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增强政协专委会工作活力的思考

关于进一步增强政协专委会工作活力的思考

陈启勇

政协专委会是在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机构,是加强政协与社会各界联系的重要桥梁,是反映社情民意、沟通传递信息的重要渠道,是组织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重要载体,是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场所,是展示委员风采、彰显委员才华的重要平台。专委会作用发挥如何,对于政协整体功能的发挥和主要职能的履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胡锦涛同志在庆祝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指出:“要切实发挥好政协专门委会员作用,提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探索专门委员会工作新思路新方式,切实增强工作活力和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发挥专委会在政协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专委会工作活力,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是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面临的重要课题。

如何增强政协专委会的工作活力?笔者认为重点应把握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做到“四动”:

一、积极主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专委会是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是政协职能的执行者和政协活动的组织者,这就要求专委会在具体履行工作职责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把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而不是消极被动地“静候”上级布置工作。要主动谋划,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政协工作职能,超前谋划专委会某一阶段的参政议政重点和调研课题以及根据形势的变化调整委员学习内容和委员活动方式;要主动协调,加强与各界别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委员的所思所想,有计划、有步骤地协调、指导委员对各类提案和社情民意进行收集、传递和反馈;要主动介入。根据《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相关规定中对专委会界定的职责和任务,有重点的主动参与到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具体工作的论证咨询和建设中去,增强工作的实效性。总之,专委会要在履行政协职能中唱主角、挑大梁、多亮相。

二、广泛调动,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政协委员是政协履行协商监督职能的主体,其主体作用发挥得如何,是衡量政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也是评价专委会工作水平的首要尺度,专委会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来源于委员的积极参与。政协委员来自不同的界别,从事不同的工作,所在单位较为分散,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各不相同,只有有效调动和组织,才能有效地发挥其主体作用,激发其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一是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吸引力。重视“联络、联系、联谊”工作:如在全体委员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开展优秀提案、社情民意、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的评选活动,增强委员的荣誉感;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视察、调研、评议、联谊活动,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增强委员的认同感;召开党政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参加的恳谈会,安排委员与各种“重量级”领导“面对面”交流、座谈,抒发自己的观点,提出自己的建议,增强委员的责任感;通过建立合唱团、书画摄影协会等社团组织,搭建委员才艺展示平台,增强委员的成就感。总之通过以上的“调动”形成政协委员想参加、愿参加,并主动为政协开展活动出谋划策的积极性,增强专委会工作的吸引力;二是通过密切的双向联系与沟通,增强凝聚力。专委会既是组织委员履行职能的工作机构,更是委员与政协进行沟通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只有把专委会营造成对口联系界别的委员之家,才能使政协成为全体委员的“大家”。要通过建立“政协网站”、“委员信息库”、“政协电子信箱”、“委员QQ群”、“热线电话”等方式,使专委会与委员的联系交流更加便捷,一方面使党委、政府、政协的工作中心和工作动态及时向委员传递;另一方面也可以迅速掌握委员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和看法,为政协面上的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将委员的个人力量变成集体的力量;三是通过主动、热忱的服务、增强亲和力。专委会采取经常性参加委员界别小组活动,对委员进行走访,保持与委员所在单位领导联系以及与委员进行交心谈心等方式,了解委员的思想状态、生存状态和工作状态,协调、帮助委员解决实际困难,同时主动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互动,突出界别工作特色

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如何根据界别的特点和要求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认真探索发挥界别

作用的方法和途径,是政协各专委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一是要发现物色好界别小组组长,挑选、推荐政治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并有较强组织能力的政协委员担任界别小组组长、副组长,为界别作用的发挥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二是要指导各界别小组围绕政协工作主题开展各项讨论、视察、调研和联谊活动。并整合各界别小组的工作优势,开展联组讨论和活动,提高活动质量,形成参政议政的合力。各专委会之间还可相互配合,组织“界别活动周”,“委员社区行”等活动,集聚各界别的人才资源,优化工作效果;三是开展界别小组之间的交流、互动活动,使之相互借鉴,取长补短,视野更宽,使界别活动更有创意,更加活跃;四是注意突出界别的声音。通过界别调研视察活动,形成一批有见地、高质量的界别提案和社情民意,并推荐相关人员代表界别与党委、政府领导面对面进行沟通恳谈,或在各种协商会议上作大会发言等,以突出界别的整体性和参政议政的特色。

