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情况通报

阿克苏地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实施工作上半年

进展情况通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阿克苏地区中心支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

20xx年上半年,全地区已向自治区提交社会保障卡制卡请求306498人(其中城镇职工157381人,城镇居民145147人),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80.29%,完成地区下达任务的126.54%;已接收到社会保障卡159298张(其中按承办银行统计,中国银行69646张,建设银行51815张,工商银行35068张,农行银行2769张);已面向参保单位和个人发放社会保障卡8912张,整体工作有序、高效推进。现将上半年各县(市)发放实施工作进展情况作如下通报:

一、 工作进展情况

(一) 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各县(市)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比对、提交及卡片发放工作正有序进行。截止20xx年x月x日,已基本完成全年制卡任务数据请求提交的县(市)有阿克苏市、拜城县、温宿县;提交社会保障卡制卡请求人数未达到全年制卡任务90%以上的县(市)有地直本级、阿瓦提县、乌什县、柯坪县、库车县、沙雅县。

(二) 首批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落实情况。阿克苏市、温宿县、阿瓦提、拜城县、库车县、沙雅县、柯坪县在接收到首批社会保障卡后已完成在药店、医院及银行的小批量测试工作;其中已开始面向参保单位和个人发放社会保障卡的县(市)有地直本级、库车县、拜城县。

二、 存在的问题

(一) 部分县(市)社保经办机构与承办银行对银行开户不成功的人员信息处理沟通不畅。

因前期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提交的制卡请求数据

较大,承办银行集中开户通过率较低,需要各社保经办机构整理出这部分人员的联系方式并移交承办银行,由承办银行负责确认后,电话通知参保单位及个人有序前往指定银行网点更正个人基本信息。在此业务环节上社保经办机构与承办银行要职责明确、加强沟通、相互配合,不得互相推诿。

(二) 已开始发放社会保障卡的个别县(市)业务台账还需进一步健全。

1. 各类交接登记表、台账信息要全面。社会保障卡在面向参保单位和个人发放时,要有经办机构、承办银行、参保单位或个人的确认信息;参保单位有多少人参保、已领卡多少人、还有多少人未领卡、医疗本回收情况等详细信息要有明确的动态台账。

2. 重复制卡的发放及处理方式。因各种原因,前期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到的社会保障卡可能有少量重复卡,因此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卡片后,需要认真整理和归类,挑拣出重复卡片并造册登记,正确发放有效卡片,封存重复卡片。

三、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要求。自治区针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障卡发放要求进一步明确,16周岁(含)以下的未成年人暂不予办理社会保障卡,因此16周岁(含)以下参保个人的制卡数据不需再次提交;已经提交的未成年人制卡数据,且已经成功制卡的,其社会保障卡应给予发放。

(二)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与承办银行在社会保障卡发放、金融功能激活等方面需加强沟通。各县(市)应加快首批社保卡的分拣整理工作,要与承办行共同制定合理的发放方案并建立发放台账,同时应充分考虑承办银行的激活业务承载量,分期、分批次进行激活业务,不能出现银行网点挤队或无人办理激活业务的现象。

(三)加大社会保障卡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障卡发放舆论氛围。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承办银行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在不同层面宣传社会保障卡的功能应用,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障卡发放舆论氛围。

(四)已发放社会保障卡的挂失、注销、补卡。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与承办银行应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试行) 》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挂失与注销业务。目前零星制卡所需软硬件还不具备,因此补卡业务暂不进行。

附件1:阿克苏地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进展汇总表

二〇20xx年x月x日

主题词:社会保障卡 发放 上半年通报

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苏彪;地委办、人大办、行署办、政协办、地委办信息科、行署办信息科;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领导及相关科室、地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前提,依法按程序办事为核心,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维护稳定为宗旨”, 在上级主管部门正确指导下,结合我县劳动保障工作实际,不断开拓创新,积极主动稳妥化解矛盾和纠纷,正确处理发展经济、服务企业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以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

1、结合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我们充分利用到用人单位日常巡查和办理投诉案件等机会,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2、将法律宣传工作与县政府开展的“法律助困”、“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有机结合,大力进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者维权的普法宣传,使全县逐步形成共同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良好氛围;

3、20xx年以来向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设立咨询宣传台5起,为县经济开发区、源牌集团举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班,深受企业好评。

二 、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1、按照上级布署和要求,圆满完成全县用人单位年审工作,20xx年共审查用人单位130多户,涉及劳动者24500余人,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500多份,参加社会保险800余人,经过认真审查,29户企业年审合格(其中有2家企业申报省级诚信示范企业,3家企业申报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29户事业单位年审合格;年审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66户对年审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

2、加大力度,认真开展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执法检查活动。积极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劳动用工专项检查行动”、“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等专项检查;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截止20xx年x月前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36起,涉及农民工2250余人,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620万余元;积极开展“春暖行动”,推动城镇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使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以上,并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3、认真受理和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20xx年以来共受理举报投诉840多起,涉及劳动者6800多人:内容涉及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扣押证件、超时加班、未参加社会保险等各个方面,其中涉及2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10多起;

4、完成领导交办和其他部门转办案件8起。全年共对存在违法行为的19家用人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三、积极推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

根据市局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从制度上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选定4个乡镇作为开展“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但目前由于存在缺少人员、技术设备、办公经费等困难,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加强劳动监察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和办案程序,文明执法。出台了《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案规程及流程图》、《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内部股室职责制度》、《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监察权,履行职责,防止监察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现象的发生。根据明确的法律依据或上级布置的执法检查文件实施执法检查,并提前将参与检查的执法单位、检查事项、具体检查时间及有关依据报县经保办备案。制定周会学习制度,组织大队全体人员每周五下午半天时间深入学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自身素质,提高新形势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能力。组织新进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业务培训,为规范执法的打下坚实基础。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认真完成省、市布置的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制度的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社会保险扩面征徼、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执法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按“三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素质,讲求执法艺术,使我县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4、进一步做好“两网化”管理工作。

霍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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