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公交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组成及职责

2.2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

3预警预防机制

3.1事故监控与信息汇总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应急决策

4.3应急结束

4.4信息上报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保险赔付

5.3事故调查及总结

6保障措施

6.1应急支援与保障

6.2宣传与学习培训

7附则

7.1车长安全事故奖惩与责任追究

7.2应急指挥机构及联系方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交通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及职责,建立高效、有秩的事故处理和应急体系,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种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及财产损失,降低事故成本,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营运的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公司内各种车辆(营运车辆、公务车辆)发生的各类交通安全事故。

2)、公司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其他突发安全事故。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市民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做为出发点,提高广大员工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公司各单位支持、参与应对处理各种安全事故的工作机制。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总经理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各部分相

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3)、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将平时的管理与应急处理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努力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组成及职责

在公司经理室的领导下,下设安检科,设立专职安全副经理,安检科长及副科长。

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公司安全事故的处理。

2)、决定对一些重大事故上报公司,共同协调处理。

2.2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

公司设立的安检科,下设科长、安全副科长及安全员,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的日常工作。

1)、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的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

2)、编制、管理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各种安全监督检查。

3)、负责全公司的安全事故的信息统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各项安全信息数据库及档案。

4)、组织协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集相关部门参加事故抢救。

5)、组织指导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学习、宣传和交流,以及对应急救援能力的评估。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事故监控与信息汇总

安全部门对交通安全事故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通过对事故的分析研究,制定安全事故监控方案和程序,建立预警机制,

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险情及隐患,应采取行动,如险情及隐患重大,还应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同处理消除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按照交通安全事故等级,分别响应。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交通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大四个等级。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 应急决策

公司安检科在接到安全事故报案后,根据事故的性质及等级,应立即做出如下处置:

1)、轻微事故,现场未撤消的所属事故路线的安全员应赶赴现场协调处理,无论现场是否撤消,都应立即将事故报公司安检科记录在案,并在12小时之内报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备案。

2)、一般事故,在接到事故报案后,所属事故路线的安全干事必须立刻赶赴现场(或医院)协调处理。同时报公司安检科记录在案,并在12小时之内报

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备案。安全员应对事故损失是否会扩大,做出评估,必要时应上报公司分管经理及科长和副科长,协调各部门共同处理。

3)、重大事故,发生此等级事故,公司经理或分管经理及安检科长、安全人员及事故线路的管理者,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现场的抢救救援;组织公司人力对伤者和伤者家属、以及死者家属进行安置及疏散;及时向交通局安检科报告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同时报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备案;应对事故现场状况,及自身的应急能力,进行评估,由公司经理研究决定,是否上报交通局主管部分,来共同协调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4)、特大事故,在得知此等级事故后,必须在1个小时之内上报公司各级相关领导各主管部门,公司领导班子及所有安全人员及相关中层必须在第一时间全部赶赴事故现场,听从公司领导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做好各个方面的保障和支援工作,努力将财产和人员损失降到最底。

4.3 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人员,确认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现场危害已经消除,在得到交通局及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4.4 信息上报

每月都要对公司当月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汇总,并将详细信息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后,由公司的日常工作机构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清理和处理事故车辆,协商和调解各种赔偿事宜,对一些重、特大事故应在公司的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尽快消除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者及其家属,保证公司稳定,及正常营运秩序。

5.2 保险赔付

事故发生后,所在线路的分管安全员,应及时将事故上报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备案,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及督促保险公司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赔付工作。

5.3 事故调查及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安全部门应认真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今后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减少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支援与保障

当事故发生后,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所属个部门都应听从统一调遣和指挥,积极协助事故的处理,在交通、物资、资金、人员、等各个方面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和支援。

6.2 宣传与学习培训

公司不仅安全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培训,及教育宣传,同时所属各部门都应开展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工作,做到“安全无小事,人人都关心”,提高整个分公司的安全氛围,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7 附则

7.1 应急指挥机构及联系方法

公交公司安检科 电话:2715902 136xxxxxxxx

 

第二篇:乡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时集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 和规范我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应、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事故危害范围全镇行政辖区,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事故性质特别严重;

(三)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四)事故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的,在学校内或全镇性重大活动期间中毒人数超过50人或出现死亡的;

(五)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批示的。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应急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三)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宣布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四)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五)审议批准应急处理工作报告、信息上报等。

第五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二)组织建立和管理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人员;

(三)贯彻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

(四)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五)组织编制和修订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六)汇总事故情况,向镇政府和市食安办及市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七)完成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工作,下设事故调查处理组、人员救治组、应急保障组、警戒保卫组和善后处理组。

事故调查处理组:由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协调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意见。

人员救治组:由镇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医疗抢救工作,尽快查明食物中毒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应急保障组:由镇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安排应急物资统筹调度,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

警戒保卫组:由镇公安派出所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发生地的社会安定,协助事故调查组、人员救治组、善后处理组开展工作,保障工作人员的生活及有关协调工作的开展。

善后处理组:由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市食安办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第七条 有关单位职责:

(一)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镇食品安全领日常工作,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做出调查结论,做好善后处理,并及时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市食安办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二)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安排应急物资统筹调度,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

(三)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对造成食物中毒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进行初步调查处理;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镇公安派出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及公共安全等工作,配合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各相关单位都应根据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全力支持。

第八条 镇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应成立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由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除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外,应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条 镇农技站、兽医站、卫生院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农业投入品、食品生产与加工、流通、消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等重点区域、小食品企业和工商个体户实行安全监测,加强对高风险食品加工、包装、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测工作。

第三章 事故的报告和评估

第十一条 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镇政府报告,并向市食安办通报。镇政府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第十二条 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应当及时对镇有关单位以及各村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了解事故有关进展情况并向镇政府、市食安办报告。必要时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商讨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应当健全日常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信息24小时畅通。

第四章 预案的启动

第十四条 对符合本预案第三条规定情况之一的,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范围等因素,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 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应当根据事故性质、危害范围等,相应地派出事故调查处理组、人员救治组、应急保障组和警戒保卫组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 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可向市食安办请求派员或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 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村及相关单位,应当服从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挥,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关应急处理措施并随时将应急处理情况报告给镇政府和市食安办。镇政府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第十八条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由市食安办统一向社会发布。

第十九条 镇政府组织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第五章 预案的终止

第二十一条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 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工作结束后,将有关情况报告镇政府和市食安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预案由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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