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农民合作社贷款五大漏洞

预防农民合作社贷款五大漏洞

1、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合法合规性,谨防“空壳社”

这种披着合法外衣的有名无实的合作社实际上等同与“空壳社”,其成立的目的就是获取国家优惠政策补贴,套取项目资金和银行贷款,其行为已严重影响到其他正规合作社的诚信经营和健康发展,威胁到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安全,因此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合规性,在积极支持正规合作社经营发展的同时,要坚决将披着合法外衣的“空壳社”阻隔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体系之外。

2、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有效性,慎防问题严重无发展前景的合作社

尽管大部分合作社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和社员大会等必要机构,但由于成立时间晚,经验不足,不少合作社在具体运作和发挥效能方面存在许多严重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合作意识薄弱,缺乏为社员服务精神。

②缺乏实质性的民主管理。

③内控制度不完善。

④盈利模式和盈余的分配方式存在不足,部分合作社利益分配混乱,股金分红和利润返随意性大,不能按成员的出资额、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进行盈余分配。

⑤抗风险能力弱。主要表现为:经营规模小,注册资金不足;会员以个人身份接触市场,市场适应能力弱,经营风险大;内部合作不紧密,缺乏凝聚力,形不成利益共同体;资金缺乏, 项目资金及优惠补助不能及时到位;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如农业保险)不能及时跟上,阻碍了合作社发展壮大。

3、防止农民专业合作社挤占挪用会员贷款和变相套取银行贷款

如某养牛合作社所辖牧业园,银行承诺向牧业园内每个农户贷款30万元,贷款取得后作为进入园区的条件,农户要将其中的 10万元贷款交给园区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其余20万元农户才能用于买牛及在园区内养牛的费用支出;又如某养鹿合作社,前身是以养鸭为主的村集体组织,在前些年套取某银行贷款后,养鸭产业化为乌有,银行的养鸭贷款成了呆死帐,现在摇身一变又成了养鹿合作社,该合作社现已取得部分贷款,并还要银行增加信贷支持。

4、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审慎发放农民合作社贷款

面对众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在积极扶持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审慎发放贷款:

一要严格做好贷前调查工作,对农民合作社合法合规性及运作的有效性进行严格贷前调查,包括成立的合法性(机构场所、会员构成、章程、营业执照情况)、运作的合规性(入社退社情况、民主管理情况、为社员服务情况、盈余分配方式等)、发展前景、诚信状况、市场风险等进行详细的贷前摸底调查,形成详尽的贷前调查报告,对不具备规定条件的“空壳社”、有严重问题的合作社和变相套取银行贷款的合作社要坚决排除在外;

二要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存在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成立或聘请相应的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贷前信用和市场风险评估,对不具备实力、不诚信的高风险合作社要审慎贷款; 三要严格把好审核关,成立专门的合作社贷款审核机构对合作社贷款进行多方审核,审核的重点是农民合作社的合法合规性、运作的有效性、是否存在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以及是否存在变相套取银行贷款和挤占挪用会员贷款的问题等等;

四是做好贷后检查和后期帮扶工作,积极防范贷后资金风险;

五是树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典型,对有一定实力、合法合规经营、内部管理完善、运行良好、有发展前景的合作社在信贷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以点带面。

 

第二篇:农民合作社党建

浅谈如何有效推进

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的建设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当前,全国上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断增多,它代表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农村经济组织形式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正在成为乡村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该成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统筹协农村各种资金、资产和资源,扶持合作社发展壮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解决农民最急最盼的致富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关系,促进农村党群和谐与农村社会和谐。但是在现实中,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的建设,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以我镇为例,20xx年我镇按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中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相关要求,以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推动土地流转,大力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民合作社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高。截至目前,我镇经区工商局注册,区经管局备案的各类专业合作社20家(其中,20xx年新注册的为8家),涵盖水稻、蔬菜、苗木、花卉种植、畜牧养殖等特色产业,共涉及19个村,入社土地经营面积6000亩,社员1220人,注册资金3500万元,辐射带动农户1020户。虽然合作社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是目前还没有一家合作社成立党组织,只有7家合作社的理事长为党员或村干部,大部分合作社没有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多数合作社成员埋头于抓经济,求致富,他们在生产管理、业务技术上自有一套,可在党务知识、组织协调能力上都相当欠缺。他们乐于将自己致富的技术和本领传授给普通的群众不计报酬和名利,但是对参加党课等政治性组织活动的态度比较冷漠,热情较难调动。 这些问题就需要我们在党建工作中主动求变,在载体、内容、方式上适应这些变化,寻求突破和超越。对于如何有效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我有几点想法和建议。

