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龙乡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方案1

灾后重建及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尽快帮助倒房户重建家园,修复水毁工程,恢复农业生产,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任务,根据 ××××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望认真落实。

一、受灾情况

“6〃20”特大洪涝灾害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深,给全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据统计,此次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94万元,其中:农业损失1355万元,水利工程损失231万元,公路交通损失500多万元,家庭财产损失109.3万元。

二、重建基本原则

1、“先急后缓、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灾后重建既要立足当前,全力以赴保民生、保生产、保交通、保安全、保稳定;又要着眼长远,根据此次灾害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十二五”规划做好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中长远建设规划。对水毁水利设施,优先安排修复灌溉渠系、决口(损毁)河堤、电排灌设施,必须在7月下旬前全面完工,确保二晚灌溉需要。对水毁公路、桥涵,先清除塌方、修建便道,在7月中旬确保畅通;对暂时不能修复的路段,做好警示标志,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对水毁房屋,优先支持因灾倒房户中的困难户先建房。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灾后重建体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辖区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全力做好本地区、本行业的灾后重建工作。

3、“政府支持、群众参与、社会资助”的工作原则。灾后重建工作由政府主导,同时,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动员受灾群众主动参与,

形成灾后重建工作合力。

三、重建资金及筹资方式

1、水毁公路修复资金。省道重修:资金由县公路局负责立项筹措。县道重建:通过向上争资和县财政解决,其中县财政按2万元/公里配套。乡道由各乡镇负责修复,村道由所在村委会负责修复,修复资金由乡、村自筹,县财政按修复工程款的20%予以补助。乡村桥梁重建:由交通部门上报省交通运输厅争取列入危桥改建计划,县财政按52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缺口资金由乡村负责筹集。

2、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资金。千亩及千亩以下圩堤决口封堵,国营渠系配套水毁工程、塘坝工程、机电泵站以及安全饮水管网工程修复资金,由县财政按修复工程款的30%予以补助,不足部分通过向上争资、乡镇水费、群众自筹解决。

3、倒房户房屋重建资金。重建资金以建房户自筹为主,辅之以政府救助、政策减免、保险理赔、社会捐赠、结对帮扶等措施。

4、农业恢复生产资金。以农民自筹资金为主,农业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种子、化肥等物资按灾情及时下拨。对因灾造成绝收、冲毁水田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视情况给予生活救助,并对修复重建工程给予适当补助。

5、林业基础设施修复和林木补植补造资金。林业基础设施修复资金由林业部门解决,林木补植补造资金由造林主体自筹。

6、中小学校校舍等修复资金。以向上争资为主,以社会捐助、学校自筹为辅。

四、重建安排

(一)倒房户住房重建安排

1、建房范围:凡今年x月x日后因灾住房全倒塌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全部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由敬老院安置;低保户、残疾人家庭或其

他灾民户中的全倒房对象,要求重建,以民政部门调查核实数据为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原则上实行就地建设。因灾造成损坏不能继续居住的高危房,可纳入灾民建房规划,修缮后可以继续居住的房屋,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缮,确保居住安全。

2、重建资金补助标准和优惠政策

(1)政府救助标准

①主体住房因灾全倒户重建后经费救助标准:低保受灾户按每户20xx0元、普通受灾户按每户15000元的标准由政府救助。

②现居住房虽未倒塌,但受山体滑坡或洪水围困威胁,急需搬迁的农户建房,结合整村推进工程,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地点,异地搬迁重建后救助标准:按每户4000元的标准由政府救助。

下列情况暂不列入今年政府资金扶持建房范围:19xx年以来已经受过政府资助新建住房或改造过住房且该房让给其他人(包括子女)居住,本人却住在原危房中,今年危房因灾倒塌的;儿子有新房,父母住在老房里,而今年老房因灾全倒的;已举家外出打工常年不返,且目前仍然在外打工的。

(2)优惠政策

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费、宅基地使用费、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建筑企业的建安营业税、建筑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工商税、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工本费、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工本费、土地使用证费、育林基金、木材砍伐审批手续费等涉及到灾民建房的收费项目,凭乡镇政府证明一律减免,只收取工本费。

(二)农业灾后恢复生产安排

1、立即着手抓二晚生产。要及早谋划安排二晚补种工作,做到早稻损失晚稻补。要加强组织调度,千方百计扩大二晚面积,对因灾冲毁的水田要及时清淤整修,确保所有能种上二晚的耕地都要种上二晚。对不

能栽插二晚的耕地,要及时引导农民改种大豆、花生等经济作物,做到水稻损失旱作补。

2、强化早稻田间管理。要加强农业技术指导,指导农民做好早稻冲洗、排水、露田、通风,千方百计提高早稻结实率,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3、做好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乡兽医站要指导养殖场(户)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要求,对死亡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处理,对圈舍及周围环境进行全面彻底消毒。

4、扩大蔬菜生产。要加快整修蔬菜大棚灌溉等设施,合理安排蔬菜茬口,尽快抢种补播速生叶菜,争取尽快上市,并做好品种结构调整,保障蔬菜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5、抓好“一大四小”工程管护和补植、补造。要抓紧时间对通道绿化树木进行扶正、培土工作,对死树要及时清理并补植桉树容器苗;对被洪水冲失的新造林地,要及时督促造林主体组织清理平整山场,在今冬明春进行全面补植。

五、灾后重建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灾后重建工作的任务重、时间紧、情况复杂。各级领导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做好打硬仗的准备。各村要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工和责任,实行包干责任制。乡将集合县里统一安排,每村组建安排一个灾后重建工作组,用一个月时间分赴各村组织指导灾后重建工作,确保灾后重建的各项工作能迅速落实到位,确保灾后重建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二要加强管理,严格救灾物资、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所有救灾资金、物资实行专项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挤占、挪用,确保做到专款专用。要严格救灾资金、物资发放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水毁工程的修复建设工程要按规范程序运作,并

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能低于工程价款预算总额的30%;要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追究制,增强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重建工程成为示范工程、廉洁工程。要严肃纪律,对冒领、挤占、挪用、截留救灾资金、物资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要加强督查,确保灾后重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掌握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灾后重建中不等不靠、积极作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肯定和表扬;对工作不到位、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