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劳务费发放指引

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

劳务费发放指引

一、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以下专指评标专家),在参加当次评标(包括资格审查)工作后,应获得合理的评标劳务费。

二、评标计费起止时间计算

(一)评标劳务费计费时间为评标开始时间至评标结束时间的实际评标时间(评标开始及结束时间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计算)。评委签到时间早于评标专家申请函要求的集中时间的,以集中时间计算评标开始时间;评标专家签到时间迟于评标专家申请函要求的集中时间的,以评标专家签到时间计算评标开始时间。评标专家完成评标报告签署时间作为评标结束时间。

(二)因故需补抽专家但非应急专家抽取的,以评标专家申请函的集中时间计算评标开始时间。因故需要补抽应急专家的,应急专家签到时间早于评标申请函要求的集中时间的,或评标专家抽中起算40分钟内签到的,评标开始时间及评标结束时间按上述规则执行;应急专家抽中起40分钟过后签到的视为迟到,评标申请函要求的集中时间至评标专家签署评标报告的结束时间的实际时间减去评标专家迟到的时间为计费时间。

(三)参加外派部评标项目(指评标地点不在交易中心本部)的评标专家在实际评标时间的基础上统一外加回程时间一小时。

三、评标劳务费支付标准

(一)当日评标时间为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评标费按600元计取。评标时间超过4小时但在4.5小时(含4.5小时)以内,按4小时计算。评标时间超过4小时的非过夜标,每增加1小时,评标费增加120元。当日评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2时。多日评标费用按天计算,每天不少于1000元。

(二)资深专家评标时间为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评标费按800元计取。评标时间超过4小时但在4.5小时(含4.5小时)以内,按4小时计算。评标时间超过4小时的非过夜标,每增加1小时,评标费增加150元。当日评标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2时。多日评标费用按天计算,即每天不少于1600元。

(三)评标专家组长其评标费在当日评标项目正常评标费基础上另增加150元;多日评标项目则按150元/天增加。

(四)多标段评标项目以实际评标时间为计取标准,不另外增加评标报酬。

(五)评标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如招标文件评标条款设臵不合理等造成评标活动终止的,评标劳务费应按实际评标时间计取支付。

(六)工程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因故中止评标活动的,招标人应向已到评委说明原因,并发放交通补偿费200元。

四、评标劳务费支付方式

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评标专家支付评标劳务费,严禁在评标区内现场发放评标劳务费。

(一)评标专家应向交易中心提供本人实名建设银行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因评标专家递交的资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不能收到评标劳务费的,其责任由评标专家自行承担。

(二)评标专家在评标结束时应对《评标专家评标劳务费确认表》相关内容签字确认,交易中心人员现场见证。评标专家拒绝在《评标专家评标劳务费确认表》上签字的,由此造成招标人无法支付评标劳务费的,由评标专家自行负责。

(三)招标人根据《评标专家评标劳务费确认表》名单、账号在评标结束三日内将评标劳务费汇入评标专家银行账户。

五、本指引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建设招标项目,专业工程项目按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也可参照本指引)执行。特殊工程项目的评标劳务费数额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工作情况决定,但最低标准不得少于以上规定的支付标准。

二〇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总结

全市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监管方式调整、依法行政这条主线,突出完善规章、提高素质两个重点,狠抓招投标运作和监管、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动态管理、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建立并完善依法查处机制四个环节,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较好地完成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任务

20xx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报建项目**项,投资总额**亿元。新开施工项目**项(标段),其中招标发包**项(标段),累计工程造价**亿元,直接发包**项(标段),工程造价**亿元。招标发包项目中,公开招标**项(标段),累计中标金额**亿元,邀请招标**项,累计中标金额82.94亿元。根据全市各地上报情况统计,全市应招标项目的招标率基本达到100%,公开招标率、邀请招标率分别达到了**%和**%,应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率为**%。通过招标,工程造价平均下浮**%,全年共节约建设资金**亿元,缩短工期**%。 20xx年,还完成项目监理招标**项,受监工程造价约**亿元;大宗建筑材料招标**项,中标金额**亿元;建筑设备招标**项,中标金额**亿元。

二、进一步加强法规建设,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体系

20xx年,结合监管方式调整,市招标办继续抓好法规完善工作。一是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按照省建设厅关于法规清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对招投标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废止了**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或适用期已过的规范性文件;二是针对招投标工作实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及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等**项规范性文件;三是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发改委起草了《**市工程项目强制性招标的范围和标准》(送审稿),并提交市政府批准;四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组织有关人员编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指南)。

三、积极稳妥地调整招投标监管方式,努力提高招投标监督管理水平

调整招投标监管方式是20xx年全省招投标一项主要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市招标办采取会议布置、宣传教育、个别指导、检查督促等措施,一着不让地狠抓落实。先后4次召开招标办主任会议,总结、交流监管方式调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切实解决调整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同时,在总结调整工作的基础上,还印发了《**》等规范性文件。各招标办为做好招投标监管方式调整、提高监管工作水平,从制度建设、学习宣传到实际运作、计划落实,各项措施稳步推进,做了大量工作。不少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在下发“监管方式调整通知”的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对过去使用的示范文本和相关表式作了修改。

