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的汇报

20xx年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的汇报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市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主线,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百家示范社行动”为抓手,以规范化建设为核心,大力开展了宣传培训,积极推行了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了各项优惠政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较快发展和规范化建设。现将一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本情况

截止到20xx年x月底,全市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75个,比去年新增438个,增长130%,完成市政府下达新增200个任务的219%。按照产业类型分,畜牧业232个,占30%;蔬菜96个,占12.4%;粮油93个,占12%;经济作物76个,占9.8%;果业75个,占9.7%;林业66个,占8.5%;农机服务53个,占6.8%;渔业43个,占5.6%;农产品加工12个,占1.5%;其他29个,占3.7%。合作社现有社员24279人,比去年增加5085人;社员出资额达60108.97万元,比去年增加41713.75万元;带动农户224365户,比去年增加116857户。

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措施

1、加强宣传培训,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一是多形式开展了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将3月份作为全市的宣传活动月,市、县、乡三级联动,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动态。利用农村集市,通过科技下乡、宣传栏、宣传车、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和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政策、知识进行宣传和普及,使广大合作社社员和农民进一步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扶持政策。一年来全市悬挂宣传横幅68幅,张贴标语1660条,出动宣传车45车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49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9.2万份,接受群众咨询1.13万人次。二是大范围开展了培训。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水平,我局加大了培训力度,全年共举办培训班5期,培训县(市、区)农业局分管领导、农经站长、合作社辅导员、合作社理事长或财务人员等686人次,同时,各县(市、区)也积极举办了培训班,培训2375人次。三是组织开展了“千题万人”知识大赛。按照省农业厅《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千题万人”大赛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局组织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等积极参加全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千题万人”知识大赛,参加答题人员达1089人,并组队到省农业厅参加了现场比赛,获得三等奖。

2、多措并举,加快了合作社的发展步伐。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扶持政策。市委、市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十分重视和支持,于7月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吉府办发[20xx]35号),具体提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制定了财政扶持、项目倾斜、税收优惠、#b@2登记、信贷支持等五个方面的扶持政策,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和支持方式。《意见》下发后,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相继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目前,有10个县(市、区)下发了文件,有7个县、区财政解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经费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奖励资金62.5万元,尤其是永新县政府更是重视,对贯彻落实吉府办发[20xx]35号文件认真、及时、到位,于7月份就解决了1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经费,有力地推动了该县合作社的发展,20xx年比20xx年新增合作社50家。吉安县已经安排经费23万

元,吉水县安排了15万元。二是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县、乡农经站都指定了一名农经人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制定了具体工作职责,加强了对他们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能力。在引导合作社发展上,要求他们把重点放在农业产业特色明显和“一村一品”的地方,加强对村干部、种养大户和农产品经纪人的宣传,积极引导,帮助和指导他们创建合作社并规范运行。全市现有合作社辅导员226人,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发挥着积极作用。三是实行了通报制度。为了全面掌握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我局加强了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互相通报情况,认真查对核实,于7月份对全市上半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通报。通过实行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对发展合作社的思想认识,认清了合作社发展的基本现状、存在的问题,了解了与省内各地市的差距,与兄弟县(市、区)的差距,由此,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加强了组织领导,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3、开展百家示范社行动,促进了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合作社成立后,是否有凝聚力、生命力,是否能发展壮大自身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的发展,其规范运作是关键,因而,我市在发展合作社时,始终坚持数量与质量并举,以规范运行为重的原则。为进一步指导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合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发展后劲,把合作社培育成为有规模、有效益、有实力、有品牌、有影响、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市场竞争力强、质量安全优、社会效果好、产权关系明、分配机制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济组织,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百家示范社”行动。为此,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吉安市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百家示范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的意义、总体要求和建设内容。各地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了参加示范行动的对象,开展了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章程制度,推行民主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为重点的“百家示范社行动”。通过这一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合作社运行机制,带动了合作社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合作程度、层次和水平,全面推进了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20xx年,全市有1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到了全省财政支持专项资金项目,项目资金195万元,有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受到省政府表彰,有6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受到市政府表彰。

4、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工作。农超对接有利于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有利于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拓展销售渠道,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树立产品品牌,为此,我局和市经贸委联合开展了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积极指导协调江西国光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水乌江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以及永丰县蔬菜发展有限公司与永丰县景辉叶菜专业合作社加强联系,加强合作,帮助他们申报并争取到了国家级农超对接项目,目前,项目已经实施完成,通过了省商务厅、农业厅组织的验收。同时,我们积极向超市推介合作社生产的优质农产品,使更多合作社的产品进入超市。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取得了明显成效

