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奖惩制度

员工福利、工资、津贴和奖惩制度

一、员工福利

(一)社会保险

在公司工作三个月试用期届满,并经正式录用者,公司购买社会保险。

(二)津贴与补贴

1、通讯费及交通补助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及外勤人员享有,行政人员不享受通讯补助。

2、法定福利 转正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待遇

3、节日福利 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福利;

4、生日礼物 登记员工生日,在当日送上由总经理签名的生日贺卡和100元现金;

5、带薪休假福利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员工;

6、旅游奖励 公司除每年组织三次全体员工外出旅游活动外,对业绩优良的员工每年再奖励一次到两次外出旅游。

二、工资、津贴和奖金(注:员工的工资、津贴及奖金属保密范围)

(一)工资和津贴

公司于每月x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和津贴,并按政府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及绩效考核结果,在每年年初调整(增加或减少)员工的工资和津贴。

(三)公司在年度结算后,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在一年中的表现给予奖金。

三、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公共奖励分为下述四种:

1、嘉奖; 2、记功; 3、晋级; 4、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条 本公司惩处分为以下五种:

1、罚款; 2、警告; 3、记过; 4、降级; 5、除名。

第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应给予一次奖励,其奖励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1、超额完成公司规定的任务或利润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3、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本公司任职期内,获取专业证书资质者。

4、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7、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8、具有其他功绩,行政部评定应给予奖励者。

第五条 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向公司行政部推荐,并按人力资源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行政部落实执行。

第六条 事迹突出的员工除按第二条给予奖励外,公司还将在住房、进修、休假、考察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七条 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性罚款200-20xx元警告处分或开除:

1、泄露公司经营机密,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机密文件透漏给外公司人员者立即开除。

2、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着,扣

除当月工资并开除。

3、各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犯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不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4、初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5、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6、工作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

7、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者。

8、无故旷工者。

9、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者。

10、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公司徽章者。

11、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罚款或警告者

第八条 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行政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一次记过处分或开除。

1、违反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受刑事处分程度者。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4、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经济损失者。

5、代人打卡以及托人打卡者。

6、拨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威信,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

7、对公司董事会议、总经理或部门经理的决定拒不执行者。

8、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假#5@p报销,谋取非分利益者。

9、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记过者。

第九条 员工的奖励和惩处由各部门、各主管领导提供材料,由行政部负责调查落实,其审核批准权限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第十条 凡按本规定第九条处理的责任人,在赔偿事项尚未了解之前,不得调离本公司。

第十一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同一年度中的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方法如下:

1、一次嘉奖可与一次警告相抵;

2、一次记功可与一次记过相抵;

3、三次警告相当于一次记过;

4、三次嘉奖相当于一次记功;

5、同年中三次记功,工资自动升一级;

6、同年中三次记过,公司将做劝退处理;

7、同年中功过抵消后,对年终评比、提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第十二条 授予荣誉称号的工作在每年年末进行,当年内受过警告处分以上的员工若功过未抵消,不得参与评选,每月考核平均等级未达到一般者也不能参与评选。

第十三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签发后,公布实施。

 

第二篇:员工食堂福利费制度

职工食堂餐费管理草案

根据公司目前就餐形式,为了节约开支,办好员工用餐福利,提高员工用餐水平,现把餐费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灶房主体资格

职工灶房相当于独立核算的一个部门,在公司确认的餐费定额限额内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接受监督。努力经营职工伙食,开源节流,在有限的资源使用职权内为职工创造优越的用餐环境。

二、餐费定额制

1.根据咸阳日用品消费水平,参考以往伙食费开支,人均每天三餐用餐标准,每人/月定额标准240元支付福利餐费,每月按照30天计算用餐。该部分人员用餐属于福利性质。

2.每月由人力资源主管和灶房主管共同确认提供“固定”就餐员工名单,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必要时灶房申请使用自己的业务章。

