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机制——远安县完善“一事一议”制度的情况与作法

建立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机制——远安县完善“一事一议”制

度的情况与作法

刘学甫

20xx年第6期 ——民主法制

20xx年以来,远安县委、县政府积极推行“一事一议”制度,不断完善农民群众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取得明显成效。全县通过“一事一议”共筹集资金1000多万元,投工投劳15万人次,完成兴建、维修、改造农村公益事业项目20xx多个。国家民政部、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先后授予远安县“村民自治模范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等荣誉称号。我们推行和完善“一事一议”的主要作法是:

一、明确议事范围。“一事一议”,是由农民自愿投资投劳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的一种有效办法。为防止以“一事一议”名义随意加重农民负担,我们对“一事一议”范围作了严格规定,并要求各村遵循三条原则:一是公益性原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应是以不以营利为目的、能有效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公益设施,如村组道路修建、河道清理、村内绿化、农田基本建设等项目。二是实效性原则。“一事一议”进行筹资筹劳的项目,应是多数群众有迫切要求、有建设积极性,且项目建成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项目,或者说是群众关心、支持和愿意投资投劳的项目。三是量力而行原则。“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应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情况相适应,不会因项目建设而影响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其筹资额度为大多数群众能够接受和承受。

二、严格议事程序。在推行“一事一议”的过程中,我们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严把了“三关”:一是严把预算关。对拟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项目,在广泛听取农民群

众意见(或受理部分群众的建议)的基础上,村委会按照先急后缓等原则,在头年底或当年初认真进行规划,编制出详细的年度筹资筹劳计划(包括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效益概算、筹资筹劳方案等),并在村民会议或村务公开栏上,正式向农民群众公布,征求群众意见后,进一步修订预算方案。二是严把决策关。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对项目标准、筹资筹劳额度进行集体论证和表决。到会的村民(代表)必须占应到会人数的80%以上、且有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会议由村委会安排专人全程记录,表决结果由所有参会人签字存档备查),方可形成具体实施的筹资筹劳方案。三是严把审批关。筹资筹劳预案通过后,村委会将项目明细填入申报表,连同会议记录及签名复印件报镇政府审核,再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由村委会分解落实到户,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待大多数群众没有疑义后,再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如20xx年,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对3个乡镇15个村的道路硬化、维修,以及桥梁和水利设施等事项进行了审批,筹资总额共计24.22万元。

三、规范议事管理。为推行“一事一议”制度,我县制发了《村民会议制度》、《农村一事一议管理制度》、《村民会议议事规则》、《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规范了各项管理工作。一是严格上限标准。就是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认真执行全年筹资人平不超过15元、筹劳人平不得超过10个工的规定,对超过此项标准的项目坚决进行调整,对困难家庭应承担的筹资筹劳负担,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减免。二是强化使用管理。对正式确定的项目,一般都要成立由3—5名受益群众参加的项目建设专班,配合村务监督小组督促工程进度,监督施工质量。此外,还建立了“一事一议”项目的预算、决算和审计制度,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对筹资筹劳数额、用途进行审核,防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和挪用等行为;由乡镇经管部门进行审计,对违规使用资金和劳务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并把“一事一议”作为村干部工作目标责任考

核的内容,直接与其报酬挂钩,从而有效地杜绝了村干部在执行和落实“一事一议”制度上的随意性。三是实施民主监督。具体做法是,由村民理财小组将筹资筹劳及落实使用情况张榜公布,实行全程公开;对农民群众有异议的问题,村里及时作出解释,接受村民的询问,充分发挥群众在“一事一议”决策中的主体地位。四是实行奖励扶持。近几年,我们对实行“一事一议”且效益较好的项目进行奖励扶持。如20xx年,县财政共筹资380万元,扶持了各类农村公益事业项目42个,从而激发了农民群众投资投劳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

四、拓展议事方式。在推行“一事一议”的过程中,我们还从实际情况出发,探索了“联户议事”和“联村议事”的形式。所谓“联户议事”,就是针对只有部分农户受益项目进行筹资筹劳的议事。由于是部分农户受益的项目,在全村讨论时,一般很难通过。为解决好这一问题,我们采取由受益农户代表向所在村民小组组长提出申请,由组长召开受益农户会议讨论筹资筹劳的具体方案,受益区2/3以上农户通过后,由村民小组组织实施,并报乡镇政府、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从而有效地解决部分群众需要办理、全村(组)又难以议定的难题,提高了“一事一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仅20xx年,全县就召开联户议事会216场次,议定事项完成192项,占88.8%,共完成投资182万元,投劳4.5万个。所谓“联村议事”,就是针对多村受益的水利设施、乡村道路的筹资筹劳的议事。对于这类以筹劳为主的建设项目,我们一般是采取由乡镇政府依据有关建设规划召开村委会联席会议,提出筹劳建议,并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筹劳方案,再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照“一事一议”的程序进行表决,从而较好地解决了一些跨村公益项目建设问题。如20xx年上半年,洋坪镇对贯通5个村全长10公里的公路硬化建设项目,采取联村议事的办法进行民主协商和决策。公路建成通车的那天,沿路村民自发点放烟花炮竹以示庆贺。

随着“一事一议”制度的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其作用和效果已越来越明显。一是调动了农民群众自办农村公益事业的积极性,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生产生活中的现实问题,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二是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村级民主管理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几年,全县未出现一起群众上访事件,未发生一起因筹资筹劳产生的重大矛盾纠纷,未出现一起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三是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农业基础设施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夯实了农业工作基础,促进了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作者系中共远安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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