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车辆清障施救费收费标准20xx

山西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车辆清障施救费收费标准20xx-06-05

小轿车拖车一次最高不能超过400元。19座以下客车的事故和故障车辆拖车最低200元起步,但最高不得超过400元;事故车辆施救费为100元~300元,如果夜间作业(20时至次日6时)收费标准可上浮20%。

对停靠在安全区域且能在30分钟内排除故障的故障车辆,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但能正常行驶的车辆,不得强制清障施救。

通知还要求,各清障施救单位应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制,要将清障施救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举报投诉电话以及清障施救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有关内容在高速公路入口、服务区、企业经营场所以及清障施救车辆上等以公示牌的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

事故和故障车辆拖曳(牵引)费

车型基价拖运最高收费额 (元/10公里) (元/公里) (元/次) A类 200 10 400

B类 250 15 600

C类 300 18 800

D类 400 20 1000

吊车作业费 车型收费标准

A类500元/次

B类1500元/次

C类2500元/次

D类3000元/次

事故车辆停放费 车型收费标准

A类、B类10元/天

C类、D类20元/天

事故车辆施救费 计费单位收费标准

100~300元/辆/次

货物搬运、装卸费 计费单位收费标准

50~70 元/吨

放空费 计费单位收费标准

200 元/次

备注:

1.A类车型为2.5吨(含2.5吨)以下货车,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

2.B类车型为2.5吨~7吨(含7吨)以下货车,20~40座(含40座)以下客车;

3.C类车型为7吨~15吨(含15吨)以下货车,40座以上客车;

4.D类车型为15吨以上货车和集装箱车。

公路交通管理执法有新规 严禁指定公路清障施救单位

20xx-06-08 20:09:00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本报讯(本刊记者 王文静)日前,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公安部就进一步规范公路交通管理执法行为下发通知,通知要求:

一要严格执法管理,严禁收受驾驶人钱物。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指挥驾驶人停车接受处理,对于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要当场打开查验。发现夹带现金的要立即退还并对驾驶人批评教育,对于无法退还的要登记上交,严禁收受驾驶人钱物。

二要严格清理清障施救行为,严禁指定公路清障施救单位。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统筹组织实施,严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违规投资、参与经营性救援服务活动。公路上出现故障车辆需要施救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知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施救,或者告知当事人辖区所有清障

施救单位联系方式,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清障单位施救,并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道路通行的地点停放。严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违法指定清障施救单位拖移故障车辆,严禁指定故障车辆停车场。

三要严格交通协管员管理,严禁违规参与执法活动。要严格交通协管员的教育管理,严禁交通协管员扣留车辆或者证件、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收缴罚款。对于交通协管员违规参与执法的,对交通协管员予以解聘或辞退,对带班民警及直接领导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四要严格落实处罚程序,严禁只罚款不消除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时,对车辆进行称重检测核定,严禁不称重即认定超载。对于核定结果为超载的,应当予以罚款处罚,在责令当事人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车辆,严禁只罚款不消除交通违法行为。对于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要执行公安部、交通部《关于保障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道路运输安全畅通有关工作的通知》。 五要严格执法过程监督,严查民警违纪行为。要组织开展一次执法纪律教育学习,让全体民警和交通协管员记牢执法纪律。要推广使用执法音像记录设备,对民警执勤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定期回放检查。省、市、县三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反映民警执法不规范的投诉举报,并会同纪检监察、警务督察部门迅速查处。要聘请部分驾驶人为警风监督员,对民警执勤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整改民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民警违反规定执法的,要严肃执法纪律,从严查处,并落实责任追究。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第二篇: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救援处置案例剖析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救援处置案例剖析

聂畅

处置重大交通事故过程中,形成一套操作性较强的应急处置预案十分重要。

首先,全体路政员针对京台高速公路特大交通事故救援处置分别做了发言,讲述自己在现场做了哪些事情,事后有何感触以及对于交通事故的规范处置有何建议。

其次,大队领导结合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的梳理,认真剖析了交通事故情形下形成交通堵塞、未能及时疏导和恢复正常通行状况的原因,并从找原因、想对策、促提升的角度提出了事故情形下快速救援处置和快速疏导交通的应对手段和措施。

最后,会议对规范处置重大交通事故提出三项要求。

一、结合辖区路况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总结现场处置经验,完善处置预案,有条件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

二、对施救工作进行分工。

(一)值班人员接警后应仔细询问了解以下信息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人员伤亡、夹困情况、车辆是否需拖吊、肇事车辆车型(吨位、数量)、有无危化品等。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逐级报告上级领导。

(二)出警人员首要任务是了解人员伤亡、夹困情况,并及时通知消防、120急救中心等部门,其次是疏通救援通道和准确判断现场救援所需的人员、装备,以便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调集社会救援力量,为救援赢得宝贵时间,最后是做好路产损失勘验工作,并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相关的救援工作。同时将现场情况及时报告值班室和大队领导。

(三)中队领导主要做好事故现场救援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应做到组织有序,考虑问题全面,及时果断地做出决策部署。在确保队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队员科学施救、有序施救和安全施救,确保救援工作顺利,切忌因盲目救援而产生的安全或赔偿责任。

(四)路政备班人员的施救工作细分为:1、接到有关通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当班人员做好施救、现场布控和车辆分流工作;2、协助交警或自行做好救援通道保畅通工作,引导后续救援人员、装备及时到达事故现场;3、做好领导及当班人员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内勤人员主要负责联络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具体细分为:1、按照大队领导的指示及时调度救援人员;2、适时与交警、经营公司救援指挥小组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了解事故现场及救援通道运行情况;3、及时了解事故状况,做好事故宣传报道工作,以便上级领导在第一时间内了解事故状况;4、搜集现场重要的影视听资料;5、协助路政当班

人员做好施救工作及上级领导交办的事项。

三、使用车辆的要求。根据施救工作的需要,大队至少保障有三部以上巡查车以备待用,使用情况为:出警人员使用一部车,当班备勤人员使用一部车,大队领导和内业人员共用一部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