一是坚持把“提高认识”作为有效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基础工作,切实营造出合作社党建的舆论氛围。作为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动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重要载体,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认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是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科学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我市农村改革实验区建设的迫切需要。作为国家农村改革实验区,早在20xx年,我市就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一证一所一社”为核心内容的“三位一体”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陈伟书记强调:要以培养新型农民为突破口,提高农村生产力,要按照“市场第一、品质为王、规模制胜”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律,加快培养一批有头脑、有技能、懂经营、会管理、敢创业的新型农民,鼓励他们成为带动广大农民增收的领头人,加快土地流转,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可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不仅是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的客观要求,也是培育现代农业经主体,推动我市试验区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是坚持把“齐抓共管”作为有效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打造 “统筹共建”的工作机制。考虑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殊性,合作社党建工作不仅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起责任,相应的涉农行政部门也要参与,合作社党建要按照“属地领导、行业指导、横向联合、纵向链接”的原则,着力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共推机制。首先,乡镇党委组织部门应该把农民合作社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目前,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模都不大,合作社中的党员都隶属于镇村党组织,这便于镇村党组织对于合作社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镇、村党组织在推进合作社党建工作中,应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管理来规范合作社,通过服务发展合作社,着力做好合作社党建工作;其次,村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村级党组织要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对新建并隶属于村党组织的合作社党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提供必要的服务,制订符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色的党建工作计划,在合作社流转土地、村级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组织党员参加村党组织的各类活动;第三,乡镇农委部门应该和镇村党组织形成共推合力。农口部门在对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进行管理、服务的同时,应当就地区合作社整体发展状况经常与镇村党组织进行沟通,以便镇村党组织及时掌握合作社的

发展态势和必要信息,明确合作社各发展阶段党建工作的重点。同时,农委部门要继续扶持合作社发展,指导合作社做大做强,积累合作社经济基础,为合作社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和物力支撑。合作社党建是新兴领域的党建,需要各部门特别党委组织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的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建立坚强有力、分工明确的推进机制。

三是坚持把“差异管理”作为有效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的必要方式,切实体现出“分类推进”的工作特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目的在于解决党的工作覆盖问题,不是单纯的要求在多少合作社建立党组织。实际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规模、生产区域、社员分布、产业链条等情况各不相同,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做到区别对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决防止一刀切。

第一,条件允许的,可以单独设立党组织。对于部分成立时间较长、经营规模较大、有很强的产业特点,合作社成员来自本镇多个行政村以及镇外,社员中的正式党员超过3人,并且分属多个党支部,可以单独组建党组织,建议在部分优秀合作社中探索单独建立党支部。

第二,条件不允许的,应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是对建立在同一村域的合作社,合作社成员(包括辐射经营户)来自同一个行政村,现有党员均属本村党支部,且党员数量和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合作社,可以依托村党组织设立隶属于所在村党组织的党小组,即“村党支部+合作社”模式。二是对中等经营规模、成员主体来自不同生产基地而生产经营业务联系较为密切,且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专业合作社,可采取联合组建的方式,在每一合作社中设立一个党小组,并由几个合作社党小组共同成立联合党支部。三是对自身不具备组建条件,但生产的产品却有较大特色的合作社,可归口建立党组织,归建到业务主管部门或技术指导部门党组织,比如以乡镇为单位专门成立合作社党组织,将这类合作社的党员吸纳进去。四是对党员少于3人,正、副理事长属非党人士的合作社,要考虑安排党建指导员或联络员,负责做好合作社负责人及骨干社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推荐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努力在合作社开展党的各项活动,以尽快形成党的工作基础。

四是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有效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最终目标,切实增强社员参与党建工作的热情。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根本目的在于促进

合作社发展,即如何让合作社党员在政治思想上保持先进,在业务技能上发挥专长,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进而团结凝聚合作社成员和其他群众,共同推进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只有把促进发展作为党建的最终目标,才能激发社员群众参与党建的热情。为了达到“促进发展”的目标,合作社党组织应发挥一下几种作用。首先,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在合作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社员群众完成合作社的各项任务,确保合作社健康、稳定发展;其次,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引导合作社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指导帮助合作社规范内部管理,保障社员民主权利,协调利益分配,带领群众共同富裕,从而保证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有效地贯彻和落实;第三,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主心骨”作用。加强合作社党支部班子、党员队伍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合作社的政治凝聚力,进一步发挥合作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聚集和整合农村人才资源,充分发挥合作社党组织在发展富民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五是坚持把“消除短板”作为有效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的切入点,切实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合作社党建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包括合作社党组织书记和合作社党建指导员的缺乏,部分合作社理事长以及其中的部分骨干不是党员,对党建工作热情高,合作社党建缺乏资金支持,没有活动场所等等,这些都是合作社党建工作的短板,可以采取下去几种做法,消除短板。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选优配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书记。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一方面要把政治素养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服务、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村党组织成员选进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进而选入合作社党组织;另一方面要把合作社领导层人员通过合法程序,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实现农村优秀人才资源的有效整合。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合作社党务人才缺乏的现实,可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熟悉合作社经营管理的党员(干部),组建一支专业化的农民专业合

作社党建指导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建指导员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合作社党建工作水平,切实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资源共享。对于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合作社,镇、村党组织要在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可采取上级党组织拨付一点、行业主管部门支持一点、政府财政补贴一点、支部所交党费全额返还等方式,保障合作社党建工作经费。要充分利用村党组织“一室两点”(党员活动室、党员服务点、远程教育点)优势,为合作社党员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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