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总结

司法局20xx年党务公开工作半年总结

今年x月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以及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20xx年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按照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方案,不断丰富党务公开内容,创新党务公开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开展顺利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生机与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对于深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推进万州区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局领导班子从思想上统一认识,在行动上付之实施,先后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和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党务公开工作,并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制定了《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

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为推进我局党务公开工作,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办宣传专栏,专题辅导等形式,将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等公之于众,自觉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夯实基础,加强建设,推进工作

(一)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

为促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发展,我局按照上级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党务公开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审批制度、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等多项制度,使各项制度贯穿于公开前、公开中、公开后的全过程,党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结合《重庆市万州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和本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司法局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

(二)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合法

坚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凡是对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按有关保密规定可以公开的党内事务原则上都要求进行公开。我局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方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等。

(三)公开程序规范、有序、到位

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事先由相应科室提出,经党务

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由相关处室或所涉个人提供,先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经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后,予以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公开期间,注意收集、整理教职工的反映,对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公开形式多样、灵活

在公开形式上,注重了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化。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内部办公网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主要通过采取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以及12371党建信息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公开时限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如遇修订、调整,及时更新;对于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一般每半年更换一次,每季度微调一次;对于为民办实事、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等动态性、阶段性工作,根据进展情况逐段予以公开;对于重大事项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处理情况、重大工作的进展情况、重要事项的办理及落实结果跟踪情况等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及时予以公开。总之,充分体现了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半年来,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

1.保障了党员民主权利。一方面,引导局领导干部增强民主意识、转变工作方法;另一方面,也做到了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要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保障了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了党员参与全局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2.体现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党务公开,增强了党员的工作责任心,也激发了党员争当模范的自觉性,从而提高了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3.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实行党务公开,用民主的方式推进党的工作,使群众对党的政策更加了解,更加理解和支持党的工作,增强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4、 促进了业务工作发展。实行党务公开,也极大地提高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和执行力,促进了业务工作的稳步发展。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在党务公开过程中注重和把握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积极稳妥。党务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要进一步结合本系统实际,不搞“一刀切”、“一阵风”、形式主义,做到既大力推进,大胆创新,又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二是要更好地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协调运转。要结合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科学选择党务公开的有关内容,突出党务公开应有的特点,要积极借鉴、总结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完善,使党务公开在高起点、高标准上运作。要将两者有机

结合,达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互动推进、互为促进的效果。三是要勇于创新、打造特色。党务公开工作是一件新的工作,要勇于创新,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注重研究党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力争探索出具有特色的党务公开工作思路。四是要更加推动发展。推行党务公开,实行党内民主,确保党员权利,密切党群关系,最终必须达到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目的,实现“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工作目标。

 

第二篇:县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总结

望城县司法局

20xx年x月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党务公开工作任务要求,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方法,遵循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基本方针,注重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实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局党组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之

一。一是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望城县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李文沙同志为组长,支部书记、副局长严海砂同志为副组长,成员有局党党组成员、支部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刘洋同志担任,党务公开工作在上级领导机关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是深入开展了学习活动,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等上级文件。通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统一了全局党员的思想,大家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

二、立足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在全局党务公开动员部署之前,组织了部分老党员开展座谈会、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在征求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在全局范围内具体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是:

第一、在公开内容上,突出了公开内容上的最大化。 我们认为凡属《中国共 产 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我局确定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通报、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包括解决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情况、群众信访接待和处理情况等)等六方面内容。

第二,在公开形式上,注重了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化 。坚持因地、因时、

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设置公开栏:设置 “党务公开栏”,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实效。根据我局实际,利用我局网站,开设党务公开专栏,便于党员群众了解监督。

2、会议、文件:采取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支部生活会等会议形式公开;运用文件、通报、简报、宣传资料等载体公开。

3、媒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等形式,公开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

第三,在公开时限上,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充分体现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

1、长期公开:主要公开班子任期及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及联系方式,办事机构及职能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包括政策措施、文件规定、管理制度等。定期公开的时间一般为每季度第一个月(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

3.逐段公开:主要公开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为民办实事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应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当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

