计报表到县卫生局计发股。 5、会计人员要及时将会计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要妥善保管好会计档案,不得任意毁损会计档案;借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销毁巳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应由本单位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的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报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进行监销。 以上规定望相关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00 八年x月x日14

 

第二篇:乡镇卫生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马蹄乡中心卫生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卫生院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卫生院收入是指卫生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单位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单位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卫生院的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发生巧立名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

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收费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和自制票据。卫生院的门诊、住院等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可使用自制或外购收款票据。所有收费票据和自制收款票据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

(三)单位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卫生院的收费部门主要由财务科、挂号室、门诊收费处和住院结算处组成,开展的业务收费由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负责,其他各种收费由财务科统一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

挂号、门诊及住院收费处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于当天存入银行,或及时上交出纳人员,同时编制“收费日报表”,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收支票据存根联等)送交财务部门,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账,并在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严禁业务科室截留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卫生院也不得将收入转到三产、工会、食堂等部门。

(四)加强对医院收入的控制

卫生院应设专职或兼职稽核、审计人员,加强对各收费部门报来的收入凭证和存根的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日报表金

额是否与所附存根金额合计数一致、是否足额交库等;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药房处方合计数一致;是否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他票据而使资金出现外流等现象。

(五)为合理扩大卫生院业务收入寻找途径

业务收入是卫生院补偿消耗的主要手段,卫生院要增加业务收入,除了按收费标准规定收费外,还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潜力,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条件,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卫生院应根据实际开展每季度业务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根据收集的财务信息,从医疗业务工作量和收费水平二个因素影响着手,结合全年各个时期收入进度、水平,通过与预算对比,与上年同期实际对比,与同行业先进水平对比,查找差距原因,预测发展趋势,为改进工作和决策提供依据。

二、支出管理

卫生院的支出是指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卫生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一)预算管理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情况、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卫生院要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根据卫生规模可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抓住关键问题,研究对策,降低成本,促进工作。

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划分费用支出(正常业务开支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不属成本范围的支出不应计入成本。

(二)专项资金支出管理

专项资金包括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和医院内部形成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卫生院对专项资金支出,要根据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凡是大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及基建等项目,须经卫生院院务会有关人员共同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二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和效益评估,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办理相关手续;各投资项目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合同及项目进度支付款项,大型基建项目须在竣工半年内办理决算手续。卫生院应开展投资项目效益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改进经营管理、挖掘潜力、提高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

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登记备查簿,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有关资料,接受财政、审计及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卫生院要加强对职工福利基金的管理。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救济、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单位职工食堂的补助及国家规定可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等,要有计划安排列支和对支出进行决算,并要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率

卫生院应制定资金收支审批制度,并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对差旅费、交通费、业务培训费、其他费用等与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消耗支出,应严加控制,尤其是招待费,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院财务制度〉补充规定》要求进行控制列支。资金的使用要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讲究经济效益,做到少投入,多产出。

卫生院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及加班工资,应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其奖金总额不超过本单位国家规定工资(即职务工资、事业津贴、岗位津贴)的额度内。个人消费基金增长率不得超过业务增长率,以防止个人消费资金过快增长。卫生院可实行绩效工资制,以防止亏损现象发生。

卫生院应建立每季成本费用和财务效益的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各项支出增减及结构变化情况,尤其是对在总支出中占有较大比例和一些纯消耗性的项目要作重点分析,运用比较分析法、差

额分析法、指标分解法、连环替代法、定基替代法等方法,查找变化原因,适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为进行财务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信息。

马蹄藏族乡中心卫生院

二〇一〇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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