1、农民专业合作社上了层次。一是组建方式多样,合作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从牵头主体看,有农村致富能人和专业大户牵头,有龙头企业和市场经纪人带动,有科技人员和村干部引领,有专业市场拉动,在我市775个合作社中,农民牵头组建的有685个(其中村组干部牵头的有244个),企业牵头的有33个,基层农技服务组织的有12个,其他的有45个;从合作领域看,涉及到种植、畜牧、渔业以及加工、储运、技术信息和农机服务等行业;从合作区域看,已从村内合作发展到跨村、跨乡、跨县合作。二是服务层次逐步提高。从组织形态看,由单纯的服务型向实体型、产业型转变,集产、加、销于一体,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经济组织形式;从合作方式看,由简单的劳动合作向资本合作、生产要素和技术合作发展;从市场经营看,由农民单个进入市场,自产自销向合作社带领社员整体进入市场,实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批量销售转变。据

统计,全市统一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比例达80%以上的合作社有458家,统一销售农产品比例达80%以上的合作社有243家。三是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日益紧密。多数合作社在运行过程中,积极引导社员以资金、土地和技术等入股,通过实行生产资料统一购买、产品统一销售、盈余返还等方式把农民紧密联结在一起,形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四是合作社实力逐渐壮大,凝聚力不断增强。合作社在为社员提供服务,组织产品销售,还利于民的同时,自身的经济实力得到发展壮大,其影响力不断扩大,凝聚力不断增强,要求加入合作社的农户也越来越多。

2、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加了农民收入。我市77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后,把同类生产经营的2.43万农户组织起来,同时,带动22.44万户农户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整体进入市场,有计划地安排生产的品种和数量,有组织地收购和销售产品,共同抵御和防范了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高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增加了农民收入。比如新干县永安香菇合作社,在成立合作社前,农民种植香菇没有技术人员指导,产量低、成本高,遇上病害损失就更大,在农产品销售上是一家一户自产自销,一些商贩上门收购时压级压价,遇到市场不景气,产品销不出去,农民更是无可奈何。20xx年成立合作社后,有48人加入,现发展到116人,合作社统一为社员供应香菇生产原材料,统一供应菌种,统一技术规程,统一购销香菇,并从江西省农科院、浙江、福建等地聘请专家讲课,传授技术。同时,引进了8家客商,在销售上由合作社与客商具体商谈,统一了价格,保护了社员利益,合作社还建立了12座冷库,总面积660㎡。20xx年合作社社员生产香菇501.8万斤,合作社以高出市场价0.8元/斤的价格向社员收购,总产值达2187.8万元,获纯利1036万元,平均每个社员纯收入达8.65万元,合作社盈余返还社员36.2万元,平均每个社员返还3120元。

3、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围绕着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由农民自发自愿组织起来的,它通过组织规模生产,提供服务,统一购销,与龙头企业联结或自办加工企业,提升了产品质量,增加了产品附加值,进而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如万安四海水产专业合作社,由最初的30人发展到现在的126人,20xx年合作社社员建有鮰鱼养殖网箱1500箱,罗非鱼养殖网箱300箱,鮰鱼苗种培育基地池塘养殖560亩,网箱养殖4000㎡,培育大规格鮰鱼冬片鱼种500万尾,生产鮰鱼1800吨,罗非鱼400吨,产值2260万元,合作社与万安水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社员生产的成鱼统一由合作社销售给该公司进行加工。同时,合作社还带动周边300余户农户,养殖水面1600亩,网箱养殖20xx箱,成鱼生产量达3500吨,有力地推动了万安水产业的发展。吉安县横江葡萄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153人,分布五个乡镇,20xx年社员种植面积8100余亩,总产量10125吨,产值6075万元。合作社还带动全县6200余户农户种植葡萄,种植面积1.59万亩,总产量达到19875吨,产值119250万元。吉安县横江葡萄专业合作社与南昌步步高超市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等签订了长期的供销协议,进一步拓展了市场,畅通了销售渠道。合作社的成立,进一步加快了吉安横江葡萄产业的发展,其正在以每年1000亩的速度递增,横江葡萄也已成为吉安县一个特色非常明显的产业,是农民的摇钱树。

4、提高了农产品质量,树立了产品品牌。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非常注重产品质量的提升,注重发展产品的品牌战略,因为他们深知这是合作社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做强做大产业的有效手段和强有力的措施。因此,他们积极申报无公害基地和绿色食品标志,注册商标,争创名牌。据统计,目前,我市执行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专业合作社有35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有11个,拥有注册商标的有89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有40个,认定无公害基地或无公害农产品的专业合作社43个,拥有绿色食品标志的11个,有机食品的5个。比如吉州凤凰生猪专业合作社注册了“润竹”牌商

