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对“药家鑫事件”的分析与反思

对“药家鑫事件”的分析与反思 20xx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乐学院2008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便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药家鑫交通肇事不仅不救助伤者,反而凶残将其杀死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也极大地败坏了当代大学生的声誉。

为总结教训,增强高校师生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提高思想道德修养,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12月3日晚下发了《关于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教材在全省大学生中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大学生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专项教育。药家鑫事件虽属偶发个案,但教训是深刻的,所反映出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以及教育方面的漏洞值得我们关注和深思。

为此,我们宗濂书院2010级党支部围绕“药家鑫事件”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好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并对此事件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反思。

会上,同学们踊跃发言,对“药家鑫事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种晔说:“这起事件不仅体现了药家鑫的法律意识淡薄,更体现了他人格的缺失。而社会、家庭对其有一定的导向作用。”而李小刚认为:“做为一个人应保持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不能只为利益。药家鑫的这种做法是逃避责任的表现,有辱与当代大学生的形象。”高宇妮更是从教育和整个国家的角度来分析:“学校应该重视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的教育,这次悲剧只是一个缩影,我们的国民还是缺乏一定的素质。” 纵观同学们的发言内容,我们剖析出酿成这场悲剧的原因主要有一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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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药家鑫案件的反思

药家鑫案件的反思

药家鑫是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xx年年10月20日,其所驾驶的车辆系其私家车。在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26岁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班途中,被一辆需弗兰克鲁兹小轿车撞倒。肇事车逃逸后,警方勘查现场意外发现在受害人张萌的身上,除撞伤外还有8处刀伤。而肇事者嫌疑人药家鑫,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 获,警方确认后被抓获的肇事逃逸者就是撞伤张萌又持刀行凶者。

媒体对药家鑫案件尤为关注,记得在12月13号的时候一些法律频道上已经开始有这个专题节目了,在这案件开庭以后,这件事就成了社会媒体关注的焦点,新闻频道会频繁的播出与案件有点的新闻,媒体把这件案件推向了人们关注的顶峰,媒体在这个案件中起了很多效果,有些媒体回去调查受害者和犯罪嫌人的家境,都没有真实求证事情的来龙去脉,目的是为了引起观众的同情心了,让人的感性超过理性,如果媒体不是这么密切的关注这个案件,法院的压力不会这么大,从而可能不会让判决的这么迅速,如果媒体没有这么密切的关注并报道真假新闻,观众们也不会议论纷纷,嫌疑人和受害者的家人也不会有严重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管药家鑫是否有意无意杀人,他都有接受法律的制裁,否则,社会将会变得混乱,下一个遭遇的可能会变成我们,对于该案的判决结果,相信很多人也并非一定希望药家鑫被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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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药家鑫事件反思

药家鑫事件的反思

药家鑫事件虽然已经过去几个月了,但是留下的思考与教训还是深深地影响着我们。 首先,自从这件事发生时起,人们都是倾向于张妙,无论是网络上,还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我们听到的无非都是对药家鑫的批判,甚至是大骂。当一切社会舆论都倾向于张妙时,终于法律如人们所期望的判处了药家鑫死刑,难道这就是社会大众想要的结果吗?当一个家庭被破坏时,就无论如何都要去破坏掉那个人的家庭,既然你让我家破人亡,我也让你的亲人承受一下这份痛苦,那么,这些人又跟那些破坏了他们家庭的人有什么区别呢?当再次回顾他执行死刑的视屏和他的父亲的微薄时,我真的是落泪了。一方面是为了这个与我们一般年轻的生命的逝去而落泪,另一方面是为他父亲的伤痛而落泪,除此之外,最令我感慨的是社会大众冷漠的态度和话语,其中有人评价药家鑫的父亲的微博这样说到“你很委屈,你知道你儿子今天就要死了,受害者家属也很委屈,他不知道他儿子为什么?什么时候死了?”还有人有这样的怀疑“法院这样不让认尸肯定有猫腻怀疑药家鑫没有死找个替死鬼替了药家鑫”张妙死了,药家鑫也已经死了,人们为什么连他们的家人都不能放过呢?

另外,当我们在关注药家鑫是不是应该判死刑的时候,我们更应该想到的是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药家鑫会走上这条罪恶之路。人们看了药家鑫的案例,都在感叹:现在大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越来越差,缺乏法律意识,道德素质低下。我想说的是药家鑫只不过是一个极端的案例,这并不能代表大学生整体都是这样,这种说法是不负责任的。这仅仅是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社会和学校应该重视大学生法律道德素质的培养。作为大学生,我们接受的是高等教育,我们更应该有较高的道德素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教育体制的改革,社会更加注重个人能创造出的价值的多少,能到带来多大的利润;学校更加注重知识技能的训练,更加注重个人科研力量。正是因为如此,对当代大学生的素质的培养被搁置起来,仅仅是口号,却没有落到实际。这是我们社会的悲哀,也是我们教育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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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药家鑫事件反思大学生法律教育的缺失

药家鑫事件反思大学生法律教育的缺失

近日,药家鑫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10月20日晚西安,26岁的女服务员张某下班途中,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驶雪佛兰克鲁兹小轿车撞倒。药家鑫下车后,发现张某睁着眼,看见了他还试图去看车辆后车牌号,于是连刺八刀、致其死亡。相信每个公民看到药家鑫这过度荒诞的“撞人补刀”行为之后,都会对这位“丧失良知”的大学生加以痛恨与指责。