3. 对于零散就餐付费的人员,综合评估用餐人次,按照“固定”就餐人员标准折合就餐人数,定额标准同上,每人月240元。

4. 餐费定额可以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调整。调整时必须报批申请执行。

5. 餐费专款专用。每月餐费只能用于日常用餐,不得挪用或作其他福利用,否则不予报销,违反两次者,对经办人和主管进行公司考核处罚。

6. 职工因浪费或不遵守食堂管理制度等原因而被罚款,该罚款由食堂开具收据经财务审核入食堂帐,作为餐费的零星补充。

7.餐费紧张时可以报请公司申请执行备用金,该备用金只是临时借

款,金额以不影响职工就餐为准。经灶房主管综合考虑后申请备用金金额。每年x月25号前归还公司大帐。

三、餐费报账管理

8. 职工灶主管每月编制“固定”用餐人员名单及餐费总金额,经人力资源主管确认名单无误后,财务审批,董事长批准,出纳根据批准的金额形式上一次性拨付全部餐费,账务处理为一次性支付。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餐费。

9. 当月应支付的已批复餐费,由灶房主管或指派专人按照费用报批程序报账。出纳见餐费审批单支付当次餐费,直到把本月餐费支付完毕。

10.出纳只对当月未付完的餐费负责。出纳对当月支付的餐费做备查记录,当月餐费支付完毕不再记录。

四、餐费账务管理

11. 职工灶房相当于独立核算的一个部门,在公司确认的餐费定额限额内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接受监督。

11. 灶房主管或专管人员把每次报批完的餐费单据自己登记灶房餐费“数量金额”日记账,按照餐费大类登记明细分类账。月末明细汇总每大类餐费金额,有数量的,必须登记数量。

12. 餐费大类大概分为:米、面、食用油、大肉、调料、燃气、蔬菜、其他等大类,账务登记按照账务处理规定执行日清月结,年末决算。

13、灶房餐费登帐。按照每次报销时间序时登记,编制凭账号。当月记账凭证必须在次月5号前装订成册,形成公司票据档案一部分。指派专人保管。

14. 职工灶房每月出具当月餐费收支状况月报表,披露当月餐费收支情况,做到完整、准确、明晰、公正、公开。

15. 为了节约开支,节约资金,若条件许可,可以和定点果品蔬菜商店或者个人签订协议,批量送菜上门,定期结账,也可以和诚实守信,质量上乘的菜农订协议送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也可以追根索源。这样也能保障食品安全,保障职工用餐安全。

16. 灶房购买日常菜品,票据要求整洁,完整,大小写一致,票据不得涂改,对票据要求执行公司票据管理要求。

17. 餐费用品每批次购买,票据必须经过灶房主管或管理人员两人次或以上签字认可,并在票据上逐一签字。对于需要复称过磅的,要过磅复核并签字。

五、餐费档案管理

18. 灶房管理若人员变更,餐费账册和资金以及相关费用档案必须执行严格的移交手续,视同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公司派专人负责监督移交,灶房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移交监督人。

六、灶房资产管理

19. 公司职工灶房资产归公司所有,资产日常管理不受监督。由灶房主管负责全部资产的购买、管理、使用、报废。

20. 灶房报废资产或废弃品由其主管人员收集整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变卖处理后所得经财务审核后开具收据入食堂账,作为职工餐费的零星补充来源。

21.餐具或者灶房设施购买,打申请批复后,流程同采购流程。用正规#5@p报账直接进公司大帐“福利费”该费用完全由公司补贴。

22. 灶房资产购买、使用、报废执行公司相关流程进行审批处理。

七、伙食管理委员会

23. 为了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由办公室、工会、财务部、保卫部等部门指派专人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职工餐费的整体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

24.公司“伙管会”在职工诉求或特别申请要求对餐费收支做监督检查时必须例行自己监督检查职权,并出具检查报告。

25. 公司“伙管会”定期核查灶房明细账及实物,检查监督是否账证相符、帐帐相符、账实相符。

26. 当月收支情况必须在“伙管会”特别指定位置张榜给职工分大类公布。

27. 每年若有节余餐费由“伙管会”代表公司职工提出处理意见并由其执行。

八、制度执行

餐费及用餐管理的未尽事宜待运营过程中逐步完善,该制度从公司颁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部

20xx-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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