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责任书

护林员责任书

为确保加强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明确护林员的责,落实管护森林资源责任。按照县局指导精神,经站研究决定,站与护林员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护林员须按上班时间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同时手机二十四小时保持开通,遇到问题及时处理。

二、护林员须每天巡护本人管辖的责任区,每月不少于25个工作日,对群众宣传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制止乱砍乱伐林木、破坏森林和乱占林地等,同时,记录当天本人巡查经过的有关事项。

三、监督和管理本责任区的野外用火,制止各类违章用火,若发现森林火点,应及时报告站、县防火办、镇政府,并积极参与火点扑救。

四、监督本责任区林木采伐,间中3至5天到伐区检查,若发现超出采伐范围采伐,应及时制止,发停伐通知,并报告站、县林政股。

五、协助处理本责任区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工作。

六、定期查岗,如发现上班时间不在本责任我,给予通告、罚款。

七、护林员责任区为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站存一份,责任人存一份。

小江镇林业工作站 护林员:

20xx年月日

 

第二篇:护林员责任书

XXX人民政府

20xx至20xx年度天然林、草山保护和防火

护林员责任书

为确保我镇天然林、草山资源不受破坏、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控制和减少森林、草山火灾的发生,推广我县天然林、草原保护工程,结合我镇林业、牧业发展和保护的需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责任书。

严格火情报告制度,应在2小时内及时准确向镇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不得谎报、误报或隐瞒不报,林火发生情况必须经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防火办统一报县防火办公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上报,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护林员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以便确保能第一时间发现险情,通知村(社区)应急小组;需做好监测巡查记录,每周上报一次,镇政府会不定期抽查监测巡查记录。护林员应熟悉地质灾害隐患点周围地形地貌,对地质灾害隐患有深入了解。发现险情,应立刻向村(社区)应急小组报告,并通知隐患点附近的群众及时转移。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XXX人民政府 XXX 村

(公章) 护林员(签字):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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