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福安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福安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时间:20xx年x月x日

地点:村部

参与人员:计生协会理事、议事会成员

内容:评议本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村民自治等工作

(一)黄金波汇报该年度所做的工作:

1、组织了三次查环孕检和两次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

2、开展了“三级联创、四到基层”工作,做到职责分明,责任上肩,充公发挥能动性,做到全面展开,纵横有序;

3、对全村在该年度内出生的孕产妇的孕中产后都进行了随访和避孕药具发放等跟踪服务,包括孕期保健知识和育儿知识,都通过了人口学校进行了宣传;

4、“二免一干预”工作仍在继续深入地开展;

5、五项奖励都已准确申报;

6、“5〃29”活动开展了关爱女孩,观看了光碟,慰问了计生困难家庭;

7、组织了组级信息员的业务培训;

8、学习了新的《计划生育条例》。

以上就是今年我村计划生育工作所做的八件重要事项,效果如何请大家评议。

(二)通过议事会小组的讨论,民主评议结果如下:

1、妇科病的普查普治深入人心,体现了计划生育的人性化管理;

2、“三级联创、四到基层”工作,激发了组级信息员用心想事、谋事、干事的热情,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推进了人口计生事业的发展,提升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质量;

3、优质服务做得好,人口学校办得及时,效果好;

4、“二免一干预”工作参与力有待提高;

5、五项奖励该上报的都已申报;

6、“5〃29”活动开展得好,希望明年多搞一些这样的活动;

7、组级信息指导员业务培训办得好,这样的培训以后要多开展;

8、学习了新条例,增长了新知识,掌握了政策水准,为民办事。

总之在这一年里,村支两委成员凝聚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了能自觉承担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自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群众提供全面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

福安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时间:20xx年x月x日

地点:村部

参与人员:计生协会理事、议事会成员

内容:评议本季度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村民自治等工作

(一)黄金波汇报该季度所做的工作:

1、开展了服务育龄群众《百日行》活动,落实好避孕节育措施,对近期应上环结扎对象发好通知,全面宣传发动,重点上户,并进行了查环查孕工作;

2、学习了镇对村的计划生育考核评估方案;

3、四到基层工作,二月份落实好了组级信息员的报酬,制定了村对组的目标管理责任书;

4、收取及开展了计生系列保险;

5、20xx年度五项奖励已准确申报;

6、“二免一干预”工作仍在继续深入地开展;

7、组织了组级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学习了新的《计划生育条例》;

8、进一步完善了全员人口信息采集纠错等;

9、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动员,制定了相关横幅,张贴了标语;

10、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勤廉双述会。

以上就是今年我村计划生育工作所做的十件重要事项,效果如何请大家评议。

(二)通过议事会小组的讨论,民主评议结果如下:

1、《百日行》活动开展得好,对应上环、结扎对象有了促进并落实了长效避孕措施,对个别透环冒来的育妇进行了批评、督促,下次一定得来;

2、计划生育考核评估方案对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按章行事;

3、20xx年度村对组的目标管理已兑现;

4、计生系列保险工作已按质按量完成;

5、农村奖扶:李德恺、李克舟、张浩平、李利云、熊巧华、周定恒;放弃再生育奖励:石建华张佳华夫妇、周佳玉杨明钱夫妇、周慧张仕双夫妇、罗微王飞跃夫妇、罗金菊夫妇、沈全余左元成夫妇都已评议并准确上报;

6、“二免一干预”工作参与力有待提高;

7、组级信息指导员业务培训办得好,这样的培训以后要多开展;学习了新条例,增长了新知识,掌握了政策水准,为民办事;

8、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已作为新台帐,内容准确充实;

9、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要继续开展下去;

10、党风廉政建设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为村组干部的行动指南。

总之在这一季度里,村支两委成员凝聚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

增强了能自觉承担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自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群众提供全面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

 

第二篇:王各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自治章程

王各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自治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村两委负责,协会当骨干,群众作主人”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新机制,提供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第二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全体村民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逐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建设“少生优生、富裕文明、健康幸福”的新家庭。

第三条 本《章程》是要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行为规范,凡户籍在本村的村民及居住在本村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均应自觉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村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全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村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受镇以上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并按时完成上级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 村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村计生协)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村委会的指导下,按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管理本村计划生育事务。理事会具体负责本《章程》的实施工作,承担本村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职能。

第三章 权力和义务

第八条 村民在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中的权利:

1、有依法生育的权利。鼓励村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省条例》规定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无生育能力的,符合《收养法》和《省条例》规定,可以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2、有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3、有接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的权利;

4、有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

5、有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审议本次有关计划生育的重大决策,监督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推选本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

6、有享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本村规定的各项优待和奖励的权力。

7、村民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有不受侵害的权力。

8、对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和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请求法律给予援助的权利。

第九条 村民在计划生育中的义务有:

1、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必须依法进行结婚登记,不得早婚早育或政策外生育。不得违反《收养法》的规定非法收养子女。

2、有接受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教育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指导的义务。

3、有及时落实有效的避孕措施,有接受孕情、环情检查的义务。

4、流动人口有接受计划生育管理的义务。不得无证外出,外出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必须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和申请《流动人员婚育证明》;不得拖延寄回有效避孕节育情况检查这证明;不得隐瞒结婚、怀孕、生育情况。

5、有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

6、有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违反政策生育者,应当按《省条例》规定接受社会抚养费征收;扰乱计划生育管理秩序,阻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条 在确保国家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的基础上,可列支一定比例的经费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人员纳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进行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

质奖励为辅

第十一条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要进行严厉处罚。

1、严禁不符合法定条件者生育。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计划生育的村民,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章程》处理,取消其他优先优惠政策的享受。

2、对非法收养、弃婴及婴儿出生后去向不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3、对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侵犯人身安全的,责令当事人写出检讨,赔偿一切损失;触犯法律的,报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村委会。

第十三条 本《章程》报清浅镇人民政府备案,自本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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