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宣传周》通知的通知20xx0504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等10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食品安全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食安办,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0xx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定于6月x日至17日举办。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科协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见附件,以下简称国家《通知》),对今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活动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好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各项要求 根据国家《通知》精神,今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共建诚信家园 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从中央、地方和企业三个层面,统一步调,同步展开。6月x日,国务院食安办等10部门将共同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省、市、县三级与中央层面同步进行。6月x日至20日,农业、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卫生、科协、质检、粮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依次举办主题活动。宣传周期间,将通过拍摄播放专题片、制作投播

公益广告、举办科普知识竞赛、开展网上访谈活动等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诚信文化建设,为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认真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各项组织工作 6月x日,省食安办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济南市共同举办我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请省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扎实做好全省启动仪式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根据国家《通知》确定的主题、内容和要求,与国家对口部门及时衔接,尽快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好本系统6月x日至20日的各项主题活动。请济南市配合做好省暨济南市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的组织工作。各市食安办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组织本级各有关部门和所属县(市、区)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宣传周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宣传周活动推广到食品生产经营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和社区基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动员指导本领域食品企业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主题活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有关工作要求

今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规格高、规模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活动举办提供必

要的人员、经费保障。要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各方资源,按照确定的时间、步骤和要求,有序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要改进宣传方式,围绕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等重点工作,按照群众喜闻乐见、针对关注热点、契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原则,认真筹划活动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各项活动的体验性和参与性。要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请各市、各有关部门将本地、本部门的宣传周工作方案(各市还须提交宣传周启动仪式细化方案)的电子版,于5月x日前报我办;并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6月x日前将有关总结报告的电子版报我办。

联系人:杨峰,电话:(0531)86061065,传真:86061062,电子邮箱:sdssab@163.com。

附件: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0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

二○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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