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 读后感

遇见真实的自己——《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PS:新加了一个读书群,群里要求交读书笔记,于是重新写过一次,哪成想写得如此深入我心。

 

第二篇: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

哈罗德.弗莱,老头一个,却又不仅仅是个老头。六十多岁,在酿酒厂干了一辈子的销售代表。从开始到最后都只是个跑腿的,没有任何升迁。不过好在没什么敌人。不过也没什么朋友。退休的时候连欢送会都没有就那么安静的离开了公司,也许在他看来安静的离开比什么都好。他和他的妻子莫琳在英国乡下,夫妻关系疏离,似乎随时离开彼此都可以。在某一天的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好友奎妮。她得了癌症,这封信是她的告别信。惊讶,伤感之下,他写了回信。哈罗德决定去寄信可是却意外地成了送信人,经历87天,经历627公里,横跨英格兰。

原书英文名为《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直白地翻译应该是哈罗德。弗莱不可能的朝圣旅途。而中文版却将不可能讲成了可能。也许这也是近几年来中国文化市场的一贯作风,吸引眼球才是第一位。主人公哈罗德,不过是“一个人”的泛称,个人经验的普世化,而“朝圣”这一行为被突出放大,确切的说是更趋向于迎合大众心理的,乍看上去,很像是一大碗有着“宗教、信仰、救赎”滋味的心灵鸡汤。但正如书中疯狂追随哈罗德脚步的粉丝们所误解的那样,它可以看起来像鸡汤,其实并非鸡汤。其实我也是被这个“治愈系”的名字所吸引,该是给自己打一剂针的时候了。好吧。读它吧。

读了一部分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这到底是哪类作品。讲着通俗易懂的居家故事却又偶尔穿插说教式的心灵鸡汤的话语。作者通过讲述一个平凡男人的故事,折磨了我整个阅读过程,最终为我打了一针强心针。我想有人讨厌这本书就在于它的鸡汤部分吧,抑或正是因为这部分鸡汤味道而喜欢这本书吧。

哈罗德,不过是一部分为生活所麻木的人的代表,他古板、懦弱、乏味、胆小,遵循着社会的规则,不去碰触任何边界。像一滩死水一样莫名其妙的便度过了一生。回忆起人生,依旧无味,一辈子只为自己留下了满满的压抑感。

他收到旧友的一封信的时候,我想只是遗憾罢了,而当他带着回信纠结得走过一个个信箱的时候,我想故事将要开始了吧。是的,那些我们偶然遇到的人也许会改变我们的一生。加油站的姑娘仅仅是为了无趣的说些话罢了,没有谁会想到这些话竟然刺激到了哈罗德。他做出了一辈子都不曾有过的大胆决定,步行从南到北穿越英格兰,去看望这个得了绝症的旧友。祈求她能够活下来。而在当时他也认为这个想法根本无法完成。

人生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而哈罗德并不知道。他的徒步旅行和宗教,信仰更是没有任何关系。他从不相信宗教信仰。不过是我们把他和信仰强行联系在了一起。

他就是一个普通 的甚至不如任何人的男人。他从不运动,肌肉松弛,走过的最远距离不过是从家门口到车里。他的妻子甚至一度怀疑他有着家族遗传的老年痴呆。他的全副装备是:衬衫,领带,防水外套,帆船鞋——舒适、防水、防滑、排气,底薄,赤脚穿着,适合水上运动的帆船鞋,绝非长途步行的可选项,却差不多成了本书的次主角,相当于堂吉诃德的桑丘,弗罗多的山。

在每条路上,我们都会遇到不一样的事。我们也不知道我们会在哪个拐角遇到什么样的人,发生什么难忘的事。或许只是漫无目的走呀走,又或是无所事事的度过日子。可是请记得前进就好。无数的挫败感总会涌上心头,日渐苍老的身体也会不停的拖后腿,周遭的繁琐之事搞的自己焦头烂额,可是日子还是继续呀,后头看看,再怎样都还是走过来的。不知道哈罗德在最想放弃的时候是否真的找到了继续的动力,在我看来他是没有找到的,不过出于无奈硬着头皮继续罢了。只是恰巧走上了对的路。

在哈罗德被媒体疯狂报道的时候,一些粉丝应景而生。其中大多数是盲目崇拜,满怀激

情,觉得自己遇到了这样的契机什么都可以坚持下来。不过也不乏那些还存在理智的人,他们选择尝试又会适可而止。解决问题便可以了,为什么非要因为差异而争吵了。如果是我,绝不像哈罗德那样懦弱(也许该文明点的表达,他心软而善良,不愿意给别人难堪),适时地表达拒绝的想法是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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