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 鄂州市开展主城区绿化、亮化、美化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方案

鄂州市开展主城区绿化、亮化、美化

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方案

一、会议时间

20xx年x月日(星期 )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

市创卫办会议室(原市计生委三楼)

三、会议内容

传达市五城同创办《关于开展主城区绿化、亮化、美化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鄂州创建办发?20xx?1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扎实推进五城同创各项工作如期开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xx年鄂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月度主题活动安排》,部署安排下一步在主城区开展绿化、亮化、美化专项整治工作。

四、参会人员

1.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五城”同创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胡运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五城同创”办常务副主任刘荣,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市创卫指挥部副指挥长麻琦,市“五城同创”办副主任周治保,市“五城同创”办副主任丁洪;

2.鄂城区、鄂州开发区、各街办分管创卫工作领导;

3.市住建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环卫局、市园林局、鄂州供电公司等

单位分管领导;

4.新闻媒体记者;

5.市“五城同创”办及市创卫办全体工作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五城同创”办常务副主任 刘荣

1.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市创卫指挥部副指挥长麻琦宣读市五城同创办《关于开展主城区绿化、亮化、美化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鄂州创建办发?20xx?1号);

2.鄂城区、鄂州开发区、各街办、市房产局、市城管局、鄂州供电公司、市园林局作表态性发言;

3.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五城”同创工作指挥部副指挥长胡运星作重要讲话。

 

第二篇:市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医疗美容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全市统一行动、上下联动对辖区内医疗美容服务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市卫生局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

发,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保证这次行动的顺利开展,市卫生局成立了医疗美容专项监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市实施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卫医秘[20xx]7号),并及时召开了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为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各地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行式,发布卫生执法公告,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结合“3·15”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让广大群众了解、关

心和支持该工作,努力营造群众关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社会氛围。全市共发布各类宣传信息15件,发放宣传材料300多份,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三、我市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现状

我市在省卫生厅注册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共7家,目前,只有2家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和县人民医院)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活动,共有4名医生、1名护士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工作,医师、护士均有相应的资质并经执业注册。

四、检查情况

本次行动中,全市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55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31台次,共检查单位总数583家,其中医疗机构497家,生活美容机构86家。

本次执法检查发现各类违法行为单位12家,其中责令整改9家,暂停执业3家。

五、存在问题

1、少数医疗机构虽被核准了医疗美容科目,但已处于

停业状态,而未及时注销。

2、个别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目执业登记未核准到二级

科目,且开展美容外科项目未分级备案。

3、少数生活美容机构虽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活动,但

存在违规宣传从事整形、纹眉、纹眼线及脱毛等医疗美容项目,主要介绍顾客到外地就医。

六、今后打算

1、继续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对生活美容和医疗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法律法规、医疗风险防范等知识的培

训,使其懂法、守法,规范执业,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2、加大对生活美容和医疗机构医疗和生活美容机构的

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王 辉

二〇20xx年x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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