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根据运城市农经站的安排,我们稷山县农经中心立即成立调查组,采取座谈、采访、抽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稷山县共有7个乡镇,200行政村,33万人口,农业人口28万,54万亩耕地,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县。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20xx年起步,20xx年掀起发展高潮,到20xx年的4月x日,在稷山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数量是 63 个,其中养殖业专业合作社的 44家, 种植业专业合作社 15 家,其它合作社的 4 家,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资金3319.6万元,出资入股的社员 553人,经过社员大会扩充的社员人数1380人,带动农户3900 多户。一家合作社已取得国家绿色产品生产基地和绿色产品标志认证,一家农产品合作社办理了商标注册和QS安全质量认证。 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多元化的特点:一是龙头企业依托型,由龙头企业发起,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民”模式运行,如稷山县坞堆村林海蜜枣合作社、稷山县昌宏饲料养殖合作社等;二是行业协会带动型,由行业协会发起,采取“协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农户”模式运行,如:稷山县国兴红枣合作社、稷山县玉康兔业等;三是经纪人销售合作型,由经纪人发起,采取“合作社+经纪人+农户”的运行模式,如稷山县振兴果农合作社、稷山县稷绿农产品合作社等;四是通过开放办社的方式,将广大农户、农村经纪人等组织联合起来,共同走向市场,如稷山星杰芦笋合作社、稷山县安民畜禽养殖合作社等。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和影响

(一)带动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市场的信息通过合作社较为准确地传递给农户,合作社通过自身经营引导农户发展专业化生产,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产业区域和农业产业体系,推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我县农民针对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红枣、红提葡萄、绿色蔬菜、畜禽、药材、等经济作物,并进行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

(二)推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合作社将当地各个产业的购销大户、加工大户、技术专业户等按自愿、民主原则组织起来,为农民统一提供种苗、传播种养技术,拓展销售网络,初步形成了科技、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合作社真正将产、加、销诸环节有机衔接,解决了农户与市场、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实现了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促进了优势整合和利益互补,夯实了农业产业化基础,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成为联系政府、企业和农户的桥梁。

(三)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层次。合作社为农业标准化的推广提供了有效的载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推广提供了组织保证。合作社通过组织分散的农户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操作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统一农资供应,积极注册产品商标,打造优质知名品牌,推广绿色农产品的生产,极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合作社是由产业大户或购销大户牵头组建的,这些能人利用自己市场信息灵、销售渠道稳的优势,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稳定和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经济效益。合作社的返利、分红制度直接带动农户增收,合作社向入社农户无偿提供农技、市场信息,低价提供优质种子、农资等社会化服务项目,间接地节约了农户的生产成本,也促进了农民增收。

(五)促进了行业的自律和规范。由于农民整体素质不高,生产、销售会有很大的自发性、趋同性和盲目性,容易导致农业产业的大起大落,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避免了农户之间、农户与加工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实现了行业优势,联合互补,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总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年时间,但已经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农村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对于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产品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产品的区域分工和专业化水平,改善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三、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较小,带动作用有限,入股社员大多数自发形成,整体规模较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大多数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服务功能有待增强。 1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有限,发展后劲不足。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成本较低,但仍需要一定的资金才能从事具体业务,而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积累机制还不健全,自身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有限,其服务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互相之间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诚信度不高,有利则合,无利则散,现已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大都是以一种合伙方式设立的,没有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和有关制度去运作和规范。

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缺乏。

五是我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支持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注册到登记的收费项目

(1)验资环节收费600元以上

(2)机构代码证收费500元

(3)税务登记收费20元

五、我县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做法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取得突破发展,主要采取了政府推动、部门服务、舆论引导、政策优惠、典型示范五轮驱动的措施。

六、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一)抢抓发展机遇,大力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坚持早谋划、早起步。二是坚持广泛宣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奠定了舆论宣传基础。

