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商务局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1、成立组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为加大综合执法的协调领导力度,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公安、财政、农委、卫生、工商、质监、药监为成员的**定点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市县的总体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2、职责分工。

①县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农委、财政、卫生、工商、质检、药监等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要监督生猪屠宰企业严格执行入厂检查验收、宰前静养观察、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冷藏吊挂运输等制度;推行生猪屠宰企业和生猪养殖基地挂钩制度,扩大生猪屠宰企业自养或协议养殖生猪规模;推动生猪屠宰企业完善内部可追溯系统,如实记录从生猪进场到肉品出场全程信息。

②公安部门要与各监管部门深化联合打假机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私宰肉、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和利用病害肉等不合格猪肉制售肉制品的行为等违法犯罪活动。 ③县财政部门要支持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放心

肉”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

④县农委要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对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滥用兽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格做好防疫条件审查及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工作,监督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指导生猪养殖场健全完善生猪养殖档案,积极推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及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逐步提高规模化养殖的比重。

⑤县卫生部门要会同农委、商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⑥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销售私宰肉、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的行为,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积极推行“场(市场)厂(屠宰厂)挂钩”和猪肉挂牌销售管理制度;监督肉品经营者执行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如实记录肉品来源和流向。

⑦县质检部门要监督猪肉制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入厂猪肉等原料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坚决打击利用病害肉等不合格猪肉制售肉制品的行为,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⑧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监督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各类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妥善保存进货记录、票据等相关信息,确保所使用的猪肉产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为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达到政府、部门、企业、市民都重视的目的,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有声有色、大势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先后会同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农委、工商局等部门在小市口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宣传

活动。并在广场、主要街道、农贸市场悬挂宣传条幅135条,发放《肉品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宣传活动的开展为专项整治营造了良好的气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

三、强化食品安全和生猪定点屠宰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交易市场和集体用肉单位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今年共组织联合检查20次,部门检查28次,出动执法人员352人次,立案查处案件1起,移送工商部门处理6起,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个。我县今年共屠宰13.5万头,通过对生猪检验(疫)共检出病害猪403头, 屠宰生猪的残渣约4500公斤,这些残渣每天各屠宰场都加入燃烧炉内与煤共燃,没有流入市场,没有产生地沟油,收缴不合格肉品295公斤,目前已全部无害化处理完毕,并对有违规的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停业整顿和罚款。与各生猪定点屠宰场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各屠宰场向社会公布了《肉品质量追溯及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二是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有关文件要求, 成立了**食品流通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公布了商务局举报电话和工商局举报电话;三是深入苏果超市、安德利购物中心、万客隆大卖场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和26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督导企业按照有关文件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有效开展自查自纠,力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四是我局按照市局**政府的工作安排,在 “五一”、“中秋”、 “国庆节” 、“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定点屠宰场及食品,同时还定

期和不定期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的工作。

二是我局配合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农委、公安等部门对全县农村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万村千乡”农家店、各生猪屠宰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车站、学校周边、旅游景区等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食品生产经营中故意使用非食品原料的,坚决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屠宰企业都要制定相应的地沟油管理制度和措施,在检查中,未发现屠宰企业与餐饮业以及专门收购单位签订的“地沟油”收购协议的,也未发现从事炼制地沟油的相关单位和企业。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生猪定点屠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存在一些实际问题:

1、在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执法力度不够,主要一方面是我局执法人员少,工作量大。另一方面是缺少工作经费。

2、目前,全县部分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仍采取“一口锅、一把刀”的手工操作方式,加工工艺落后,卫生状况也不容乐观。

3、少数私宰者与用肉单位进行“场外交易”,直接把私宰肉混在从屠宰场出来的猪肉里一起送货上门,这种做法更加隐蔽,更难查处。可以说,肉类的多元化销售方式使私宰分子有了较大的生存空间,如何标本兼治地堵住这些漏洞确确实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五、20xx年工作的打算

1、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以及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全县26家屠宰厂(场)、农贸市场、超市、购物中心的检查力度,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

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各镇的执法力度。要按照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肉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健全办事机构,充实执法人员。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生猪屠宰管理的工作面广,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职责,是一项系统工程。明年,要加强与工商、卫生、食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共同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3、在“两节”期间,我局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市场执法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加强薄弱环节监管。要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加大对酒类、肉类、食用油、米面制品等热销种类食品的市场巡查力度,强化联合执法机制,严查重处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和食品展销、促销等活动的执法检查,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4、我局按照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严格落实“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守纪律,扎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对于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最大限度、最快速度降低危害。要抓住“两节”期间人流集中的时机,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积极动员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

5、加大对各乡镇屠工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屠工有效管理机制,落实屠工责任制。

6、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净化市场环境。在做好日

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规范肉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大力营造和谐、有序的肉食品市场发展环境,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商务局

二〇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县商务局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县商务局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州、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全系统今年工作的重点和中心任务,作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人民

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商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全系统全面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过全局同志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商务局委托县公安局税侦大队执法,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三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进行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杜绝了“问题肉”的上市,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二、加强酒类管理,狠抓《条例》、《办法》落实

当前酒类安全消费,已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我们商务局切实加强领导:一是大力宣传,通过媒体、横幅、标语,召开经营者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洒类流通管理办法》,让经营者了解其重要性,掌握经营程序。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所有经营酒类的1015经营户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初步建立了酒类经营户挡案。三是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对于本地酒类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严格实行酒类商品溯源制度,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规定酒类经营户必须建立了购销台帐和悬挂“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牌,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酒类市场。

三、加大流通环节整治力度,增强消费安全

该项工作我们一是全面推进流动领域食品质量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和实施食品主体准入,市场巡查、伪劣食品退市,信息公示等制度,协助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增强食品质量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加大资格审查力度,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经营户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严格实行qs标志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三是按照上级职能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城镇、农村集贸市场、生鲜食品超市,连销经营,对物流配送进行现代化的运销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得到增强。

##县商务局

二oo九年x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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