四、搞好联动,促进专题调研及其成果的转化

专委会的专题调研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础性工作。专委会与基层联系广泛,信息来源比较多,这些都为调研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专委会要搞好专题调研,并保证将成果转化的实效性,既要发挥“专”的优势,又要体现“广”的特点。只有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行整体联动,才能达到参政议政的良好效果。

首先,调研选题要上下联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和政协的工作重点,针对人民群众、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难点进行选题,广泛征求党委、政府、政协各界别委员以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同时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开选题。从而找准调研课题的切合点,使所选的调研课题真正成为党委重视、政府认可,部门所需、委员赞同、群众期盼的课题,增强选题的针对性。

其次,调研过程要群策群力。为提高调研质量,可根据课题调研的需要,适当吸纳本专委会以外的有关专家,委员充实调研力量,打破界别界限整合调研力量,加强各专委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通过多种形式深入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和讨论。调研报告形成后,要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征求意见,特别是征求专业部门和职能单位的意见,使调研内容准确、翔实,调研建议有力、有效。

最后,调研成果的转化要体现“共振”。调研报告形成后,可以专委会的名义报经政协主席会议确定,形成社情民意或领导参阅件,报党委、政府领导阅示,并送有关部门或者作为政治协商会、恳谈会的主要内容。同时,与党委、政府督查部门配合,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反馈机制,落实承办责任,并适时通报工作改进情况,确保调研成果的实效性。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督查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的督查实践证明,督查工作对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能力、工作权威与新形势下督查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致使少数政府重大决策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落实。为进一步深化政务督查工作,切实搞好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督办落实,就四个方面谈点认识。

一、完善制度,创新方法,提高督查效率

(一)完善制度,健全政务督查机制。制度是保障,督查效率的提高离不开健全的制度。一是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权、责统一的督查责任制度,构筑自上而下多层次抓督办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凡督查事项,必须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对重大决策部署,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好落实。二是建全工作联系制度。要健全督促检查工作联系渠道,形成便捷、通畅、高效的督促检查工作网络。要完善决策督查申报审批、领导批示件和上级交办件办理、督查文书和领导批示件档案管理、督查结果通报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督查工作,克服督查工作随意性。

(二)创新方法,提高政务督查效率。方法是手段,督查效率的提高离不开有效的方法。一是围绕日常工作完善信息网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政务督查信息平台。二是围绕重大决策开展督查调

研。经常了解政府重大决策落实进度,对重大决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三是围绕督查目标创新督查方式。在加强下发文件、上报材料、电话往来、听取汇报等常规方式开展督查的基础上,应深入现场、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发现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推动督查工作落实打好基础。四是围绕中心工作形成督查合力。积极探索政务督查与媒体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群众监督等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形成督查合力。进一步形成“全员督查督办”机制,督查人员应认真落实好、督办好、反馈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努力做到领导交办工作事事有人督、件件有人办、项项有着落。

二、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提高督查质量

(一)突出重大决策部署抓督查。政府重大决策需要通过督查来落实,政务督查必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开展。重点围绕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级重要工作安排等组织实施督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突出年度重点工作抓督查。紧紧抓住年度工作重点,实施责任分解,明确目标、任务、措施、时限、要求和责任单位,按时间进度要求抓好督促检查。

(三)突出阶段工作重点抓督查。按照阶段性工作要求,重点组织抓好政府常务会议、领导办公会议纪要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同时,抓好省、州、县阶段性确定的重点工作的督办落实。