各地招标办在调整监管方式的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法,弱化标底,提高招投标的竞争性;努力拓展招标范围,把招投标工作向薄弱环节、边远区域延伸。为积极稳妥地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法,曾先后4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设、施工、中介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及评标专家召开“合理低价中标”研讨会;先后两次组织了10余名市、县招标办主任到**、**等地调研,了解省外合理低价中标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多次到省内已开展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市、县进行调研,深入探讨合理低价中标法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途径,及时出台了相关文件。

四、狠抓招标代理和评标专家的培育、发展和管理工作,促进招投标事业健康发展 20xx年,分两批开展了新一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报、审查工作,各级招标办根据省招标办

的统一布置,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的审查、现场考察、材料上报等工作,有力地保证了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批任务的顺利完成。全年共受理、审核了**家招标代理资格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其中甲级**家、乙级**家、暂定**家),经专家评审会审定,报经建设厅批准,最终取得招标代理资质的有**家(其中甲级**家、乙级**家、暂定**家)。目前,招标代理工作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

工程招标代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招标投标工作质量。按照“发展与规范同步,重在规范”的原则,20xx年,举办了4期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与考核,共有**人(次)参加了培训,其中**人考试合格并取得了合格证书。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防止和纠正招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分3次对**多家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资格和业务办理情况进行了抽查,对行为不规范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受理了**起有关代理机构的投诉和举报,其中有关资质申报的**起,有关越级代理、无资质代理的**起,经核查,取消了**家单位的申报资格;对越级代理的**家单位、无资质代理的**家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评标专家名册的建立和完善,是确保招标评标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必要条件。20xx年上半年,组织各地对首批**多名评标专家进行了审核、培训和闭卷考试,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审定。后经省建设厅批准,对审定合格的**名评标专家颁发了聘书。下半年,全市已全面启用新组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同时,为解决部分市、县评标专家数量偏少、专业不全等问题,各地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开展了评标专家增补工作。截止11月份,各地又有**人申请评标专家,并完成了增补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工作。

五、继续做好有形建筑市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基本完成了各级招标办与交易中心的分离工作。

二是加强对交易中心工作的领导和督促,促进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

三是按照**文件精神,健全功能,完善设施,努力提高交易中心服务水平。

四是狠抓招投标计算机监管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投标监督管理和交易中心服务水平。

六、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加大执法稽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和违章违纪问题

为了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20xx年,加大了对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把受理投诉、举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二是11月初召开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处理研讨会,建立了投诉举报查处工作体系。三是狠抓重点投诉的处理和督办。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件,处理了**件(其余**件正在处理中),直接调查处理或参与调查处理的**件,对其中**件给予了行政处罚。在受理、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建立落实责任制,对每一件投诉举报都认真对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有序,做到件件有记录、有处理、有回音,并且能够针对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完善招投标监管工作。

七、加强行业管理,提高队伍素质,促进招投标事业稳步发展

一是继续加强政治思想和行风廉政建设。招标办是建设系统的窗口单位,招投标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更是矛盾聚集的焦点。为此,我们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和行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并紧紧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这个主题,建立自我约束和社会监督机制,开展了切实有效的学习、教育工作。在抓队伍建设、抓规范管理的同时,开展了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反腐倡廉教育,自加压力,警钟长鸣,继续巩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成果;坚持每月定期的政治学习制度,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群众,促进行风廉政建设的加强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不断向深层次推进,为全面提高招投标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不断适应招投标工作的新要求,狠抓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举办了招标办和交易中心主任及骨干人员培训班,聘请有关方面专家讲授了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9、10月份,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各市县招标办、交易中心积极响应,按计划组织了本单位法规学习,印发了宣传册,举办了培训班和街头宣讲。在报刊上刊登招投标法律法规宣传专版;与广播电台联系,设立“招投标之窗”栏目,定期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加大统计工作管理力度,切实掌握招投标工作情况。

四是开展社会问卷调查,评选先进集体与个人,切实促进招投标队伍建设。

八、进一步加强协会工作,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

随着机构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协会不再是可有可无的角色,协会工作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

一是广泛吸收会员单位,加强协会队伍建设。新增会员单位**家,同时对一些更名、合并、撤销和主动退出的**家单位及时进行了清理。

二是对协会内部刊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动态进行了全面改版,增设栏目,提高质量,及时报道行业新闻,发布相关信息,加强工作交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去年,协会共编印了6期《工作动态》,并在去年招投标论文评比的基础上,收集整理了获奖论文及部分优秀稿件,编辑出版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论文集》。

三是分三批组织了有关会员单位,赴省外考察调研,针对当前招投标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如:合理低价中标、交易中心、代理机构收费、招投标机构性质调整等问题),学习和借鉴外省市好的管理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

四是协助省招标办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参与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与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以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等活动;拨出部分会费,购买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支援部分贫困县(市)的招标办,提高其信息管理与办公自动化水平,促进信息系统联网工作的完成。 回顾过去的一年,尽管我们在完善规章制度、调整监管方式、依法行政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必须对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如:撤县设区地区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力度不够大;合同后续管理工作力量仍显薄弱;评标程序和办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对县级招投标工作的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及乡镇工程规避招标现象还客观存在;串通投标、假招标、一个项目经理承接多项工程等违法违规现象仍时有发生。诸如此类问题,我们要想办法、出高招,以期有新的突破和提高。

新的一年,新的起点。我们将在十六大精神的指引下,继往开来,与时俱进,进一步解放思想、踏实工作,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全面优化和改善招投标监管机制,把我市招投标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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