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学生会纪检部

一、工作宗旨

协助老师,服务同学。

二、工作章程

1.总纲:

全体纪检部成员要遵循“协助老师上的,服务同学”的工作宗旨,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净化校园空气,稳定校园秩序,协助学生会工作”为己任,贯彻落实。

2.要领:

(1).严格自律。时刻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自律,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

(2).认真负责。对待工作要认真仔细,力求完美。敢于承担责任,不推卸。

(3).吃苦耐劳。上级赋予的工作,只要正确,不管有多苦多重,都要尽全力完成。

(4).积极踊跃。要踊跃参与各项活动,投身于学校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刻苦学习。积极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不能让学生会活动影响学习成绩。

(6).团结一致。所有纪检部成员必须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为他人着想,为纪检部中作着想。

(7).坚决果断。处事果断,不优柔寡断。坚定,自信地完成工作。

(8).灵活变通。要随机应变,灵活处理面临的工作问题。不武断,不蛮干,力求做到事半功倍。

(9).铁面无私。时刻从整体利益着眼,不徇私。对学生会内部的不良现象要敢于反映和揭露。

(10).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外部条件,对工作进行开拓性创新。

三、工作职能

1.总纲:纪检部作为学生会常设部门,主要负责学院风纪监督检查,各重大活动纪检工作,监督、协调学生会及执勤班的工作,仲裁各评分项目的公平性。

2.人员编制及工作职能:

(1).部长:统领纪检部各项工作。接受上级指示,下达工作指示,联系、协调其他各部工作。

(2).副部长:协助部长处理本部工作,副部长具体向干事下达工作任务,从根本上具体抓各项工作,进行工作总结,直接对部长负责。

(3).干事:负责各项工作的完成。干事接到工作任务后,要尽力去认真完成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如实报告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工作意见。

四、规章制度

1.会议制度:

(1).本部门不设例会,会议的召开由工作需求安排,也可由纪检部成员提议进行会议。

(2).召开会议时,除不得已情况下,必须参加,且应按时参加,不得编造理由逃避会议。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3).会议上要严肃,提高效率,积极发言,不得说笑、谈论会议之外的事务。

(4).会议的参加情况需纳入考核。

(5).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总结,贯彻会议精神。

2.工作规章:

(1).工作中必须提高效率,尽善尽美地完成工作。

(2).工作中不得徇私舞弊,推卸责任。

(3).工作中要多征求他人的意见。如若出现因自作主张、莽撞导致重大事故的情况,后果自负。

(4).每项大型活动后,应有工作报告或工作总结,字数不限,以书面形式报告部长审查。

(5).未尽事宜,依第二章《工作章程》的精神开展工作。

五、监督检查

1.总则:本制度是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指导下制定的,目的在于量化班级、学生审核标准。

2.细则:

(1).每班每六周以100分为基础分,在此基础上实行减分制度。

(2).每六周进行一次各班考核排名,并将排名结果张贴于各公寓楼公告栏。

(3).每个班负责一周的活动室打扫工作,每周六晚由我部成员进行检查,周日由下一个班接替打扫工作。

(4).我部成员将每天对寝室卫生、安全、归寝情况进行抽查。

(5). 活动室卫生:地面不干净、物品摆放不整齐,每项每次扣2分。

(6). 寝室卫生:地面过于脏乱、桌面不整洁、垃圾未及时处理,每项每次扣分上限为5分,具体扣分视情况而定。

(7).寝室安全:发现管制刀具、大功率用电器(>1000W)等不安全因素,每项每次扣10分并没收危险物品。

(8).归寝情况:过了归寝时间,若有未归者,每人每次扣5分。

(9).未尽事宜,可提议公开决定。

六、附则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纪检部所有。

如若要对本章程作出修改,须由部内人员讨论后提交主席团讨论通过后方可实行。

 

第二篇: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院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部由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院学生会领导,认真贯彻学校有关指示,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 在院学生会中,纪检部是一个互助的部门,当其它部门需要帮忙时,本部将伸出缓手:

(一)配合体育部记录早操考勤情况。

(二)配合生活部检查宿舍卫生。

(三)配合其它部门做好活动的筹备工作。

第三条 本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10名。部长和副部长由选举产生,干事由部长和副部长在竞选人员中择优选择。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纪检部负责学院一切纪律安全工作。

(一)负责全校学生的考勤检查。

(二)负责晚自习,集会纪律的管理。

(三)对学生衣着、仪表不整、语言不文明、行为粗野等不良行为进行劝导和记录。

(四)深入同学,了解存在问题并及时汇报上级。

(五)组织有关活动以此加强本校学生的纪律观念。

第五条 纪检部下设大学生文明督察团,团长和副团长分别由纪检部部长和副部长担任,团员由院纪检部干事和各系纪检部选派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的文明督察工作。

(二)负责向全校学生宣传文明着装,文明用语,文明行为。

(三)负责学院文明标兵的评选。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六条 纪检部成员享有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本部门在纪检工作中,应该实事求是,禁止徇私舞弊,私自报复。

第八条 对违反本部章程、损害、破坏本部门名誉、利益的成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批评、撤消成员资格等处分,违反院纪律者将送交学工处另行处理。

第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院学生会纪检部。

第十条 本章程自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常委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院学生会纪检部 20xx年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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