(四)突出社会关注问题抓督查。深刻领会重要文件精神,准确把握领导决策部署,时刻关注领导、群众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及时搞好跟踪督查,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突出群众意见建议抓督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基层群众意见及各类信访举报件,都反映了基层群众的要求和呼声,是基层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应突出这些问题认真开展督查督办,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既有利于密切政府与群众之间关系,又有利于推动社会和谐,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三、夯实基础,严肃纪律,提高督查能力

做好政务督查工作,督查队伍建设是基础;加强政务督查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领导信得过、用得上、督得好的督查队伍是关健。

(一)加快知识更新,做到“三勤”。敏锐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现象、新问题,加快知识更新,勤于钻研、勤于思考、勤于总结。勤于钻研,就是对党委、政府及本单位的决策部署,如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自觉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特别是要努力把重要思想理论转化为督查工作的行动指南和自觉实践,转化为督查人员的能力素质。勤于思考,就是学会反复推敲、精雕细琢,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举措,实现“眼界宽、

思路宽、胸襟宽”。勤于总结,就是完成某项工作任务后,或工作进展到一定阶段,必须及时总结,改正不足,提炼、推广先进经验。

(二)加强业务训练,实现“三快”。缺乏实践锻炼、轻视业务训练,难以总结得失、获得真知,更不要说提高督查人员能力素质,优质高效服务更无从谈起。因此,必须加强督查人员培训,努力实现“三快”:即办理快,接到任务快办,不拖沓;协调快,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办理事项,头脑清醒,快速梳理,协调组织落实快;反馈快,有了结果,第一时间反馈,没有结果要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三)提高工作效率,培养“三风”。作风建设关系事业成败,对督查工作来说尤为如此。督查作风的培养,关键要在“快、精、优”上下功夫。“快”,即树立立说立行的作风,主动服务,抢抓机遇,对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跟踪问效,督办落实。“精”,即培养精益求精的作风,既要“大胆”,更要“心细”。“优”,即树立勇创一流的作风,始终保持舍我其谁的工作激情,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坚决克服信心不足、状态不佳、工作不力、抓得不紧等问题,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激情,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四)严肃督查纪律,确保公正。严格要求督查人员时时处处紧扣“求实”二字,自觉依法依规开展督查工作,自觉执行廉政纪律,不仅要查出成果与成绩,也要查出问题与不足;不仅要查出面上情况,也要查处深层问题;不仅要查出正面经验,也要查出反面差距,坚决杜绝“走马观花”、“蜻

蜓点水”。如果发现督查人员有降低标准、弄虚作假等行为,不仅严肃处理当事人,更要由分管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切实增强督查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保证政务督查的公正性。

四、科学决策,务求实效,提高督查权威

政务督查的目的是让领导及时、如实掌握基层对新政策、新举措的执行情况,以便更好科学决策,达到预期目的。

(一)能督。政务督查人员应“一身正气”,“一鼓作气”,讲究时效,雷厉风行,到实地、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准确反馈督查结果,成为政府领导的“千里眼”、“顺风耳”,不能停留于文来文往和上传下达,止步于领导的“收发员”和“传声筒”。

(二)敢督。督查工作某种程度上就是面对矛盾、解决矛盾的工作,有些事情之所以难,就是有矛盾,有碰撞,利益的碰撞。在利益格局调整变化的时期,做好督查工作,必须要有敢于“碰硬”的精神,敢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因此,政务督查人员应“一丝不苟”、“一针见血”,讲究实效,真督实查,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直言,提出督查意见和要求。

(三)会督。就是坚持督、导、帮相结合,体现和谐督查精神。既要通过“无情”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为领导当好助手,不留后遗症;又要“有情”操作,与被督查单位多

沟通,保护基层工作积极性,帮助基层解决问题。督查人员必须用心尽力,换位思考,共谋良策,使督查对象心悦诚服,确保督查事项高效顺利完成。

(四)督实。就是注重督查实效,抓紧抓实。通过督查,真正沉下心去,在落实上做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应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舍得花力气,下功夫,报实情,不能搞形式主义和作表面文章,达到每一次督查都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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