(二)探索发展模式,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新格局

(1)坚持规模发展。规模发展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方向。围绕规模发展,我们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强化农民规模发展的意识,提高农民自觉组建较大规模的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有效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2)坚持多元发展。在兴办主体上,鼓励农民通过合作自办、能人牵头创办、依托龙头企业兴办等形式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形式多样化。在专业范畴上,则包括种植业 、养殖业 、农产品加工、储藏、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经营技术、信息服务及其他与农业生产有关经营活动,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专业广泛、类别齐全、多元发展的良好态势。

(3)坚持特色发展。在产业发展方向上,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引导农民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拳头产品,不具一格、因地制宜地发展具有地方特色或资源优势的专业合作社,不搞一刀切。在内部股权结构上,鼓励农民采取货币、实物、技术等形式投资入股,实行企业化运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形式上,坚持大力推行科技兴农、科技强农,注重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科学技术含量和成分,引导农民走科技发展的道路,提高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质量和后劲。

(三)发挥职能优势,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1)坚持规范登记。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重点放在登记材料的规范上,通过多个层次的广泛调研,制订了《农业专业合作登记指南》、《农业专业合作登记须知》等,全县登记窗口普遍设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通道,设立专人接待农民及合作组织咨询、搭建服务平台,实行“一站式”服务,并逐步取消收费项目。

(2)坚持典型带动。在现有合作社中选择了一批具有一定实力、又符合农业产业发展方向的合作社作为示范代表,通过帮助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促进自我完善等帮扶措施,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典型带动农民兴办合作社的积极性。

(3)坚持现场培训。各职能部门,深入农村搞好现场培训,提高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的本领和专业知识。 2

 

第二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法律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达国家已经存在较长时间,它增强了分散的农民家庭的市场经营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在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实践中,各地已经创办了十万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产业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农民参加合作的积极性非常高。实践证明,发展这一组织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好途径,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意义:

1.最大的好处是国家有扶持政策,比如针对合作社的“农超对接”项目;

2.合作社相比公司具有与政府直接对话的权利,各级政府都不会小视合作社,因为合作社直接代表农民群体;

3.合作社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成本、保证农产品质量,比如统一采购农药化肥等农资;

4.合作社有利于开拓市场、促进销售,合作社一方面增加了农民的谈判力量和话语权,另一方面可以统一种养植规格和质量,有利于促进销售;

5.合作社能够更加方便地获得信息和技术服务,提高市场反应能力,以及农产品科技含量和品质。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

我国是一个农业和农民大国,“三农”问题始终是根本问题。长期以来,从党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视“三农”问题,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发展成就。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起点的今天,毋庸讳言,农业、农村、农民从总体上讲,依然处在一个相对落后、弱势甚至十分脆弱的位置和艰难爬坡的阶段性格局。

从“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真正的现代化”之高度来正确对待,从近几年中央连发的三个分别以农业、农民、农村为主题脉络的一号文件,特别是今年一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的战略部署,无一不充分反映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之高度关注和解决“三农”问题之坚强决心,更是

指明了“三农”问题是全党全国上下今后一个时期的核心工作和中心任务。可以说,一个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社会氛围已在全国形成。

供销合作社从成立之日起就定位于以合作制为原则,为“三农”服务为宗旨,并一直与“三农”打交道,是与“三农”有着天然、直接联系的农民群众合作经济组织。在当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既赋予了供销社新的历史任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即供销社在新农村建设中,毫无疑问地存在着千载难逢、大显身手的时机,如何积极主动地融入进去,是可以大有作为、再立新功的。而问题的难点焦点是确定供销社到底“做什么”和“如何做”,从而找到供销社能为可行、“三农”认可受惠、政府满意支持之结合点。经过权衡利弊、综合分析,我认为发展专业合作社是眼下供销社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最成熟、最可行的一个最佳切入点。

发展专业合作社

供销社勇挑重担

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合作经济组织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民主管理,发挥群体优势,以自我服务为主,不以盈利为目的,独立自主,互利合作,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增收增效需要的一个自治性组织。近些年来,由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形成,专业合作社呈现了加快发展之趋势,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但总体上还是处于粗放型、单一性、低层次的初级阶段。现在无论从天时、地利、人和,还是理论与实践上,发展专业合作社面临着最佳时机,而供销社无论从性质职能还是能力条件上,则是承担专业合作社发展之重任的最佳选择,可以说专业合作社是供销社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最佳切入点,供销社可以在发展专业合作社上大显身手,大有作为,可以发挥着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充当起骨干力量。