标,取得了无公害农产品,20xx年该社与香港农业专区有限公司签订了年供港生猪1万头的供销合同,且价格要比内地同期生猪价格高出2元/斤,显示出了品牌效应。

5、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销售价格,保护了农民利益。合作社通过为社员统一购买生产资料,降低了社员的生产成本。同时,合作社实行了农产品统一销售机制,外地客商来收购产品直接与合作社商洽,由合作社向社员收购后统一销售,且收购价比市场价相对要高,保护了农民的产品价格。如吉州凤凰生猪专业合作社统一为社员供应饲料,平均每包饲料比市场价低5—6元。新干惠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以高出市场价10%的价格向社员收购生猪。安福彭坊油桐专业合作社以高出市场价0.2元/斤的价格向社员收购油桐籽,增加了农民收入。

6、加速了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合作社在组织农民生产过程中,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操作规程、统一防病灭虫等措施,加快了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速度,扩大了应用面积,提高了科技含量。如遂川堆子前鄢背金桔产业化专业合作社通过推广应用金桔留树保鲜技术,20xx年金桔销售价格达4元/斤以上,比正常销售最高价高出4倍。横江葡萄专业合作社积极引进京亚、红富士、红地球、青皮、黑皮等新品种进行示范推广,既提高了产量,改善了品质,又解决了品种单一,上市过于集中的问题,使得品种结构趋于合理,丰富了市场需求,确保了横江葡萄旺盛的销势和较高的价格,农民受益,消费者欢迎。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地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视不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吉府办发[20xx]35号)下发后,多数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下发了文件,然而有少数地方政府未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对发展合作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如吉州区、安福县、遂川县至今还未制定出相关政策,未下发专门文件,也没有召开相关专业会议。有些地方尽管出台了好的政策,却没有得到贯彻落实,从而使得合作社发展缺乏力度,缺少措施,缺失政策环境。吉州区、泰和县、万安县、遂川县、安福县、井冈山市等地未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工作经费,严重制约了业务部门对合作社发展的引导和指导,导致合作社发展缓慢,阻碍了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同时,有些职能部门对合作社的服务不及时、不到位,如遂川县工商局对农民组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认为没有法律和政策明确规定,不好办理,在申请登记时,不予注册登记,类似情况在其他一些县也存在,这就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

2、合作社发展速度不快。尽管我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775个,比上年增加了438个,增长130%,与自己相比,的确得到了较快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从全省情况来看,我市合作社发展不快,数量偏少,到20xx年x月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有8416个,我市只占全省的

9.2%,仅排在全省第6位。在数量发展上与兄弟地市相比,差距太大,全省已有四个市的合作社数量过千,南昌市已达1577个、宜春市1190个、赣州市1087个、九江市1015个、上饶市984个。

3、县(市、区)间发展不平衡。到20xx年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最多的是永丰县99个,其次是遂川县92个、新干县89个。最少的是吉州区17个,其次是青原区27个、井冈山市29个。20xx年新增合作社最多的是吉水县56个,其次是吉安县53个、遂川县51个、永新县50个,最少的是吉州区11个,其次是青原区16个、万安县20个。

4、合作社运行不够规范。一是章程不规范。有的合作社章程不是按法律规定和结合自身实际,经全体社员讨论出来的,而是照搬照抄农业部示范章程,没有实质性内容。二是制度不完善。合作社制度建设没有充分发挥全体成员的主动性,没有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导致合作社制度既不完整又不能落到实处,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的形式。三是在出资入股方面过于随意,不合理。没有征得全体成员同意,只是理事会几个成员一商量即实行,有的单股

金额放得过高,条件好点的一人购上好几股,条件差的几人购一股;有的没有规定股金的具体金额和每个社员购买股份数,随便认购。四是管理不太民主。合作社领办人往往在能力、见识等方面较一般农民强,在处理问题上依自己意志办事成份多,因而“遇事大家协商,重大问题票决,定期开会通报,议事遵循原则”的民主决策原则得不到有效执行。五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成员账户记录不全,合作社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往来不经过银行账户,还有的合作社将财务做成流水账,甚至有的合作社根本就没有建立财务会计账目,也未到金融部门办理银行结算账户。六是利益分配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合作社统一购买生产资料,虽以低于市场价销给社员,但价格差形成的盈余没有按社员购买量进行返还。合作社在决算后的可分配盈余中,多数是按照股本金分红,而未考虑到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使得认购股份较少的社员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而对交售合作社产品量多,贡献大的社员的利益也没有体现出来。七是有的合作社虽已注册登记,但没有开展有效活动,徒有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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