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民政局关于第二次地名普查所需资金的请示

昌黎县民政局

关于第二次地名普查所需资金的请示

县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办发〔20xx〕58号)、省政府(冀政办〔20xx〕38号)和市政府(秦政办〔20xx〕68号)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县将全面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第二次地名普查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较之xx年前的第一次普查在普查范围和内容上有了巨大变化(境内所有有名称的实体均在普查范围)。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第二次地名普查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负担,为此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于20xx年x月x日联合下发了文件(省民〔20xx〕83号),强调了普查工作经费的落实问题。据测算我县此次普查共需资金159.64万元。具体项目为:

一、办公用品经费(纸张、笔墨、电子文本存储设备、业务培训、车辆用油)5万元;

二、购置设备5万元:

台式电脑2台 5000元 ×2 =10000元 笔记本电脑2台 6000元×2 =120xx元 打印一体机1台 5000元×1 =5000元 彩屏GPS定位仪2部 9500元×2 =19000元 单反佳能E500数码相机1部 6000元×1 =6000元

三、地名标志设置44.8万元:

城区街路标志牌 1500元×150块=225000元

全县各村标志牌 500元×446块=223000元

四、测绘制图84.84万元:

外聘技术公司按每平方公里700元报价×我县国土面积1212平方公里。

五、出版及印刷地名普查成果20万元:

昌黎县地名志 50元×20xx本=10万元

昌黎县地图 10元×10000张=10万元

上述资金可按工作进度安排使用,前期工作主要是收集、查阅、核定资料,对调查材料(信息)进行审定处理。目前需安排预付外聘公司作业费用35万元,以保证正常开展工作,剩余资金可随工作进展需要再进行安排。

妥否,请批示。

昌黎县民政局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申请办公楼维修所需资金的请示

金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解决办公楼维修所需资金的

请 示

县财政局:

金山乡政府办公楼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为三层砖混结构房屋。由于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目前该楼墙体多处开裂,每逢雨天渗漏雨水,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办公;承重墙部分出现裂缝,墙面剥落,通讯和电力线路老化,经常出现电路短路现象;部分房间门体下垂、窗户难以启合,大风时玻璃时有吹落。围墙由于受洪水浸蚀,已多处倒塌,存在安全隐患。由于乡财力较为困难,资金较为紧张,期间只对问题特别严重的地方进行过小型维修,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关正常办公。

为确保日常工作顺利进行,我乡决定对办公楼进行整体维修。对部分承重墙体加固,对房屋门窗全部更换,对围墙重新衬砌,对各个办公室进行全面改造,对电力通讯线路重新布置,以上共需资金30余万元。由于我们乡财力十分困难,无力自行解决办公楼修缮资金,特向贵局申请补助资金18万元。

妥否,请批复。

西充县金山乡人民政府

二〇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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