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 关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纪委派驻卫生局纪检组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纪委派驻卫生局纪检组从20xx年起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的运作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对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工作意见、建议汇报如下。

一、基本运作情况

派驻卫生局纪检组基本能按照职责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一是参加、列席卫生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推进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督;二是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效能的规章制度,组织学习培训,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开展机关效能督查、考核;四是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但仍存在职能定位不准、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目前,派驻纪检组办公经费、办公地点等放在驻在单位。这一制度设计便于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及解决后勤保障问题,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同一个锅里吃饭”,双重领导体制下“自己监督自己”、“下级监督上级”的弊端仍然客观存在。

(二)职责定位不尽准确。一方面,派驻纪检组过度涉入驻在单位内务,忽视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派驻纪检组长分管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究其原因,一是制度设计缺

陷所致;二是驻在单位、派驻机构本身对派驻纪检组的性质、职责存在主观认识上的偏差。另一方面,对相关工作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机制尚未完善。改革后,仍处于磨合期,纪检组对单位工作信息掌握不足,对驻在单位的业务不熟悉,在缺少规范指引的情况下,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

三、关于进一步做好派驻机构工作的几点思考

加强纪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力度,确保派驻机构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一)理顺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负有协助驻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派驻机构应积极通过参加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参加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日常工作巡查等形式履行监督职能。

(二)加强业务交流和培训,提升派驻机构业务水平。组织各派驻机构之间进行业务交流,到先进地区、先进单位考察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委托培训,特别要加强对派驻机构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派驻机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水平。派驻机构自身也应加强对驻在单位相关业务和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滨城区卫生局纪检组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xx-12-13 13:45:19 信息来源: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xx年以来,汝城县发改局根据《汝城县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按照“权由法定,依法审核”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了此项工作,为规范我县发改工作运行、提高我县发改工作效能提供了制度保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 规范权力运行的现状

(一)统筹安排,制定《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是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行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有效举措。我局领导十分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相关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组、监察室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下发了《汝城县发改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局主要领导亲自对整体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有力地统一了思想认识和工作步调,为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落实责任,确保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各项行政权力规范透明的运行,我局明确局长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把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平时由局纪检组、监察室和局办公室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

中,找准结合点,突出重点,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重大举措。明确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即以“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依法行政和预防腐败”为目标,以推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公开透明为重点,紧密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强化思想教育,突出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考核奖惩,有力推动了机关整体工作的开展。

(三)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是建设法治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经过层层的宣传发动,我局营造了良好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舆论氛围。为深入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从全面清理和规范权力入手,各股室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和“权由法定,依法审核”的原则,对所行使的各项行政权力找准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没有出现未按规定乱作为现象。

(四)规范程序,绘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为切实搞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按照县里的统一范本,制定了《汝城县发改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明确了各股室的行政职权,并报经县编办和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审核确定的行政职权,按照职权分类进行登记,编制了职权目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审批条件、法定时限、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实施机构等内容,真正做到了分类清晰、承诺时限、定位准确。为了直观地表现第一项行政职权运行全过程的每一环节,体现出制定合法、监督渠道公开、办结时效,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公开办事、方便监督的原则,根据每项行政职权运行的环节和程序,高标准绘制了行政职权运行流

程图,注明了办理条件、承办科室、办理时限、当事人的权利、举报电话等,简单、直观的表现了办理程序,做到了一项职权一张流程图,行政职权与流程图一一对应。

(五)公开透明,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范权力公开的范围和程序。通过服务窗口、网络、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在规范工作中涉及的各项行政职权,让社会广泛知晓办事项目和办事程序。建立统一的规范权力运行公共信息资料库,实现了规范权力运行信息资料的共享,为广大社会群众提供开放、便利、快捷的操作和查询平台。并在县政务中心设置了办事窗口,进驻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1名,进入政务中心审批办理项目129个。承诺件实际承诺时间比法定时间提速53%。通过实现权力行使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公开化,有效提高了发改局的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六)完善制度,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为确保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规范有序、长期有效的开展,我县不断强化权力运行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部门联审制度。对涉及前置审批较多的审批事项,实行由一个部门牵头、多部门同步审批的“联审制度”和行政审批县政务服务中心代办制度。由审批顺序中排位第一的部门牵头召集有关部门同步审批,对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效地畅通了审批的“绿色通道”,提高了行政效率。二是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围绕权力公开运行,开展评价和考核,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不

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三是建立受理投诉制度。从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我县在政务中心大楼开通了电子监察系统并设立了行政投诉中心,公开了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投诉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建立受理、登记、查处、回复机制。

二、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存在的问题

(一) 行政职权的公开形式比较狭窄。目前,由于办公环境的限制性,只能依托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宣传栏、宣传牌等方式进行公开。

(二)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尚未建立。我县现有的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县房屋建设及基础设施交易中心、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县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县交通工程交易中心等都是分散交易。这样给招标投标市场规范管理带来难度,公共资源交易容易出现漏洞,难于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三) 政府投资相关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比如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投标、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四) 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工作有待于加强。主要是从项目的设计、施工、主设备招标到建设进度、竣工审计验收等各环节未实行全过程公开,部分环节工作透明度不够。

三、 解决上述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拓宽行政职权公开面。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公开。要加强发展和改革网络建设,建立政务公开栏目,提高发改工作公开透明度。

(二)整合资源,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为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现“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行政管理、统一执法监管”,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必须整合建立汝城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一个公共资源统一交易的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各类市场交易的规范运作。

(三)完善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一是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凡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一律要面向市场公开招标,严格实施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惩戒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二是完善政府投资决策制度。要把建立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作为投资决策的基本准则。健全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防止滥用权力滋生腐败。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专家评估和论证。三是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科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严格规范投资计划编制下达程序,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切实加强投资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要改进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四是建立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探索和研究,尽快出台《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因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违法违纪等造成政府投资重大损失和腐败问题的,要追究责任。

(四)强化措施,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工作。对于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多渠道多形式地进行公开。要从项目的设计、施工、主设备招标到建设进度、竣工审计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公开,增强项目建设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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