对于这起恶性杀人事件,我们或许过多的关注他的结果如何,关注法律方面对于这样的案件该如何量刑。然而,我们不妨想想在这个事件的背后隐藏了什么。“撞伤不如撞死,省的纠缠”的观念已经开始在很多人的思想中蔓延,人的生命在这一邪念面前显得如此卑贱,也使得很多无辜的生命遭遇不幸中的不幸,这无不反映是我们法律上存在的一些漏洞;社会上“官二代”、“富二代”越来越嚣张的气焰,此起彼伏一场场人性极度扭曲的权钱附体或护佑的悲剧,也无不体现了在钱权崇拜下人性的丧失与社会地位偏差下引起的法律歧视;由车祸引起的刑事案件层出不穷,“李启铭事件”、“药家鑫事件”都呈现了一个在 社会畸形心理下所形成的“道德陷阱”,在特殊社会关系下某些人的特权心理,这无不折射出现代人普遍存在的社会规则的歪曲、道德的沦丧及性善的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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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关于药家鑫事件的评论反思

关于药家鑫事件的评论反思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xx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xx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xx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xx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该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药家鑫是否是“富二代”暂且不论,他是在校大三学生却是不争的事实。在校大学生本是象牙塔中的天之骄子,心灵应当是纯洁无暇的,但是药家鑫在面对一个被自己撞的奄奄一息的弱女子时却没有半点怜悯之心,反而为了解除麻烦向她连捅八刀,其丧心病狂可见一斑。在追究药家鑫刑事责任的同时,我们不仅要拷问,我们的大学教育是怎么了。药家鑫的法律观念在哪里?他的道德观念在哪里?我们的大学都教育什么呢,难道就是教学生们几门所谓的专业课?“人之初,性本善”,药家鑫举行手中刀行凶的那一刻,他已经为了钱泯灭了良心和人性,他已经失去了杀人偿命这个最基本的常识判断,但是学校和社会是不是也应该进行反思。我们的普法教育轰轰烈烈,但是我们的所谓高级人才却是如此的视法律为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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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对药家鑫事件的反思

对药家鑫事件的反思

先简要说下这次事件。药家鑫是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xx年年10月20日,在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26岁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班途中,被一辆需弗兰克鲁兹小轿车撞倒。肇事车逃逸后,警方勘查现场意外发现在受害人张萌的身上,除撞伤外还有8处刀伤。而肇事者嫌疑人药家鑫,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警方确认后被抓获的肇事逃逸者就是撞伤张萌又持刀行凶者。

新闻中说,他家境殷实,所驾车辆为私家车。他在朋友眼中是个柔顺却又倔强的年轻人。他喜欢弹钢琴,很在意自己的外表,想要去整容。他在同学的眼里是个“乖同学”,学习优秀,内向,还带了几份钢琴家教。他是一个不带任何标签的普通人,他身上令人胆寒的狼性和反人性行为只是一个特例,所引发的恐慌也就不会扩大化。但很不幸,愤怒之余,人们还是看到了他的身份——大学生,而这个群体中的很多人,无论良善、丑恶,也因此注定再一次成为人们批判和攻击的对象。

不管药家鑫是不是人们所说的“富二代”,似乎“富二代”给大家打印象总是“飞扬跋扈”、“惨无人道”。前段时间,李启铭肇事之后撂出的“我爸是”,这句极端嚣张之言,曾激起公众舆论的喧嚣。大家似乎又见到了导致人性极度扭曲的权钱附体或护佑。也许我们都有这样的疑问,是什么让一个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对鲜活的生命如此漠然?又是什么让一个心智健全的成人,丧失了起码的道德水准和对法律的敬畏感?难道仅仅是“财富”和“权力”吗?当然远不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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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药家鑫案件的反思

药家鑫案件的反思

药家鑫案件的反思

摘 要: 药家鑫案件已渐渐地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然而该案所

折射出的教育机制的缺失、人性道德的缺失、法制环境的缺失、社

会氛围的缺失,值得我们进行深刻地反思,以促使我们深挖社会的

病根,检讨教育的病源,治理滋生幽暗心理的土壤,改良传染病毒

的气候。非但如此,不足以保护更多的张妙,也不足以挽救更多的

药家鑫。

关键词: 药家鑫案件; 教育机制; 人性道德; 法制环境; 社

会氛围

abstract: we are really a forgetful ethnic. yao jiaxin’s

case has been gradually fade out of people’s vision. however,

this case reflects the lack of humanity education mechanism,

lack of ethics, legal environment, the lack of social

atmosphere of deletion, which is worth our deep ref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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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对药家鑫事件的反思和评论

对药家鑫事件的反思和评论

个人介绍 :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家境殷实,所驾车辆为私家车。其父亲药庆卫曾经是总后西安军事代表局驻该厂军代表(军方派驻军工企业负责监督、验收工作的人);母亲是西安北方华山机械有限公司职工(西安北方华山机电公司是中国兵器北方公司下设一军工厂)。

事件简介:

药家鑫,20xx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xx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xx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xx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反思和评论:

药家鑫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震惊和关注,尤其是陕 西高校都掀起了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教材的学习活动,大学生的法律道德教育被进一步高度重视,但是药家鑫事件毕竟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它并不能代表整体大学生的法律道德素质状况,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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