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部分县级人民医院存在三方面问题亟待解决

基层反映部分县级公立医院存在三方面问题亟待解决 县级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服务9亿农村居民,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环节。但在部分县级公立医院,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三方面问题,不能较好地满足基层群众的就医需求。突出表现在:

一是技术力量薄弱。在部分县级公立医院,受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影响,高层次医务人才很难引进,而具有丰富医治能力的医务人员面临或已经退休,进一步加剧了人才短缺矛盾。在河北省 人民医院,具有本科学历的医务人员有X X名,占全院人员的XX%,其中,业务精湛获得医师资格的仅有XX人,且大多年龄在50岁以上。

二是装备水平较低。目前,部分县级公立医院房屋陈旧,设备落后,严重制约着公立医院的发展,与医改目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存在一些差距。经匡算,县医院的整体搬迁需投入大约需要2.5个亿,资金需求大,县财政存在着巨大的压力。建议能够给予资金支持,开拓思路,力促完成县医院整体托管,尽快实现整体搬迁。

三是人员定编困难。由于省级部门对县级医疗机构人员编制没有明确规定,县医院人员设岗定编问题迟迟没有解决,护理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规定医护比例1:2,县医院实际1:0.8, 且现有医务人员短缺,县医院人员调配和周转存在困难。

建议上级部门一是尽快出台县级医疗机构的人员编制政策,明确人事管理聘任制度,推动县医院完成核编设岗、人员招聘;二是鼓励医科类高校本科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出台实行发达地区

城市医生到县级医院挂职的制度,为基层培养人才。

对县级公立医院卫生事业经费投入比例,以提高县医院人员待遇吸引人才。

 

第二篇:基层反映城区房屋装修执法工作存在五方面问题需引起重视

基层反映城区房屋装修执法工作存在五方面问题需引起重视

房屋装修的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如去年上海11.5静安区高层住宅装修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死亡79人)和今年发生的沈阳五星皇朝重大火灾(损失27亿元)都是因为违法、违规装修引发的案件。近年来,城区房屋装饰装修市场迅速发展,但是房屋装修的管理手段、措施严重缺失,房屋装修隐患较多,执法难问题日益突出。主要存在以下五个问题。

1、住宅装修管理主体不明确。因住宅装修审批主体缺失,装修审批制度不健全,导致装修业主依法装修意识淡薄,装修企业无资质施工,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小区物业不履行装修监督举报职责,违法装修层出不穷,邻里纠纷不断,装修违法查处工作查不胜查。

2、非住宅装修审批程序复杂。非住宅装修工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并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目前由城建部门规划科和建筑业管理科分别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非住宅装修目前审批程序按照主体工程审批,审批手续过于复杂,导致业主不愿意办理相关手续,非住宅装修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得不到有效保障。

3、非住宅违法装修认定有分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

法》规定:“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前者两款条件有其一工程必须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实际工作中,往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装修工程投资额小于30万,只进行敷设地砖和墙面粉刷等基础装修,从“便民、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和装修企业资质评级的标准考虑,应适当提高施工许可证办理的标准、降低违法的认定的标准。

4、违法装修停工措施落实难。违法装修当事人对执法部门出具的停工整改通知书普遍拒不执行,由于目前法律没有明确的制约措施,执法人员只是能对其进行说教。违法装修工程一般的施工时间为几个月,执法人员如果按照法律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违法装修工程也处于收尾阶段和即将竣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很难成功。

5、违法查处中缺少权威法律解释。对法律的理解直接影响到执法工作的公证性,在执法工作中遇到同一违法行为,在不同地区的执法单位有两种和两种以上处理结果时,缺少权威的法律解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在同一违法主体,行政执法局对其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进行处罚,其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免于处罚和可处罚,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处理结果。

建议,一是制定出台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畅通居民装修备案审批渠道,把住宅装修纳入行业管理范围。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违法行为采取“断水、停电、断气”的强制措施,迫使

违规装修行为中止。三是规范非住宅装修审批管理程序,合理界定违法处罚的认定,实施必要的执法法律援助,降低案件处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上诉率和败诉率。(临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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