从大环境看,我国经济社会经过二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和向市场经济社会转型的推动,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和起点,从中央到地方都清醒地看到,没有农村的现代化,要实现全国现代化,建成全面的小康社会,实际是不可能的,“三农”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制约性的瓶颈。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业增效、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差距,是摆在党和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最近三年,中央接二连三地发出一号文件解决“三农”问题,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显见“三农”问题已成为全党、全国、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十分重视并放到最优先、最重要的位置来考虑,在这样的政策大环境、社会大氛围之下,对“三农”问题有直接助推作用和作为加快农业产业化、助农增收的有效载体的专业合作社,无疑是大发展的“春天”,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天时”已经来临。政府部门要推进“三农”、发展“三农”,势必要去开拓、寻求有效途径,从而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从农民的内在要求看,对发展专业合作社这一合作经济组织有着强烈的意愿和需求。在我国这样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体的国度里,“三农”要发展、要发生根本性变化,不是一件易事。了解农民到底想些什么、盼些什么、缺些什么,才能有的放矢去为、对症下药去施、事半功倍去助。

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以后,农民有了完全的自主权,生产经营基本上已摆脱了计划经济按行政命令、指令性计划进行产品生产的经营模式,进入了根据市场需要、以节约成本、追求盈利为目标的商品生产阶段了,并逐步向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生产的趋势迈进。随之而来,又出现了一些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和制约因素。突出的几点是:①农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主体与其他主体相比,显然处于十分弱势的地位,亟需强化。比如在合约形式中,无论是在平等性的体现,地位、权利、自我保护能力上等各方面都往往是被动和不

对称的;②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要承受着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的考验。抵御自然风险,必须有赖于全面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术水平,抵抗市场风险,一家一户单个农民一般无法做到,有赖于把分散、弱势的农民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合作与联合的组织;③农业市场化、产业化、专业化生产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其内在要求必须是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必须具备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联成一体的组织形态,必须具有将单家独户的农业生产者组织起来向合作经济组织一体化组织转变;④受到了国际大市场严重挑战。特别是我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不断形成的今天,现行农业这种单家独户生产、分散经营、竞争力不强的境况下,必须形成一种规模化优势、集团化作战,以一种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整体参与,才可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有一线希望。因此,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就会有新的突破,真正走上产业化、现代化之路,必须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为重点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也是农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需要对生产关系进行完善、补充并使之相适应的内在、本质要求,这应当成为当前解决“三农”问题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工作。

从现实性分析,供销社最有条件、最有优势、最有能力担负起发展专业合作社之重任。首先,供销社从办社之日起,就是按照合作制原则和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而建立的。发展至今,坚持合作制的基本理念和根本方向,坚持为“三农”服务,尽快把供销社办成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的共同体,依然是供销社改革的目标和行动指南。供销社的独特性质,决定了供销社与“农”始终紧密联系在一起,供销社的根在农,发展希望在农,与农同呼吸、共命运。其次,供销社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形成了健全的组织体系、完备的经营网络,造就了一批懂经营、会管理、有经验的经营队伍,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丰富的合作经济运行管理经验。客观条件决定了只有供销社才有条件、有能力、更便于承担起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任务;其三,供销合作社是国际合作组织联盟的成员,是我国惟一与国际合作经济民间性组织相对接的组织,并在国际上有一定的威望和地位,有进入国际交往和交易的最优条件和基础,可以解决国际交往和交易中“官”方不宜不便出面的一些现实难题,这是供销社把农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做大做活农产品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独特优势。由此可见,供销社是合作经济组织,有着其他任何行业和部门无可比拟的优势,由供销社领办专业合作社,不仅可以为党和各级政府分担相关的职能重责,更可以起到推动一个地方专业合作社快速有效发展的最佳平台,可以减少或避免历史上时常出现的挫折、反复等各种问题。不选择或不重视供销社,甚至“另起炉灶”去发展专业合作社,其结果必然是事倍功半,只有发展专业合作社才是成本最低、效果最佳的途径。