4.临时公开:主要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灾害救助、访贫问苦等内容,预留一定的机动板块,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第四,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即按照“提出方案、组织审定、实施公布、反馈信息、立卷归档”的程序,注重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决策民主化、监督规范化。

1、 审核:每项党务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根据情况,由委党组审核,特别重大的,报上级党委审核把关。

2、公开:党组织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经党组

织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将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按时进行正式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按先党员领导干部、后党员群众,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3、 反馈:公开期间,负责公开的责任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开效果明显,推动各项工作,充分显示党务公开工作的成效性。 第一、在公开内容上,突出了公开内容上的最大化。 我们认为凡属《中国共 产 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我局确定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通报、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包括解决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情况、群众信访接待和处理情况等)等六方面内容。

第二,在公开形式上,注重了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化 。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设置公开栏:设置 “党务公开栏”,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实效。根据我局实际,利用我局网站,开设党务公开专栏,便于党员群众了解监督。

2、会议、文件:采取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支部生活会等会议形式公开;运用文件、通报、简报、宣传资料等载体公开。

3、媒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等形式,公开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

第三,在公开时限上,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充分体现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

1、长期公开:主要公开班子任期及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及联系方式,办事机构及职能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包括政策措施、文件规定、管理制度等。定期公开的时间一般为每季度第一个月(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

3.逐段公开:主要公开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为民办实事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应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当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

4.临时公开:主要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灾害救助、访贫问苦等内容,预留一定的机动板块,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第四,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即按照“提出方案、组织审定、实施公布、反馈信息、立卷归档”的程序,注重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决策民主化、监督规范化。

1、 审核:每项党务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根据情况,由委党组审核,特别重大的,报上级党委审核把关。

2、公开:党组织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经党组织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将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按时进行正式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按先党员领导干部、后党员群众,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3、 反馈:公开期间,负责公开的责任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总结几点体会,制度完善规范,是党务公开发挥效果的必要性。

开展党务公开必须要有一套规范、实用的制度来保证。从我局的实践来看,总结出这样几项经验。一是预公开制度。党组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调整后及时公开。二是聘请监督员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聘请离退老干部和民主党派人士参与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三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

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

 

第三篇:日常公司法务工作总结

关于诉讼案件日常工作总结

本着高效、有序开展部门工作的目的,对日常工作建议总结如下: 部门定位:法律风险预防及管控,自办和委办的方式处理诉讼案件; 工作原则:集团所属单位紧密度、关联度按照督办及委托分类处理原则;

换位思考:尽力解决现有被查封账户、房产及股权的案件。 工作方式:

自办:集团所属单位部门,归口主办部门固定专人承办(明确工作内容,界限清晰),我部起草、审核各类专业性的法律文书及意见(合理时间)、参与纠纷协调、谈判、与法院沟通专业性问题;

具体办理过程主办部门负责车辆、食宿、内部盖章、资料复印、法院送取文件等非法律性工作,按照我部提出文件清单提供材料,我部安排承办人员外出处理法律性问题;

委办:1、律所指定案件联系人、所有通讯方式;

2、律所的选择程序,代理合同收费方式、数额,违约金、差旅费;

3、案件进展通知、研讨(一般不派员参加,要结果、进展即可);

4、为主办部门出具案件进展处理建议。

案件分类:一、二、三类处理,不同阶段调整(分类与调整并重)。具体考虑案件综合指数归类处理,案件分类处理需要考虑的指数:

1、涉案单位:集团、 工程公司、分公司、参控股公司;

2、冻结账户、股权及房产的案件;

3、执行与被执行阶段案件;

4、起诉、被诉及债权债务。

一类:1、涉及 集团;

2、冻结账户、股权及房产的案件;

3、股权及房产的,标的额;

二类:1、工程公司、分公司、参控股公司;

2、起诉、债权类案件;

3、被执行案件;

三类:1、分公司、参控股公司部分案件;

鉴于诉讼工作较为繁杂,具体工作受部门权限、工作力度、工作制度等多因素影响,若有不当按照实际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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