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中心组相关学习制度

党组中心组学习汇报制度

为将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落在实处,不走过场,加强学习的监督机制,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汇报是党组中心组成员交流学习心得,互相学习借鉴的一种重要形式,必须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学习汇报,采取集中汇报与分别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哪种汇报形式,由党组中心组临时安排通知。

三、集中学习汇报,在中心组学习会上进行,每个成员就一个阶段的学习内容,学习成果或心得进行汇报;分别汇报由中心组长个别召集中心组成员听取其学习情况。

四、中心组成员须认真对待学习汇报工作,根据安排,做好准备,认真汇报。

党组中心组学习督促制度

为加强理论学习的检查督促工作,认真落实理论学习的各项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督促工作是指党组中心组长对党组中心组成员学习的检查督促,同时也是中心组成员之间互相监督、帮助的有效手段,必须认真做好。

二、学习督促的方式采取检查学习笔记,学习会上发言,对有关问题的交流讲座等方式进行。

三、对党组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座谈做出规划安排,认真落实,在中心组成员接到有关学习任务或参与研讨的任务后,应尽心尽力,努力完成。

四、对认真参加学习取得显著成效的,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对未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党组中心组考勤考核制度

为严肃学习纪律,加强理论学习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中心组建立考勤考核制度,是加强理论学习,严肃学习纪律的重要手段,中心组成员必须认真遵守。

二、定于每月集中学习两个半天,学习时间由党组中心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中心组成员应按时参加。

三、党组中心组成员因公或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学习的,应事先向组长请假,未经批准的,不得缺席。

四、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凡应参加学习的成员,由学习秘书填写考勤表,作为平时学习工作的依据,在年终时与其他工作一并考核。

党组中心组档案管理制度

为使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达到正规化,规范化要求,加强学习档案的管理利用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由中心组秘书负责建立。

二、党组中心组学习归档资料包括中心组学习记录、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个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学习研讨文章及其他有关学习资料及学习制度等。

三、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由秘书负责管理,做到分门别类,便于查找,有效利用。

四、对重要的学习资料、档案应加强保密工作,防止失落、被盗、失密。

 

第二篇: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 党组中心组是党组成员及其他中心组人员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工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心组由共青团X县委员会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

(一)审定学习计划;

(二)主持集中学习研讨;

(三)检查各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第三条 学习的目的:

(一)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面正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

(二)提高政治水平。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三)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增强财政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 学习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理论学习同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其所在党组织建设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做法新经验,提出新思路新对策。

(二)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三)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

第五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方针政策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

(三)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组织的重要文件及领导的重要讲话;

(四)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

(五)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六)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第六条 党组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和共青团工作实际,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实施办法和目标要求。年度学习计划在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安排主要结合形势任务和不同阶段的要求制定,专题学习计划重点围绕某个重要问题提出具体的学习研讨方案。原则上学习按月进行安排,每年集中学习的专题不少于4个,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2天。

第七条 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个人年度自学计划和调研计划,确定必读书目和参考阅读书目,明确个人学习目标、自学选题及学习成果的体现方式。

第八条 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精心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围绕共青团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认真设计专题。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安排重点发言,或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讲座,并提前一周将学习的内容、方式、要求等事项通知到每个成员。

第九条 坚持学习报告备案制度。每年x月底前向县委组织部、党群系统工委书面报送中心组成员名单、本年度学习计划和上年度学习情况。及时向党群系统工委报送阶段性学习计划、集中学习研讨的专题安排及学习成果。

第十条 坚持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并作出补课安排。

第十一条 坚持学习通报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后,及时将学习情况及学习成果编发办内各处室,指导全办的学习。

第十二条 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

(一)党组中心组各项学习计划和总结;

(二)每次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

(三)党组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等;

(四)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按年度建立专卷。

第十三条 党组中心组由机关党组秘书担任学习秘书。 学习秘书的职责是:

(一)协助中心组制定和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

(二)根据学习计划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

(三)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和考勤,编发纪要或简报;

(四)学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五)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

第十四条 学习的基本要求:

(一)党组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内容、成效的落实。

(二)认真读书,勤于思考,坚持撰写读书笔记。除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内容外,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再选学一些其他方面的理论知识。每年中心组成员要撰写1-2篇学习体会文章。

(三)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求新办法,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党组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的调研选题不得少于1个,调研的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四)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写出提纲,积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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