近年来,浙江东阳市供销社发挥自身优势,从实际出发,已领办了蚕桑、青枣、废旧物资等几个专业合作社,并产生了良好的正面效应。以蚕桑专业合作社为例,通过以土特产公司为龙头,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吸收广大养蚕户为基础形成了一个“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新模式后,通过几年坚持不懈地实施政府补一点、公司助一点的办法,对桑苗、建桑园大棚、推广方格簇新技术等各方面补助补贴,每年在山区八达乡为重点发展三四百亩成片化规模化新桑园基地,专业合作社对蚕农社员给予优惠、保护价收购、实行二次返利的利益保障措施,并建立民有、民管、民受益的民主管理机制,使东阳蚕桑业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在横店、东阳江与南江“两江”沿岸等主产区转向工业化后一路锐减到千亩以下,又恢复性发展到4000多亩,特别是在八达山区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拳头产业,种桑养蚕收入占当地农民收入比重的6成以上,许多农户一年四季养蚕收入超10万元,少的也有上万元,不难看出专业合作社的生命力和巨大作用。

推进专业合作社

供销社善抓时机

既然有政策大环境的推动,农民群众有强烈意愿,供销社又是最佳选择,供销社就应该有一种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义不容辞地担负起重任,抓住时机,大显身手,起好发展专业合作社的依托和引领者作用,真正成为推动农业产业化、服务“三农”、助农增收的中坚力量。

各级供销社要拿出具体而切实的实际行动,大力推进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既然发展合作社正当其时,又是供销社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最佳切入点,就应不失时机地真抓实干,就应充分利用和发挥好供销社优势,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去干去为,真心实意为“三农”多做实际工作、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多解决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把专业合作社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水平,成为“三农”不可或缺的助推器。浙江东阳市供销社从本地情况出发,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已提出了一个基本的设想和实施意见。即年内在着力完善现有4家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总社拿出30万元设立发展专业合作社补助基金,计划全市11个基层社和几个专业公司,从各地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入手,比如浙江东阳六石社选择黄花李、巍山社茶叶、千祥社中药材、南马社席草等等,每个单位至少发展一家专业合作社,共新发展15家左右,在3年内发展数量达到40家左右规模,在形成相当的基础和规模后将联合组成一个“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以统一协调、组织、管理、服务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形成一个以合作与联合为标志的为“三农”服务为特征的强有力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样,对推动农产品的商品化、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抵御自然与市场风险能力,解决农产品的“销售难”和农业的增产增收、增加农民收入等一系列问题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供销社与农民的关系自然将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供销社对“三农”有大作为,在政府、农民和社会中必然大大提升自己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

发展专业合作社

应把握好的问题

一方面,要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客观事实,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合作制原则,要坚决摒弃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指令性、发号施令式的强制方式,要建立在各方面条件相对具备成熟、农民有意愿要求的基础上,要与农民的需求、与当地的产业发展、与农民群众现阶段的思想观念、文化素质、运作能力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起来,绝对避免人为的以拔苗助长式去强行推进,真正体现“入社自愿”和“民有、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另方面,要坚持规范化发展。专业合作社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现在已获得了一些经验教训,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和阶段。目前浙江省已出台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因此今后发展专业合作社,应按规范化的要求有更高的起点和标准,要坚持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持发展数量服从于质量,形式服务于内容,坚持重规范、重实际效果,比如专业合作社最基本的架构,起码有产业产品、有规章制度、有注册登记、独立核算、有民主管理操作规程、有两次返利机制等等。

发展专业合作社

亟须推动和支助

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应该说农民是“主角”,供销社是依托,党政组织和部门是推动者,只有各方面形成一股合力,协同作战,才能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因此,各级党政组织对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必须实施政治上领导、政策上扶持、行动上支持,应该把它纳入整个新农村建设的范畴之内、纳入当地政府的管理范围之内、纳入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目标和行

业发展规划的整体之中,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按规划、依法有序推进;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在税收、信贷上给以必要的倾斜支持;工商等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简化办事程序,在引导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上给以积极的指导和帮助,切切实实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一个有序有利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条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