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团年度检查的通知

随民函[20xx]5号

随州市民政局关于

开展全市性社团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社会团体、社团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全市性社团20xx年活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20xx年x月x日前登记注册的全市社团,都必须参加年检。

二、年检内容

1、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2、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

3、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4、社团组织机构情况。

三、年检要求

社会团体进行自查,按要求认真填报《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对20xx年社团活动进行书面总结,于20xx年x月x日前将报告书和工作总结报送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

位根据社团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结合社团开展活动的实际情况,对社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审查合格的社团,在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一栏中对社团签署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社团,业务主管单位应提出处理建议。各社团20xx年度的财务情况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社会审计,并且出具审计报告。

社团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于5月x日前将年检报告书、财务审计报告、20xx年度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报送我局审定。

四、有关事项

(一)对于存在无正常经费来源,无办公场所(未在办公场所挂牌),无组织机构,无办公人员,一年内未开展活动、财务收支混乱,未开立独立账号,票据使用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乱收费等问题的社团,有上述情形之一定为年检不合格。

(二)市民政局将对年检不合格和未按规定进行年检的社团在报纸上予以公示,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社团,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令其停止活动或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

二○○八年x月二十七日

 

第二篇:黄冈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黄冈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湖北省会计建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鄂政发〔20xx〕15号)以及《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xx〕65号),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基础、健全内部控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各单位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扎实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现依法理财、诚信理财、科学理财,突出解决一些部门、单位在会计工作中存在的责任主体不落实、制度执行不到位、账薄设置不严格、支出凭证不充分、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处理不正确、信息披露不真实、会计资料不齐全、内部控制不健全的问题,省财政厅研究决定,20xx年在全省开展“会计管理年”活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管理年”活动的通知》(鄂财会发〔20xx〕14号)文件精神,结合黄冈实际,现就市直开展“会计管理年”活动作如下通知,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活动的对象、内容

“会计管理年”活动对象主要是市直各单位,包括国有控股和参股的大中型企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附后)。检查的内容为20xx年元月x日至发文日期间会计机构设置情况、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会计凭证规范情况、会计账簿规范情况、财务报告规范情况、会计档案管理规范情况、会计内部控制规范情况、会计电算化管理规范情况、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财政“四项改革”(即:单位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落实情况等。国有控股和参股的大中型企业还要重点检查《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

各单位要对照《黄冈市会计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测评表》(以下简称“测评表”,表格附后)进行自查测评。测评表所列项目中不涉及的单位,不作考核内容,不扣减该项目分值。“会计管理年”活动量化考核具体是: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情况:单位会计机构是否健全、会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会计岗位设置是否合规、会计人员是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等。

(二)会计核算情况:单位是否依法设账,是否按规定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大中型企业是否按规定在20xx年元月x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是否合法合规等。

(三)会计信息情况:单位的会计报表和向社会披露的财务信息是否准确真实等。

(四)会计档案管理情况:单位是否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对会计档案资料进行严格管理等。

(五)会计监督与财政监督情况: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行监督职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单位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等有关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进行建账登记管理等。

二、活动的方法、步骤

围绕“会计管理年”活动的内容,采取单位自查整改、主管部门重点检查、财政部门对口联系业务科室随机抽查的方法,对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实行量化考核测评。整个“会计管理年”活动分为五个阶段进行,即组织动员、自查整改、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总结评价。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

4月x日至4月x日为组织动员阶段。财政部门对口联系业务科室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及时安排部署“会计管理年”活动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根据活动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本系统“会计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宣传发动等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

5月x日至5月x日为自查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对照“测评表”开展自查测评,单位自查测评面要达到100%。自查测评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要说明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并制订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单位自查自评结束后由主管部门集中“测评表”向财政部门对口联系业务科室报送,非财政拨款的单位直接报送到市活动办公室。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

6月x日至6月x日为重点检查阶段。重点检查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本部门、本系统所属单位总数的20%确定重点检查单位,对照“测评表”开展重点检查测评,对重点检查测评不合格的单位要提出具体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重点检查结束后,各主管部门应及时向财政部门对口联系业务科室报送“测评表”和重点检查的书面材料。

第四阶段:随机抽查

7月x日至7月x日为随机抽查阶段。随机抽查由财政部门对口联系业务科室会同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随机抽查面不得低于10%。重点以单位自查测评和主管部门重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为主。对检查测评仍不合格的单位,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情况。

第五阶段:总结评价

8月x日至10月x日为总结评价阶段。财政部门业务科室在8月x日之前,将前四阶段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汇总,撰写总结报告,连同四个阶段检查的“测评表”和其它资料一起报送市活动办公室,并向分管领导汇报检查的总体情况。9月x日前市活动办公室将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向市活动领导小组汇报。10月x日前,市活动办公室将我市开展“会计管理年”活动情况通报全市,报告省活动办公室,并适时进行总结表彰。

三、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县市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会计管理年”活动,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效果体现到位。特别是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把“会计管理年”活动作为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平台和抓手,亲历亲为,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为了扎实开展“会计管理年”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市财政局成立以宋兰萍局长为组长的黄冈市“会计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文件另发),加强对“会计管理年”活动的工作领导。

(二)这次“会计管理年”活动以财政部门业务科室为主组织实施,业务科室要负责对口联系单位的宣传动员、自查整改、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的组织工作,并收集汇总活动资料,撰写总结报告。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宣传动员、自查整改、重点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活动办公室负责整体协调、工作进展汇报、资料收集、汇总汇审、分析总结、情况通报上报等工作。活动总结材料和其它资料以纸质及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活动办公室。

(三)对于“会计管理年”活动中检查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整改既不积极又不认真的单位,移交市财政监督局依纪依规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四)加强宣传报道。对于各单位在“会计管理年”活动中和会计管理工作中好经验、好作法,活动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宣传报道,加以推广。对于那些工作不力,拖而不办和在检查中发现重大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敢于披露,在媒体上曝光。

联 系 人:廖春玲、曹四海、陈国华

联系电话:0713-8617474、8617281、8354329

传真电话:0713-835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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